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物價局,省墾區、森工物價局:
???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856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國家發改委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是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關于印發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衛藥政發〔2014〕14號)的重要舉措,也是在藥價管理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一項重大改革,目的是發揮價格杠桿作用,鼓勵企業在有一定利潤的基礎上多生產低價藥、廉價藥,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用藥需求。因此,各地要認真落實好國家相關政策精神。二、進入國家發改委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由生產企業在國家確定的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內自主制定價格。三、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相關要求,我省將對省管藥品價格進行篩選,另行發文公布省管藥品低價藥品清單。四、對因成本上漲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突破低價藥品標準,需退出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應由企業向我局提出申請,由我局按國家規定要求履行審核審批程序。五、各市(地)、縣(市)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進入低價清單的藥品價格監督檢查和藥品市場購銷價格監測工作,對不合理的提價行為,要依法重點監管,并向省級物價部門報告情況,對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