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
???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建設標準》《“十四五”中醫藥文化弘揚工程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對標《上海市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方案》重點任務,促進中西醫協同,提升全市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和健康教育供給,結合本市實際,現對各區加強基層中醫藥培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培訓基地,提升基層中醫藥培訓系統化設計
(一)明確目標,整體提升。通過建立各區基層中醫藥實踐推廣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優化中醫藥培訓資源,創新基層中醫藥培訓、管理、服務機制,探索規范化、標準化、多元化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培養“能西會中”的基層衛生骨干人才。
(二)完善架構,系統推進。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加強領導,建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基層中醫藥培訓工作定期會商機制,將基地建設及培訓任務納入常規工作,由分管領導擔任基地負責人,完善頂層設計,發揮基地區域驅動輻射作用,實現區內中醫藥教育培訓“一盤棋”“齊步走”。
(三)統籌資源,合理規劃。各區衛生健康委要根據本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綜合考慮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培訓需求,合理推薦相關機構作為基層中醫藥實踐推廣培訓基地。根據培訓內容需要,可將符合專業培訓條件的本區衛生系統內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為協同單位,發揮其優勢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訓基地網絡。協同單位原則上不超過2家。
(四)擇優遴選,分步推進。各區衛生健康委按照《上海市基層中醫藥實踐推廣培訓基地基本要求》(附件1),擇優推薦相關機構為首批基地(申報書見附件2,電子版可從市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區內若無達到基本要求的機構,則以“區培育,市認定”的方式,條件成熟后推薦為基層中醫藥實踐推廣培訓基地。
二、強化師資培養,探索基層中醫藥培訓同質化教考
(一)提高認識,補齊短板。各區衛生健康委和各基地要充分認識師資帶教能力對基層中醫藥培訓實施的核心支撐作用,摸清系統內符合帶教師資要求人員的整體情況,強化雙師型師資培養,支持有潛力的骨干中醫師參加各類教學能力提升培訓項目,打造一支帶不走的中醫教培師資隊伍。
(二)全專結合,統籌兼顧。各區衛生健康委結合基地工作基礎,綜合考慮師資規模、臨床專業、輻射范圍等,開展系統內師資遴選,推薦符合要求的師資參加市級師資培養“百師強基”計劃。
(三)制定方案,強化質控。各基地充分依托專家指導組、高校、學會、臨床培訓中心等資源,制定符合相應需求的教育教學計劃和考核方案,以基地師資為主體,開展同質化課程培訓和考核。
三、優化過程管理,促進基層中醫藥培訓規范化實施
(一)加強管理,落實保障。各基地在區衛生健康委指導下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利用信息化等方式完善過程管理;各區要落實本區師資授課帶教的激勵措施,并給予基地不少于10萬元經費保障,用于基地內涵建設和培訓計劃實施,確保基地培訓工作常態化、高質量、可持續。
(二)分步實施,全面覆蓋。各區衛生健康委充分發揮基地及師資的作用,分批開展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在完成系統內臨床類別醫師全覆蓋的基礎上,逐步面向公衛醫師、護理等醫務人員及有學習需求的各類人群開展相應培訓。
(三)加強督導,動態管理。各區衛生健康委組織推薦市級專家指導組專家;市、區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專家組開展中醫藥相關培訓督導,對基地的管理運行和培訓實施情況提出指導意見,實施基地名單動態調整機制。
????聯系人:周老師,姚老師
郵??箱:zyfzc@wsjkw.sh.gov.cn
電??話:23117935,23117931
郵寄地址: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4號樓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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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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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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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基層中醫藥實踐推廣培訓基地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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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條件
1.為各區屬公立醫療機構,原則上應為高校附屬醫院、教學醫院或實習醫院;
2.具有同時接納不少于100人線上、線下理論培訓,50人臨床實踐的場地、培訓設施設備及相應條件。協同單位的培訓條件可納入培訓基地的臨床實踐容量測算;
3.有穩定的、充足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師資隊伍,專業需覆蓋內、外、婦/兒、針/推/傷;
4.基地為二、三級醫療機構的應有不少于3個中醫優勢病種,不少于40項中醫診療技術教學的設施設備及軟、硬件條件。
二、組織管理
1.基地對基層中醫藥培訓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區衛生健康委分管領導為基地負責人,形成區級工作網絡及管理架構;
2.基地每年至少召開1次區基層中醫藥培訓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管理中的重要問題;
3.明確基地單位職能部門,并由基地單位班子成員分管相關工作;
4.組建基地教研組(專家組),指導教學方案設計、教學組織、集體備課、考核評價等教育教學工作;
5.提供培訓基地建設和維護所需的基本經費和保障措施;
6.建立完善的基地管理、教學、考核、質控等制度;
7.接受、配合衛生管理部門的相關工作安排、督查及業務指導;
8.有協同基地的基地單位應與協同單位簽訂相應培訓協議,嚴格按約定的培訓專業、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進行臨床實踐。
三、基地職責
1.承擔基層非中醫類別醫師、鄉村醫生等人員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短期西學中)和中醫藥繼續教育培訓;
2.承擔中醫藥相關專項培訓(專項技術、中醫藥適宜技術、婦幼保健、醫療照護、康養、中醫藥進校園等)及帶教;
3.部分優勢專科承擔市中醫藥管理部門舉辦的中醫藥系統培訓中臨床跟師教學模塊;
4.組織實施中醫藥相關培訓的理論與實踐考核;
5.承擔各類培訓總量不少于100人次/年。
四、師資要求
1.師資隊伍熱愛中醫藥事業,熱衷于中醫藥知識技能傳播,具有敬業精神,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具有求實、創新、協作和奉獻精神;
2.師資與學員比例不低于1:20,師資總人數不少于10人,非本區衛生健康系統的師資不超過基地師資隊伍20%。
3.師資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中醫專業技術職稱,臨床類別醫師則需加注“西學中”,來自二、三級醫療機構的應為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來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為中級(已聘滿3年以上)及以上職稱;
4.師資應參加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認可的資格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
5.師資需定期參加教學能力提升相關的繼續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