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聯盟成員單位,在長部省屬醫療機構:
??根據《湖南省市際聯盟(湘潭)創口敷料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XTLM-HCDL2025)工作安排,經報請省醫療保障局批準同意,現就做好湖南省市際聯盟(湘潭)創口敷料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采購主體。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以及參與報量的其他各類醫療機構均應按要求優先采購、使用中選產品,鼓勵其他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產品。
??(二)產品范圍。湖南省市際聯盟(湘潭)創口敷料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供應清單(詳見附件1)。
??(三)產品掛網。本次中選產品供應清單內的產品按其供應價格在湖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即湖南省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平臺”)掛網。醫療機構按其中選價格在平臺采購,不得再次議價(含視為中選產品)。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產品范圍內、中選產品供應清單之外類別相同、功能相近的產品(中選企業未申報或新獲批的產品,未中選企業或新獲批企業的產品)均視為同類產品。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的同類產品按不高于本企業中選價計算價格掛網,可視為中選產品;非中選企業的同類產品按不高于同競價組最高中選價掛網,醫療機構在完成相應中選產品協議量的基礎上,采購使用此類產品不納入非中選采購監測。上述類型的申請,企業需在平臺進行申報,聯采辦定期審核公示。
??二、采購周期和協議采購量
??(一)采購周期。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省統一執行湖南省市際聯盟(湘潭)創口敷料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采購周期為2年。采購周期內,協議一年一簽。第一采購年度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采購周期結束后,視情況延長一年或開展集采接續。
??(二)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為我省各醫療機構與中選產品生產企業簽訂的采購量。首年度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平臺確認的采購量*13/12,次年協議采購量原則上為醫療機構在平臺確認的采購量。醫療機構因業務結構變化等客觀原因需調整次年協議采購量的,應向屬地醫保部門提出申請,市級醫保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聯采辦予以調整。采購周期內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主要任務
??(一)規范中選產品掛網。省醫療保障局商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湖南省市際聯盟(湘潭)創口敷料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供應清單》,在平臺做好數據準備工作。相關中選生產與代理企業應及時在平臺完成配送方案設置等工作,確保醫療機構2025年12月1日起按中選價格下單采購相關中選產品。各相關醫療機構要在執行日前做好中選品種的清庫、備貨等銜接工作,按時上傳相關耗材采購交易訂單數據,確保2025年12月1日起我省患者能夠以中選價格使用中選產品。
??(二)簽訂帶量采購協議。各級醫保部門要督導相關企業和醫療機構于2026年1月1日前,按流程在平臺完成中選產品三方購銷協議簽訂。
??(三)保障產品質量供應。中選企業是保障產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各中選企業要嚴格執行質量和供應入圍標準,堅決防范因價格下降而降低產品質量的行為。生產企業要按照購銷合同建立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出現中選產品產能不足的情況,應提前向聯采辦報告。中選企業要按照協議約定,督促前期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及時響應訂單并配送,確保產品配送到位。采購周期內,如中選企業出現產品供應不及時、質量不合格、斷供等情況,將采取相應懲戒、退出和應急保障等措施。對于失信企業將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本通知執行后,中選產品原配送關系將自動清空,請相關企業自行妥善處理好雙方間相關事宜。
??(四)規范采購使用行為。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不得以費用控制、醫療機構使用品種數量要求、未申報采購量、要求企業繳納質量保證金、配送企業開戶數量控制等為由影響中選產品的采購使用。中選產品通過平臺進行采購交易,嚴格執行中選價格,嚴禁線下網外采購,不得進行二次議價和任何形式的價格折扣。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選用中選產品,確保完成每個中選企業產品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醫療機構仍應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協議年度內,中選產品采購使用數量不得少于同類產品采購使用總量的80%。若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在聯盟集采文件發布前已有協議,且同一產品價格低于中選價格的,需在執行日期開始后三個月內報聯采辦,經核實后,合并執行原協議低價。在完成采購任務量的基礎上,結合臨床使用實際情況,醫療機構可以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價格適宜的同類其他產品。醫療機構(含為醫院提供服務的第三方機構)不得在中選產品進院、庫存、使用等環節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五)加快貨款撥付結算。醫療機構采購中選產品,要嚴格執行貨款結算要求,貨款結清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耗材使用后的次月底,切實降低中選產品交易成本。
??(六)做好配套政策銜接。創口敷料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未中選產品按不高于全國省級平臺最低有效掛網價和本省實際交易價限價掛網。中選產品以中選價格作為支付標準,我省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按照《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中醫保資金結余留用的實施意見》(湘醫保發〔2024〕10號)規定,已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醫療機構享受病組(病種)結余留用政策后,不再享受集采結余留用政策,避免重復激勵。
??四、其他事項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聯盟成員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部署,嚴格按要求和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確保各項工作穩妥有序推進。要相互配合協作,加強對中選產品采購使用、質量安全、供應保障的監督管理,并將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及時反饋至聯采辦。
??(二)加強履約監測。各聯盟成員單位要密切監測中選企業履約情況,包括產品供應、配送、專用工具以及伴隨服務提供情況,對轄區中選產品出現短缺的,要及時核查并協調解決,本轄區無法解決的及時通報至聯采辦。
??(三)加強執行監管。各聯盟成員單位要加強醫療機構集采執行監測督導,重點關注醫療機構是否存在大量使用非中選產品、序時執行進度偏低等問題。將醫療機構執行采購協議情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考核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下一年度醫保費用額度掛鉤。對工作進度嚴重滯后、未完成約定采購數量、大量使用非中選產品、相關手術總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的醫療機構,視情況分別采取約談、函詢、暫緩或拒付醫保結算資金、相應扣減年度醫保預留金等措施予以懲戒。
??聯系人:李代華??????聯系電話:0731-58612215
??湖南省低值醫用耗材市際聯盟(湘潭)
??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湘潭市醫療保障局代章) ?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