??? 近期,重慶市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重慶市醫藥采購平臺藥品掛網規則(試行)》(渝醫保發〔2025〕40號,以下簡稱《規則》),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 一、背景依據
??? 為進一步推動藥品領域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構建,促進藥品省際間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經河北、浙江、廣東、貴州、新疆等五省倡議,在國家醫保局的指導下,各省醫保局就完善掛網規則形成《省級醫藥采購平臺藥品掛網規則共識》(以下簡稱《掛網共識》),全面總結各地工作實踐歸納形成共識,為各地醫藥采購平臺完善藥品掛網規則、優化掛網服務提供參考。國家醫保局要求各省根據共識,修訂完善本地區的藥品掛網規則。為此,市醫保局根據《掛網共識》,在歸納總結掛網工作實踐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本《規則》。
??? 二、主要內容
??? 《規則》共四章二十二條,主要從基本要求,藥品常規掛網,談判、集采等藥品掛網,掛網藥品管理等四個方面作出規定。
??? (一)基本要求。明確藥品掛網申報主體、申報內容、掛網形式及計價單位,落實企業自主定價和協議價格。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為掛網申報主體,企業申報掛網須按照要求如實提供掛網價格、藥品追溯信息等,并書面提交守信承諾。
??? (二)藥品常規掛網。明確同廠家的同種藥品,明確不同地區、劑型、規格、包裝、不同渠道的價格差價比價關系,同種藥品不同廠牌化學藥、中成藥、生物類似藥的掛網價格應保持合理價差,按參比制劑、是否過評、是否開展集采等,分別設置參照價格,實施紅黃標預警。
??? (三)談判、集采等藥品掛網。明確醫保目錄談判和競價藥品、國家組織集采中選和續約藥品、國家聯盟集采中選和續約藥品、價格風險處置藥品掛網規則。
??? (四)掛網藥品管理。規范管理備案采購、實際采購價格、藥品撤銷(暫停)掛網,探索完善藥品價格風險管理、動態管理,加強藥品掛網監測和醫藥集中采購機構內控管理。
??? (五)其他。本規則自2025年12月1日起實施,此前發布文件規定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執行過程中如國家、我市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