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延長《佛山衛生健康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標準的通知》有效期的背景和依據
??? 為了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解決計劃生育對象的后顧之憂,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04〕27號)和原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口計生委〔2004〕50號)精神和規定,由原市人口計生局牽頭制定了《佛山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實施辦法》,從2004年3月8日起實施。《佛山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實施辦法》施行后效果良好,緩解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壓力,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結合實際情況,市衛生健康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通知,提高我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標準,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 2023年8月14日,市衛生健康局聯合市財政局制定《佛山衛生健康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于延長〈佛山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實施辦法〉有效期的通知》(佛衛〔2023〕13號),將《印發佛山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佛人口計生〔2004〕14號)有效期延長至2026年8月17日。作為該文件的配套文件,《佛山衛生健康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標準的通知》(佛衛〔2019〕38號)有必要繼續實施。按照《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市衛生健康局聯合市財政局制定《佛山衛生健康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于延長〈佛山衛生健康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標準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佛衛〔2024〕4號)。
??? 二、《佛山衛生健康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于延長〈佛山衛生健康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標準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主要內容
??? 依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將《佛山衛生健康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標準的通知》(佛衛〔2019〕38號)有效期延長至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