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臨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市級監管的5家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法人簽訂了《醫療器械使用單位質量安全承諾書》,進一步督促醫療器械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意識。
臨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上述5家醫療器械使用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冷鏈(運輸、貯存)管理指南》等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對醫療器械采購實行統一管理,由指定的部門或者人員統一采購醫療器械,不購進和不使用未經依法注冊或者備案、無合格證明文件以及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建立并執行覆蓋采購、收貨、驗收、貯存、使用、維護等質量管理全過程的使用質量管理制度,規范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管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