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藥采中心字〔2025〕255號
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協議期滿醫用耗材接續續約及過渡期采購工作,切實保障臨床需求,根據工作安排,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機構范圍
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主動參與。
(二)醫用耗材范圍
1.接續采購范圍:心臟起搏器、骨科創傷、骨水泥、心臟介入電生理、腔鏡吻合器、口腔正畸托槽、冠脈導引導管、冠脈擴張球囊、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等9類醫用耗材。
2.續約采購范圍:人工關節、一次性使用鼻胃管、一次性使用鼻胃腸管、一次性使用靜脈營養袋、一次性使用負壓引流護創材料(海綿)、2023年體外診斷試劑等6類醫用耗材。
3.過渡期采購范圍:人工耳蝸、外周血管支架、預充式導管沖洗器、冠脈導引導絲等4類。
二、采購周期
(一)接續續約時間: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過渡期采購時間
過渡期采購范圍內的醫用耗材,將繼續執行原帶量采購中選結果。人工耳蝸、外周血管支架、預充式導管沖洗器協議期延續至2026年6月30日。冠脈導引導絲不設協議期,直至接續采購中選結果執行。
三、約定采購量、供應企業和價格
人工關節同產品系統類別協議采購量原則上按照不低于前一年整體實際采購量的95%,且不低于同中選企業首年協議采購量,允許續簽需求量在同企業產品系統類別的不同中選產品系統間調整。醫療機構如擬采購首年未報量的中選產品系統,可新增采購需求量,并與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其他類接續續約醫用耗材,原則上按照上一年度協議采購量執行。接續續約及過渡期采購的中選產品,由原中選企業按照中選價格繼續供應。
四、工作內容
(一)配送關系調整。原則上均沿用現有配送關系開展采購。確需變更配送關系、新增配送區域或新增配送企業的需在協議簽訂前,按要求登錄【內蒙古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耗材交易結算】-【配送關系管理】建立配送關系。醫療機構將中選耗材勾選至常用采購目錄,并為中選耗材從已建立配送關系的配送企業中選定。
(二)電子協議簽訂。各單位于2025年12月26日起登錄招采子系統【耗材交易結算】開展協議簽訂工作。醫療機構分別與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委托(電子)協議》,與中選生產企業及生產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簽訂《帶量采購耗材購銷三方協議》,與生產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及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電子)協議》,其中已簽訂過相關協議且協議責任主體無變化的無需重復簽訂。
(三)采購貨款預撥。各統籌區依據預撥貨款的通知,及時預撥中選耗材貨款,確保醫療機構在預撥貨款額度內開展采購。
(四)企業結算賬戶信息報送。
1.2026年1月9日前,配送企業登錄內蒙古醫保公共服務平臺維護配送企業結算賬戶信息,操作步驟參照《結算賬戶登記操作手冊》(附件)。
2.企業提供的銀行賬戶作為自治區藥械款唯一收款賬戶,同一企業只需提供一個銀行賬戶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采購及入庫
醫療機構對所采購耗材產品應當按照購銷三方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和使用,并通過招采子系統采購中選耗材產品并核驗發票,票貨相符的及時驗收入庫。
(二)貨款結算
中選耗材產品入庫后系統自動生成結算單,醫療機構應在15日內進行財務章和法人章簽章,未如期簽章系統自動納入結算。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確保中選耗材產品入庫后次月底前付款,各相關單位可在自治區藥采結算系統下載銀行出具的各類回單分別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六、其他事宜
各盟市要密切關注涉及重點人群的集采產品落地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自治區。
本通知其他未盡事宜遵照國家組織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相關文件及協議約定執行。如遇國家或自治區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七、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0471-4907213
配送審核:0471-4908367
賬戶信息:0471-4938206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