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監管變局:準入監管轉向動態監管
?? 隨著支付方逐步掌握醫改的主動權,醫療監管的方式正日益從重準入轉向重監管。這種監管方式的轉變一方面提升了政府的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場主體轉變思路,重新調整市場策略。
? 從策略上來看,醫療監管的變革是從支付方式的轉變入手的,而這主要是從三個方面來展開的:醫保支付方式變革、醫療服務監管和藥品支付動態調整。
? 首先,醫保支付方式正在從按項目付費轉變為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為輔的復合型付費方式。隨著今年在全國多個省即將落地的按疾病診斷分組付費(DRGs)模式的展開,未來幾年DRGs付費模式將在全國鋪開,這將較好的控制醫療費用快速上漲的勢頭。但是在門診領域,DRGs模式并不適合,這就需要依托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模式。
? 不過,除了DRGs已經在部分地區展開之外,其他付費模式還在探索中,按項目付費在未來一段時間仍將占據主要的付費方式,特別是在門診領域。但監管政策的基調已經非常明確,未來隨著更多支付方式的引入,醫保支付將處于動態調整之中,不再像原先的按項目付費那樣長期不變,而且,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模式可以適當的降低醫療服務對產品的依賴,有助于醫藥分開的實施。
? 其次,在醫療服務監管上,采用動態處方監管和醫保醫師資格掛鉤的方法。這一方法目前主要是由醫院的藥師和紀檢部門來執行,將醫生的醫保資格和醫療行為掛鉤,但這更多的屬于行政性的權宜之計。不過,隨著對醫療行為監管需求的增強,合理用藥系統乃至PBM(藥品福利管理)才能真正成為監管的有效工具。以北京朝陽醫院為代表的一些醫療機構已經開始使用合理用藥系統來對處方進行前置審核,這一方面滿足了醫保監管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醫院在藥品加成取消之后的內在需求。由于藥品已經成為醫院的成本中心,如果不能控制醫生的處方行為,醫院的成本會繼續快速上升。因此,安裝合理系統,發揮藥師的作用會是未來幾年的一個大趨勢,而以藥房托管為名重新回到以藥養醫的老路將將最終迎來政策的打壓。
隨著醫藥分開的全面展開,未來的監管路徑可能是從合理用藥系統入手,逐步推進到醫院藥房徹底外移這一徹底的醫藥分開,而在這其中,支付方能擁有高效的監管工具將非常關鍵。
最后,在藥品支付上將采取動態調整的方式。由于長期的以藥養醫,藥品而非服務占據了中國目前醫療開支的很大一部分。由于藥品集中了大量的利益,醫保支付在藥品領域的改革尤為重要。一方面,從中央到地方都加快了藥品價格談判的節奏,特別是藥監局也加快了進口新藥的審批,2017版的醫保目錄出臺也體現了醫保覆蓋面變寬。表面來看,藥品準入更為寬松,這對藥企尤為是利好。但另一方面,雖然藥品進入醫保目錄的進程加快了,但醫保支付價正成為調控藥品費用的有力工具。從福建推出的第一個省級的醫保支付價來看,實時動態的強監管政策模式已經非常明確。
無論是醫保目錄還是藥品采購,并不是進入最后的目錄后就能獲得市場優勢的保證,醫保支付價才是成為最后的調控手段。醫保支付價可以決定是否對藥品進行賠付以及賠付的最終價格,而且醫保支付價格將動態調整,這不僅考驗相關企業的市場應對能力,也將考驗政府的治理能力。在剛開始實施的階段肯定會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但隨著市場各方博弈的深入,也將推動監管和市場的成熟。
從總體上來看,醫療監管的持續加強將深刻的改變當前的醫療市場,尤其是對藥品銷售市場的影響將尤為劇烈。伴隨著對藥品銷售市場的調整,服務市場的調整也將同步進行,但對以門診為主的醫療行為監管的相關工具還非常缺乏,一旦這類工具逐步成熟,監管鏈條將全部打通,而且會是實時動態監控,這將完全改變目前的醫療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