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核查,新余龍英商貿有限公司的實際經營地址與備案標示地址不符,且無法取得聯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依法標注新余龍英商貿有限公司《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贛余藥監械經營備20220142號)(詳見附件1)及《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憑證》(贛余械網備20240014號)(詳見附件2)失效。被標注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及《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憑證》自公告之日即行失效。
??? 特此公告。
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