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福建省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現就文件制定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等相關情況進行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的通知》(醫保發〔2023〕30號)精神,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適應國家醫保談判常態化持續做好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制定《福建省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管理辦法(試行)》。
??二、目標任務
??為合理引導適宜的醫保藥品門診使用,避免為獲得醫保報銷待遇而選擇住院治療,切實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結合我省門診保障政策,研究提出部分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方案,對沒有被門診特殊病種覆蓋的其他適于門診治療、費用較高的疾病用藥,有必要實行單列保障,讓參保患者無需住院、在門診就醫也能用上藥品、享受醫保待遇。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按照商品名通過制定《福建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目錄》(以下簡稱《單列支付藥品目錄》)進行管理。
??(二)明確《單列支付藥品目錄》采用專家評審方式進行調整,強化專業性和權威性,以彌補醫保自身專業性不足的問題。
??(三)明確協議期內和已轉為常規醫保藥品目錄的國家談判藥品、競價藥品,繼續保留在《單列支付藥品目錄》,以保障參保人員的藥品可持續性。
??(四)明確在福建省醫保招采子系統中已掛網的同通用名下價格不高于《單列支付藥品目錄》內藥品支付標準的藥品,依企業申請進行增補,支持和鼓勵臨床優先使用,減輕患者負擔。
??(五)明確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的不納入范圍及退出情形。
??(六)明確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費用的發生場所。
??(七)明確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的支付標準。
??(八)重申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的待遇政策。
??(九)重申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的監管要求。
??(十)明確本辦法的解釋部門和試行時間。
??四、解決問題
??解決我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遴選無規可依的問題,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的法治水平。
??解讀處室:醫藥服務管理處
??解讀人:徐建勇?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91-863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