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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普洱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3/07 信息來源:查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 《普洱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

普洱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2023年2月

目錄

一、規劃背景?4

(一)現狀分析?4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6

(三)機遇與挑戰?8

二、總體要求?9

(一)指導思想?9

(二)基本原則?10

(三)發展目標?11

表1 ?普洱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指標及目標?12

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13

(一)機構設置?13

(二)床位資源配置?16

表2 ?2025年各縣(區)醫療衛生機構床位配置指導標準?18

(三)衛生人力資源配置?18

(四)設施設備配置?21

(五)技術配置?22

(六)信息配置?22

(七)經費配置?23

四、重點任務?23

(一)推進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建設?23

(二)構建現代化公共衛生體系?27

五、保障措施?32

(一)加強組織領導?32

(二)加強部門協同?32

(三)加強投入保障?33

(四)創新體制機制?34

(五)搭建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高地?34

(六)強化監督評價?34


一、規劃背景

為進一步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整體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滿足全市各族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助力健康普洱建設,根據《云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普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健康普洱2030”規劃綱要》、《普洱市“十四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等文件,結合普洱市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分析

“十三五”時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健康普洱建設穩步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服務和重大傳染病救治能力顯著提升,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持續改善。

1.醫療衛生資源概況。“十三五”時期,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從2015年的1497個增加到2020年的1621個。2020年,全市共有醫院69個(公立醫院23個,民營醫院46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505個,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19個,衛生院(含分院)113個,診所、衛生所和醫務室364個,門診部14個,村衛生室995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45個,其中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1個,婦幼保健院11個,急救機構11個,衛生監督機構11個,采供血機構1個。

全市執業(助理)醫師數由2015年的3558人增加至2020年的5642人,每千人擁有執業(助理)醫師數由2015年的1.37人增加至2020年的2.35人;注冊護士數由2015年的3861人增加至2020年的7735人,每千人擁有注冊護士數由2015年的1.48人增加至2020年的3.22人;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技術人員總數由2015年的1324人增加至2020年的1554人,每萬人擁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技術人員數由2015年的5.08人增加至2020年的7.89人;全市總床位數由2015年的9710張增加至2020年的17179張,每千人擁有醫療機構床位數由2015年的3.73張增加至2020年的7.14張。

2.醫療服務概況。“十三五”時期,持續做好4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補短板”建設項目,完成9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省級驗收,建成11個胸痛中心、10個卒中中心、9個創傷中心、10個縣(區)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9個縣(區)級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1個市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10縣(區)人民醫院全部通過縣(區)級公立醫院第一階段提質達標的驗收。建成基層慢性病管理中心89個、心腦血管救治站40個。1家鄉鎮衛生院達到國家推薦標準,40家達到國家基本標準。

2020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入院人次分別達到1420.3萬人次和55.26萬人次;醫院總診療人次、入院人次分別達到523.1萬人次和44.97萬人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入院人次分別達到849.1萬人次和9.37萬人次;住院病人手術次數為15.18萬人次,其中醫院住院病人手術次數14.88萬人次。中醫類診療人次為173.78萬人次,中醫醫療機構診療人次為107.45萬人次。

3.居民健康概況。“十三五”時期,全市各族人民健康狀況持續改善,全市人均預期壽命從2015年的69.54歲提升到2020年的74.51歲,提高了4.97歲;孕產婦死亡率從2015年的37.86/10萬下降到2020年的26.16/10萬;嬰兒死亡率從2015年的9.92‰下降到2020年的5.45‰;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從2015年的11.89‰下降到2020年的7.72‰。2020年法定傳染病發病率為230.64/10萬。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醫療衛生資源總量相對不足,質量有待提高。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2.35人、每千常住人口擁有注冊護士3.22人、每萬常住人口擁有全科醫生2.33人,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91人,3.34人,2.9人),執業(助理)醫師年均增長率遠低于診療人次增長速度。

2.醫療衛生資源布局不盡合理,結構有待優化。全市優質醫療資源主要集中在思茅區,5所三級醫院均建在思茅區,34.55%執業(助理)醫師和38.85%的注冊護士集中在思茅區,其余9縣區域內醫療資源相對不足,部分鄉(鎮)醫療衛生硬件設施落后,城市優質醫療資源向鄉、村輻射作用未充分發揮,整體醫療服務水平的輻射能力有待提高,全市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有待優化。目前,10個縣(區)僅有6個縣(區)開設中醫醫院,3個縣(區)正在建設中醫醫院,中西醫發展不協調,中醫藥特色優勢尚未得到充分發揮;專科醫院數量少、規模小、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服務輻射能力不強,兒科、精神衛生、康復、老年醫學、臨終關懷等專科薄弱;全市公立醫療機構所占比重大,社會辦醫院仍然存在規模小、層次低、專科特色不明顯、社會認同度不高等問題,尚未形成與公立醫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業務用房不足,設施設備陳舊,現有醫務人員服務水平不高,嚴重制約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綜合發展。鄉、村兩級信息化水平低,醫院管理系統和基本公衛系統未實現互聯互通,難以實現對患者生命全周期健康管理。

4.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有待加強。一是衛生技術人員總量不足,每千常住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數、注冊護士數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二是衛生技術人員分布不均。衛生技術人員過度集中在思茅區,基層衛生技術人員數量有限,特別是農村和邊境縣。2020年,思茅區擁有衛生技術人員數占全市30.8%,西盟縣僅占比3.1%;高級職稱衛生技術人員分布不均,2020年,全市共有高級職稱衛生技術人員4871名,城市和鄉、村分布占比分別為39.8%和60.2%,縣(區)占比為:思茅區41.9%、寧洱縣7.5%、墨江縣7.8%、景東縣11.5%、景谷縣7.8%、鎮沅縣6.8%、江城縣2.4%、瀾滄縣9.7%、孟連縣3.6%、西盟縣1.0%。三是高層次人才、拔尖人才缺乏。全市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名醫”共5人,在職僅3人(退休2人);學科帶頭人1人;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僅有全日制博士學歷3人、碩士研究生182人,專科及以下學歷占比超過50%。四是兒科、婦產科、公共衛生、精神衛生、中醫、麻醉等專業人才嚴重不足,服務供需矛盾突出。?

(三)機遇與挑戰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把人民健康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黨的十九大作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重大決策,將維護人民健康提升到國家戰略高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成健康中國的宏偉目標。衛生健康在“兩個一百年”歷史進程中的基礎性地位和重要支撐作用日益凸顯。普洱市正處在建設綠色經濟示范區、興邊富民示范區、國際生態旅游勝地的關鍵階段,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將進一步激發,為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創造了更廣闊的空間。

鄉村振興戰略、新時代西部大開發等國家戰略的實施,為推動衛生健康服務資源共享、均衡發展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平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公共衛生安全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人民健康意識大幅提升;以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為代表的信息技術快速發展為提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智慧化水平提供了堅實的科技支撐;健康普洱行動、新時代愛國衛生運動、“雙提升工程”等項目的實施,為推進衛生健康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抓手和保障,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帶來了新的機遇。

當前,全球新冠病毒感染形勢仍嚴峻復雜,普洱市邊境防疫形勢依然復雜多變,衛生健康系統將長期處于臨戰狀態,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提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能力迫在眉睫;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家庭規模繼續縮小,對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服務能力和服務模式提出新的挑戰;疾病譜整體從以傳染病為主向慢性病為主加快轉變,但與之相適應的醫防協同體系、全生命全周期管理體系尚未形成;新出生人口數量呈下降趨勢,生育政策進一步調整,育齡人群對生育友好型社會的期盼,對普洱市構建高質量普惠型的0—3歲嬰幼兒照護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務。“互聯網+”飛速發展背景下,各族人民群眾法治觀念逐步加強,對健康相關信息的訴求將更加迫切和多元,健康信息的發布、傳導、反饋機制亟待完善。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衛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新方針,以提高全市各族人民健康水平為宗旨,以“建機制、強基層,補短板、強弱項,調結構、優布局,提效率、優服務”為主線,以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的“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強盛的重要標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進政策”為抓手,全方位為全市人民群眾提供覆蓋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的高質量醫療衛生服務,奮力推動普洱市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優化布局。堅持醫療衛生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以健康需求和解決人民群眾主要健康問題為導向,聚集醫療資源,進行合理布局,使思茅中心城區醫療資源向9個縣科學合理輻射,提升全市整體醫療健康服務能力。堅持系統整合與分級分類管理相協調,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服務人口數量、服務半徑、交通狀況和醫療衛生資源現狀,分類制定配置標準,根據各縣(區)地域特點,統籌安排相應的醫療資源。統籌城鄉、區域資源配置,統籌預防、醫療和康復,強調中西醫(民族醫)并重,加快推進中醫、民族醫的特色發展。

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政府辦醫責任,加大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力度,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支持社會力量提供醫療服務,拓展社會辦醫服務內容和模式,滿足群眾多樣化、差異化、個性化健康需求。

3.公平可及,提升效率。以滿足全市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為導向,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科學、協調的使用,加快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縮小區域、城鄉、人群之間資源配置和服務水平差距。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優勢,提高資源要素配置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實現公平與效率的統一。

4.醫防協同,平急結合。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制。立足平時需求和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要,提高平急結合和快速轉換能力,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5.改革創新,系統整合。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財政、醫保、人力資源等政策的系統集成,發揮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領支撐作用,加快完善促進全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上下聯動、分工協作的體制機制。以科技創新為引領,以“互聯網+醫療健康”為抓手,提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現代化和智慧化水平。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5年,基本建成體系完整、布局合理,功能齊全、運行有序,富有韌性、優質高效的復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大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快速反應、應急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實現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危急重癥、疑難病癥診療能力不斷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基層首診能力顯著提升,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就近享有公平可及、優質高效的系統性、連續性的健康服務,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持續提升。主要指標及目標詳見表1。

2.“十四五”具體發展目標

表1 ?普洱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指標及目標

任務

序號

指標

2020年

2025年

省級目標

指標性質

現代化公共衛生體系

1

每千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

0.79

在2020年基礎上增長30%

指導性

2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達標率(%)

100

100

指導性

3

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91.67

100

100

指導性

4

鄉鎮衛生院發熱哨點診室或發熱哨點設置的比例(%)

31.73

80

80

指導性

5

每千人口重癥醫學科床位數(張)

0.03

0.45

0.45

指導性

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

6

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張)

7.14

7.55

7.5

指導性

其中,縣辦醫療衛生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5.0

≥3.8

≥3.8

指導性

7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2.35

3.2

≥3

指導性

8

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數(人)

3.22

≥3.85

≥3.85

指導性

9

每千人口藥師(士)數

0.30

0.54

0.54

約束性

10

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人)

2.33

3.1

≥3

約束性

11

醫護比

1:1.37

≥1:1.29

≥1:1.29

指導性

12

床人(衛生人員)比

1:1.32

≥1:2.50

≥1:2.50

指導性

13

千人口獻血率‰

13.99

20

預期性

14

每萬人口急救車輛數(輛)

≥0.33

≥0.33

指導性

中醫藥服務體系

15

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0.30

0.62

0.62

指導性

16

設置治未病科的二級及以上中醫類醫院比例(%)

100

100

100

指導性

17

設置中醫館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比例(%)

100

100

100

預期性

18

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張)

0.80

0.85

0.85

預期性

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19

每千人口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個)

0.5

4.5

4.5

指導性

20

其中:每千人口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普惠托位(個)

0

≥1.8

≥1.8

指導性

21

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的比例(%)

70

≥60

指導性

22

每千常住人口康復病床(張)

0.15

0.4

0.4

指導性

23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數(張)

0.51

0.78

0.78

指導性

健康水平

24

人均預期壽命(歲)

74.51

77

77

指導性

25

健康預期壽命(歲)

與預期壽命同比例提高

與預期壽命同比例提高

指導性

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

(一)機構設置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由各級各類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殊人群健康照護機構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等組成,面向全人群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治療、康復等健康全過程的服務。

1.醫院設置

(1)公立醫院設置。公立醫院包括公立綜合醫院、公立專科醫院、公立中醫醫院。全市公立綜合醫院按照“綜合控制、專科發展”的思路,強化多學科協同發展,到2025年,市級綜合醫院繼續保持三級甲等醫院,以思茅區、瀾滄縣、景東縣、景谷縣等區域中心為重點,爭取2—3所縣(區)級醫院創建三級醫院,其他縣(區)級醫院繼續保持二級醫院。

公立專科醫院設置根據醫療服務需求,強化專科醫院建設,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結構合理、特色突出的專科醫療服務體系。鼓勵、支持建設傳染病、兒童、婦產、腫瘤、老年病、精神、口腔、心血管、康復、婦幼保健等專科醫院,床位規模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加快推進傳染病專科醫院、精神病專科醫院、婦產兒童醫院體系建設。

公立中醫醫院設置按照國家級、省級要求,推進實施一批縣級中醫醫院提標擴能項目,補齊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改善中醫醫療機構辦醫條件。力爭到2025年,縣級中醫醫院基本實現全覆蓋,不少于1所縣級中醫醫院達到三級醫院標準。

(2)社會辦醫設置。引導有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向高水平、高技術含量和品牌化的大型醫療集團發展,鼓勵有條件的民營醫院積極申請醫院等級評審。支持舉辦連鎖化、集團化經營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消毒供應、血液透析等獨立設置醫療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老年病、康復、精神、兒科、產科等專科醫院和護理院。

2.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設置

(1)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設置。市級、縣級每個行政區設立1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貫徹國家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總體方案,科學設置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合理界定功能職責。

(2)婦幼保健機構設置。加快推進婦幼衛生健康體系建設,達到市、縣(區)均建立1所政府辦規范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形成覆蓋城鄉的婦幼保健服務網絡。力爭到2025年,市級婦幼保健院達到國家三級婦幼保健院要求,60%縣(區)級婦幼保健院達到國家二級甲等婦幼保健院或云南省二級婦幼保健院能力達標要求。

(3)院前急救機構設置。由市緊急救援中心負責轄區內急救資源的指揮調度,按每50—80萬人配備1個調度座席。到2025年,按照“城市城區院前急救服務半徑不超過5千米或救護車平均到達時間15分鐘以內,農村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設立1個急救站(點),壩區服務半徑不超過10千米或救護車到達時間在30分鐘以內,山區服務半徑不超過20千米或救護車到達時間在30分鐘以內”規范設置急救站(點)及院前急救網絡醫院。

(4)采供血機構設置。設置市級中心血站1所,縣級血庫2個,縣級儲血點10個,每個縣至少設置1個固定采血點。推進市中心血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按照《云南省單采血漿站設置規劃》(云衛醫發〔2021〕27號),推進墨江縣和寧洱縣2個單采血漿站設置,逐步構建布局合理、運行高效的采供血服務體系。

3.基層醫療機構設置

健全基層衛生服務網絡。按照在農村每個建制鄉(鎮)有一所政府舉辦的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每個村有一所標準化的村衛生室建設;在城區每個街道或3—10萬居民范圍有1所標準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社區醫院的標準推進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建設。

4.互聯網醫院設置

與國家、省合作推進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線上、線下結合分流患者,加快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品牌美譽度、服務優質、群眾認可的互聯網醫院。支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診療服務,開展慢性病、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康復以及健康管理、醫學科普等在線服務。

(二)床位資源配置

1.適度控制床位規模。適度合理配置市、縣(區)公立醫院床位總體規模,適度調整高水平高質量公立醫院床位配置,引導優質醫療資源在資源相對薄弱區域規范設置分院區。按照所承擔的基本任務和功能,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量和結構。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含婦幼保健院床位)的預期性指標為7.55張,全市床位總數控制在18360張以內。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對公立醫院過多的存量資源進行優化調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31張的標準為社會辦醫院預留發展空間。政府加大對醫療衛生服務資源短缺、社會資本投入不足地區和領域的投入,滿足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2.優化床位結構。適度控制治療床位增長,增量床位優先向傳染病、重癥、兒科、康復、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領域傾斜。結合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醫比、醫護比、床人(衛生人員)比等指標,適度控制思茅區、景東縣、江城縣、寧洱縣的床位增速,引導其他縣的床位平穩發展。

3.提高床位使用質量。根據實際需要,對縣域內床位實行統籌調配,提升床位質量,提高使用效率。公立綜合醫院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不再新增床位。推動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癥、疑難病癥診療,逐步壓縮一、二級手術占比,提高預約轉診比例和日間手術比例,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

根據各縣(區)社會經濟、服務人口、現有醫療衛生資源等方面的實際情況,考慮各縣(區)差異,按照鼓勵發展、平穩發展、有序發展等策略制定各縣(區)床位發展目標。各縣(區)醫療衛生機構床位配置目標詳見表2。

表2??2025年各縣(區)醫療衛生機構床位配置指導標準

縣(區)

2020年常住人口基數(萬人)

2020年

床位數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

2025年規劃床位數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

普洱市

240.5

17179

7.14

18360

7.55

思茅區

41.62

5137

12.34

5430

13.0

寧洱縣

16.27

1064

6.54

1060

6.54

墨江縣

28.16

1665

5.91

1690

6.01

景東縣

30.31

2644

8.72

2640

8.72

景谷縣

27.74

1713

6.18

1740

6.27

鎮沅縣

17.95

920

5.13

1120

6.24

江城縣

11.1

784

7.06

780

7.06

孟連縣

14.47

648

4.48

1000

6.91

瀾滄縣

44.15

2142

4.85

2300

5.21

西盟縣

8.73

462

5.29

600

6.87

(三)衛生人力資源配置

衛生人力資源配置與人民群眾健康服務需求、機構功能定位和床位配置等相適應。城鄉和區域醫藥衛生人才分布趨于合理,各類人才隊伍統籌協調發展。加強全科醫生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完善醫教協同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醫生制度。促進醫務人員合理流動,使其在流動中優化配置,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公共衛生人員專項能力建設。

1.衛生人員總量及結構調整。到2025年,全市衛生人員總數達到25100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約19600人。每千常住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2人,每千常住人口擁有注冊護士數達到3.85人,醫護比達到1:1.29,床護比達到1:0.88。人才規模與人民群眾健康服務需求相適應,城鄉和區域醫藥衛生人才分布趨于合理,各類人才隊伍統籌協調發展。

2.醫院人員配置。醫院人員配備以執業(助理)醫師和注冊護士配置為重點,以居民衛生服務需求量和醫師標準工作量為依據,結合服務人口、經濟狀況、自然條件等因素配置醫生和護士的數量,合理確定醫護人員比例。加強兒科、婦產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復、急診、影像、病理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落實醫院護士配備標準,使醫院護士數量與臨床工作量相適應。承擔臨床教學、帶教實習、支援基層、援外醫療、應急救援、醫學科研等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適當增加人員配置。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配置。持續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數量,按照服務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縣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推進實施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備案管理。繼續完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全科醫生制度,到2025年,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都有3名以上合格的全科醫生,繼續完善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和首診在基層的服務模式,全科醫生與城鄉居民建立并保持比較穩定的服務關系。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執業,并做好全科醫師聘用工作,更好地為群眾提供連續協調、方便可及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4.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配置。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達到1.0人,全市各級各類公共衛生人才滿足工作需要。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原則上按照常住人口不低于1.75/萬人的比例核定,傳染病高發地區和邊遠地區可適當增加;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得低于85%,衛生技術人員不得低于70%。

婦幼保健機構應當根據當地服務人口、社會需求、交通狀況、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以及承擔的功能任務等合理配備人員。市、縣、鄉級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中衛生技術人員比例應當不低于總人數的80%。

采供血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數量應當根據《血站基本標準》,按照年采供血等業務量進行配備。

急救中心人員數量應當根據服務人口、年業務量和國家、省級有關規定進行配備;衛生健康綜合監督機構人員數量應當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58號),縣級衛生健康執法監督機構人員數量不少于30人(含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配備的執法輔助人員)。

5.加強人才培養,合理使用人才。全面落實《云南省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三十條措施》和《普洱市貫徹落實〈云南省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三十條措施〉的方案》,建立健全符合醫療衛生特點的人才評價、職稱評審機制,按照《云南省基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辦法》、《云南省衛生技術高級職稱評審條件》,評審向基層一線傾斜,樹立“事業至上、德才兼備和注重實績”的人才評價導向。

開展執業(助理)醫師增量提質計劃,持續加強執業(助理)醫師培養、中醫(民族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統籌推進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力爭到2025年新增住院(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600人。加強衛生健康領域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力爭到2025年累計培養4名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遴選培養1名中醫藥領軍人才、5名中醫藥學科帶頭人和10名中醫藥后備人才。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落實推行“省管縣用”、“縣管鄉用”人才措施,健全醫療衛生人才“下沉、流動、共享”的用人機制;統籌推動農村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實施基層人員學歷教育提升及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加強基層全科轉崗等人才培養培訓。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做好就學安置和履約管理。實施繼續醫學教育,力爭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完成率不低于90%。

(四)設施設備配置

支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根據定位和工作需要,加強配置和更新實驗室檢測檢驗、救治、應急和信息化等設施設備。支持二級及以上醫院和傳染病醫院根據需要建設臨床檢驗實驗室。優化醫療機構設備配置,堅持資源共享、階梯配置和控制成本,合理配置適宜設備。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同等條件下優先配置使用國產醫療設備。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資源共享、結果互認”的服務模式,提高設備利用效率。落實社會辦醫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改革要求。

(五)技術配置

以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重大疾病為主線,以提高醫療技術服務能力為重點,從專科規模、醫療技術、診療模式、管理方法等方面加強建設,全面提升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代謝性疾病、兒科、麻醉、精神疾病等群眾就醫需求較大的核心專科能力,補齊專科資源短板,建成一批特色優勢專科。多學科聯合診療(MDT)、中西醫結合、快速康復等先進的診療理念和診療模式得到廣泛應用。支持市級和縣(區)級臨床重點專科能力建設,形成網格化臨床專科服務體系,常見疾病診療能力大幅提升。力爭到2025年,三級醫院新增不少于1個國家級、5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帶動全市診療技術水平的提高。

(六)信息配置

推進市級、各縣(區)醫療衛生機構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促進數據互通共享和業務協同。統籌推進醫療衛生機構數字化、智能化發展。逐步實現醫療機構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等共享互認。推進醫共體內縣級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融合。推進遠程醫療在縣縣通基礎上實現鄉鄉通。推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與醫療健康服務深度融合。加強互聯網醫院建設。完善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系統。強化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數字技術在疫情監測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資源調配等方面的應用。加快電子健康檔案、家庭醫生簽約、婦幼健康、職業健康等信息系統整合。推動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數據融合和業務協同。

(七)經費配置

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確定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向城鄉居民均等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合理分擔費用,特需醫療服務由個人直接付費或通過商業健康保險支付。各縣(區)政府要認真落實公共衛生投入政策,切實加大對衛生事業的投入。衛生經費安排要堅持優先發展和保證基本衛生服務,新增加的衛生投入應重點向公共衛生、基層醫療衛生、中醫(民族醫)等重點領域傾斜,逐步提高上述領域衛生投入占財政衛生投入的比例。

四、重點任務

(一)推進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1.促進緊密型縣域醫療服務能力提升。進一步促進醫聯體、醫共體建設發展,在10縣(區)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全力打造“管理、服務、責任、利益、防疫、發展”共同體,逐步實現區域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共享,使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基本建立并有序運轉,達到縣域就診率90%以上、縣域內基層就診率達65%以上的目標,基本實現“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

按照國家《“千縣工程”縣級公立綜合醫院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持續推進縣級公立綜合醫院第二階段提質達標工作,建設臨床服務“五大中心”,建強急診急救“五大中心”;組建縣域資源共享“五大中心”、縣域醫共體高質量管理“五大中心”。開展護理質量安全系統改進工作,進一步提升護理質量安全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推進優質護理服務病區(房)建設。力爭2025年,全市60%以上的縣級公立綜合醫院達到《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要求;90%以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國家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并至少建成1個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50%的中心鄉(鎮)衛生院達到國家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基層慢性病管理中心實現全覆蓋。

2.提高差異化專科建設。設立專項資金,扶持有基礎的優勢專科和科研平臺建設,帶動醫療衛生新業務、新技術和科研教學發展。聚焦重點人群的健康需求,重點打造急危重癥、器官移植、心血管、眼科、消化、創傷、中毒、腫瘤、呼吸、乳腺、甲狀腺、婦科、兒科、生殖等臨床醫學中心和區域檢驗中心,并有計劃、有步驟地培養孵化一批有潛力的新興專科。

3.打造中醫(民族醫)重點特色醫院。以普洱市中醫醫院為核心,以打造中醫特色突出、臨床療效顯著、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為目標,打造地市級重點中醫醫院,形成融合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科研教學于一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加強中醫藥服務機構基礎建設。推進市中醫醫院提質擴容,加強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藥科室建設,綜合醫院中醫床位數不少于醫院床位總數的5%。實施中醫臨床醫學中心和臨床學科建設工程,到2025年,力爭建設1個省級中醫臨床醫學中心、1個分中心、1—2個省級區域中心(專科)診療中心,輻射縣(區)中醫醫院。做優做強中醫傳統優勢專科專病,推進普洱市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傣族、佤族等民族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到2025年,爭取建設不少于15個省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不少于15個市級重點專科,1—2個市級重點學科,推廣不少于15個中醫治療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加強中醫綜合治療區(室)、治未病科(中心)和康復醫學服務區建設,提供融合預防、治療、康復于一體、全鏈條的中醫藥服務,提升中醫診療能力和臨床療效。建設名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加快中醫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干培養。

4.完善各級醫療機構協作機制。建立和完善公立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社會辦醫院之間的分工協作關系,整合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系統、連續、全方位的醫療衛生服務。依據各縣(區)醫療資源分布情況,以及醫療衛生機構特點及優劣勢,進行以下布局安排:

第一,加強思寧一體化建設,統籌醫療衛生資源,著力提升寧洱縣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水平,并輔助思茅區統一布局市級醫療衛生項目。

第二,墨江縣、景東縣、景谷縣、鎮沅縣應充分依托哀牢山、無量山豐富的自然資源,加快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景東縣、景谷縣充分發揮區位優勢,推進三級綜合醫院、三級中醫院建設工作。

第三,江城縣、孟連縣、瀾滄縣、西盟縣應著力發揮固邊作用,加快建設邊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綜合醫院、中醫醫院。推動市傳染病醫院、瀾滄邊境傳染病醫院、瀾滄縣人民醫院、瀾滄縣中醫院、江城縣國門醫院、孟連縣國門醫院建設,不斷提升重大傳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核心能力。切實提高邊境地區衛生醫療水平、疾病防控和救治能力。

5.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圍繞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過程,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加快完善婦幼健康、老年健康、職業健康、精神衛生、血液供應保障服務體系,補齊健康教育、康復醫療、老年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等領域短板,建立完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標準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能力。加強老年人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鼓勵各級醫療機構提供上門巡診、居家護理等居家醫療服務。實施老年健康服務提升工程,通過新建、改擴建、轉型發展等方式,支持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站)、安寧療護中心建設。到2025年,爭取全市設置1所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康復醫院或二級老年病醫院,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區)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區)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門診,每個縣(區)建成1個護理院(站);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三級中醫醫院設置康復科比例達到85%以上;85%以上的綜合性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

6.科研引領提升核心競爭力。在鞏固加強現有省級臨床重點專科項目基礎上,培育1—2個國家級重點臨床專科。申請省級臨床專科質量控制中心。申請1—2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爭取建設一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努力形成醫療、科研、教學、管理密切結合并相互促進的學科建設良性運行機制,帶動全市醫療衛生技術水平的整體提高。

探索在普洱市人民醫院、普洱市第二人民醫院和普洱市中醫醫院設立臨床科研工作崗位,加快向臨床研究轉型發展。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平臺建設,優化管理、整合資源、開放共享;積極引進高質量人才,凝練契合普洱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科學研究方向,對重點專科科研扶持、結對發展,加快臨床科研水平提高,推進普洱市醫療衛生服務事業可持續發展。

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全力以赴在“樹科研名醫”上發力、在“建科研名科”上用功、在“創科研名院”上加油,不斷提高科研能力及成果轉化運用能力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全周期、全方位、高質量醫療健康服務。

(二)構建現代化公共衛生體系

1.推動疾控體系建設。推進普洱市疾控中心“區域疾控中心”建設,按照“西部領先、省內一流、國家接軌”的標準和適度超前的原則實施,著力打造服務普洱、輻射周邊,智慧創新、具有地域特色、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化區域疾控中心;縣(區)疾控中心實驗室儀器裝備達到同級國家標準(A類),具備不少于179項的檢測能力。

推進疾控機構改革,進一步理清、明確疾控結構和監督機構職責定位,依法承擔疾病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報告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實驗室檢測分析與評價、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技術管理與指導等工作,同時強化傳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監督職能;增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院和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業務協同力,與公安、工信等其他部門的工作協調力,強化疾控機構重大傳染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等職能,健全重大傳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新發傳染病的預警機制和協同流調機制。

建設各級慢性病專病防治中心,制定專病防治規劃、建立專病防治協作網絡、推廣專病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等。提升縣域在疾控方面的服務能力,結合權責清單制度,明晰并強化公共衛生管理權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層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管理職責,接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傳染病防控的業務指導。

2.加強應急體系建設。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提升全市衛生應急決策與指揮平臺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完成市、縣(區)兩級平臺建設,健全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數據庫。加強基層衛生應急管理工作,市、縣(區)、鄉(鎮)三級全面建成較為健全、完善、規范的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構架。完善院前急救車輛、車載醫療設備和車載通訊設備等硬件設施配置。加快推進全市院前醫療急救系統信息化建設,健全胸痛、卒中等“五大中心”急救信息交互平臺,健全完善市、縣(區)、鄉(鎮)三級院前急救網絡,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接診無縫銜接和信息互聯互通,提高急危重癥患者的搶救成功率,構建布局合理、覆蓋城鄉、協調聯動、信息共享的院前急救及緊急醫學救援網絡,推進急診急救一體化建設,提升醫療急救保障指揮調度能力和水平。完善衛生應急隊伍日常管理和應急調用機制,健全統一的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根據國家標準配置市、縣(區)衛生應急隊伍裝備,重點加強極端條件下衛生應急隊伍專業裝備和后勤支撐保障配置。進一步強化在市級建立100人緊急醫療救援隊、50人緊急衛生防疫隊、10人危急心理干預隊。此外,各縣(區)均建有2支60人的衛生應急綜合隊伍,人員編組包括醫療救治、疾病防控、衛生監督等有關專業技術骨干,實現衛生應急隊伍裝備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強化緊急醫學救援體系,發展航空、高鐵醫療和水上救援,廣泛開展公民急救、自救、互救知識培訓和宣傳,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醫聯動救援救治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醫療衛生應急指揮協調和緊急救援隊伍能力及水平,著力打造水陸空“三位一體”立體救援力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維護城市運行安全。

3.筑牢婦幼健康服務基礎。實施婦幼健康服務保障工程,健全覆蓋市、縣(區)、鄉(鎮)、村的服務網絡,多渠道促進區域優質婦幼健康服務資源擴容和融合發展。鼓勵支持民營醫院在婦幼保健方面的發展,加強各級婦幼保健服務機構、醫院婦產科和兒科基礎設施設備和信息化建設,持續提升全市婦幼健康服務能力,重點加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強化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和新生兒重大出生缺陷疾病的救助,促進兒童早期發展,加強兒童眼保健和視力康復、婦幼健康的中醫中藥服務供給。積極開展市、縣(區)婦幼保健機構達標創等工作,提升服務能力,到2025年,全市婚檢率達到80%,產前篩查率達到75%,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到98%,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全覆蓋。加強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建設,每個縣至少有1所醫院設置獨立的兒科。到2025年,全市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師達到0.87名、床位達到2.5張。

4.提升采供血服務能力。加強普洱中心血站能力建設,加大政府財政經費投入,合理配置血站資源。血站服務體系建設得到實質性推進,在“十四五”期間,血站業務用房條件基本改善,按照《血站基本標準》要求,2025年末增加業務用房面積達到6000平方米;采供血基礎服務性設備(46種)、設施能夠滿足采供血業務增長需求。加強采供血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出臺與采血量掛鉤的血站人員配備標準,核定血站人員總量,切實解決血站人員緊缺問題。逐年在全市及各縣(區)規劃設置固定獻血點,提升中心血站服務范圍,到2025年末,完成思茅城區固定獻血屋建設達6個的目標。在瀾滄縣、鎮沅縣建設兩個區域性集采血、儲血、供血為一體的縣級血庫。推進采供血信息網絡互聯互通,持續優化獻血環境和服務模式。

5.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十四五”期間,不斷建立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系,依托現有的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專科門診,建設“1+10”市縣(區)聯動的精神衛生醫療聯合體,打造“醫防有機融合、資源優化統籌、市縣(區)聯動協同、服務優質高效”的精神疾病綜合防治服務體系。繼續深化嚴重精神障礙服務管理,拓展常見精神障礙防治,推進重點學科建設和能力提升,完善“市、縣(區)、鄉(鎮)”三級精神衛生醫療服務功能體系,推進體系內信息共享。加強精神衛生疑難危重患者、老年、孕產婦、兒童等重點人群精神衛生的診治能力,全面提升精神疾病綜合防治服務能力。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組建心理救援專業隊伍,提升精神科領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心理康復與心理疏導能力。至2025年,全市精神科醫師數量達到4.0名/10萬人口,精神科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更加優化,專科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服務領域不斷拓展,嚴重精神障礙規范管理率達到85%。

6.強化職業健康管理。持續推進粉塵、毒物、噪聲和放射等危害治理,督促用人單位開展職業病危害全員培訓,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隊伍和監督執法能力建設,加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評估及診斷救治等工作。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積極應對新型職業健康風險。到2025年,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曉率達到85%以上,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90%及以上,非醫療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及以上,市級設立職業病診斷機構、縣(區)職業健康體檢機構覆蓋率達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黨的建設,把黨的領導落實到衛生健康事業改革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各縣(區)要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把制定實施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健康普洱建設的任務要求。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市級規劃,將醫療衛生機構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各縣(區),明確規劃布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研究制定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并組織實施,將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縣(區)、鄉(鎮),并及時銜接市級有關部門。

(二)加強部門協同

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體育、科學技術、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政策協同,統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機構編制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依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基本建設管理并落實基本建設投入;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優先保障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用地;衛生健康部門要牽頭根據需要按程序適時調整規劃;醫療保障部門要協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

(三)加強投入保障

要建立穩定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投入機制。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發展建設支出,由各級財政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足額安排;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及業務經費等根據人員標準、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納入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建立財政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儲備長效投入機制,并納入政府經常性預算安排。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責任,落實對中醫類醫院和傳染病、精神病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全面加強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投入保障。探索通過機構運營補貼、家庭托育補貼、政府采購等方式,加強財政對托育服務的發展支持。

(四)創新體制機制

要不斷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切實落實對公立和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政策,健全網絡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行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加快全市公立醫院的改革,建立合理的補償機制、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和適應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推進管辦分開、政事分開,實行醫藥分開。通過改革普洱市醫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醫保付費機制。推行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等多種形式的醫療執業保險,加快發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等第三方調解機制,完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

(五)搭建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高地

建立真正的“綠色通道”,聯合市委人才辦、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將政府的主導作用和醫療機構的主體作用相結合,培養和引進相關重點學科的醫學領軍人才和團隊,將普洱打造成吸引醫療衛生人才的高地。創新選人用人機制,增強人才引進和管理機制的靈活性。堅持“送出去,請進來”相結合,加大對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的培養力度。發揮好老專家“傳幫帶”作用,加快后備人才培養。

(六)強化監督評價

建立規劃實施的監督評價機制,成立專門的評價工作小組,采取專項檢查、在線監管等多種方式,組織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規范、管理和保障區域衛生規劃的有效實施。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開展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聯合督查,推動規劃落實,實現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合理、發展有序、結構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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