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財綜〔2019〕64號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衛生健康局(委)、醫保局,財政省直管縣(市)財政局、醫保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做好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現將《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財綜〔2019〕29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明確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時間節點。各地要高度重視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改革時間。工作方案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報省財政廳備案,確保2020年3月31日前各地級以上市至少2家醫療機構電子票據上線,有條件的縣(市、區)至少1家醫療機構電子票據上線。各地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要通力配合,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改革的督促指導,確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鋪開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
二、推行全國統一醫療收費票據式樣。根據《通知》精神,我省將正式啟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票據式樣,包括:醫療門診和住院收費票據(電子)式樣、醫療門診及住院收費票據(機打)式樣換開票;同時啟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明細(電子)式樣,配合電子票據使用。2020年底前,我省目前現有的相關醫療票據式樣與全國統一的票據式樣可并行使用,自2021年1月1日起停用,統一使用全國式樣。
三、做好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和對接。各地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分工協作、各負其責,共同加快我省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
各地財政部門原則上使用財政部統一開發的電子票據管理系統,財政部門要積極主動,牽頭協調做好本地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改革工作,加快推動實現本地區系統與全國統一系統的對接,做到一站式查詢、真偽查驗和報銷入賬。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督促本地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加快貫徹落實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業務流程調整等工作,按規定使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醫療收費票據。
各地醫保部門要積極做好現有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的改造和升級工作,廣州、深圳、汕頭等基礎條件好、信息化技術能力強的地市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其它地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實現與財政部門電子票據系統的對接,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各級醫療保障機構要加快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流轉及應用工作,及時將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入賬報銷等信息財政部門。
各地醫療衛生機構要積極主動投入推動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按要求加快改造信息系統,調整業務流程,實現與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系統對接,按規定使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票據,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的推送、自助打印等服務,方便群眾快捷獲取。
四、健全完善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報銷入賬相關制度機制。各地財政部門應根據《通知》和財綜〔2018〕72號文有關規定,積極組織開展本地區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報銷入賬工作,推動電子票據的接收及歸檔。滿足相關條件的單位,可以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數據文件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并按照電子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歸檔保管。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入賬報銷單位,應及時將入賬狀態、時間、金額等信息反饋同級財政部門;不滿足相關條件的單位,可使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版式文件打印件入賬,并對電子票據及版式文件打印件進行歸檔保管,同時相應建立兩者檢索關系。各單位應健全完善相關內控制度機制,確保票據真實可靠,防止票據重復入賬報銷。
五、加強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宣傳工作。各地要聚焦主管部門“強監管”、醫院“提效率”、群眾“少排隊”的管理改革目標,充分運用媒體、網絡、公告欄等宣傳渠道,加強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宣傳推廣和經驗交流,提高社會公眾認知度和接受度,切實提高醫療收費票據的流轉運用效率和便捷度,實現便民利民服務目標,增強群眾和單位的改革獲得感。各地、各單位要及時將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經驗,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廣東省財政廳? ? ? ?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 ? ? ? ? ? ? ? ? ? ? ? ? ? ? ? ? ?2019年9月25日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
財綜〔2019〕29號
有關中央預算單位,有關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相關工作,防范虛假醫療收費票據,根據《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財綜〔2018〕62號)、《財政部關于統一全國財政電子票據式樣和財政機打票據式樣的通知》(財綜〔2018〕72號),決定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
按照財綜〔2018〕62號要求,各地區應在充分總結財政電子票據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推廣運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
(一)統一全國醫療收費票據式樣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正式啟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票據式樣,包括醫療門診收費票據(電子)式樣(附件1)、醫療住院收費票據(電子)式樣(附件2)、醫療門診收費票據(機打)式樣(附件4)和醫療住院收費票據(機打)式樣(附件5),其編碼按照財綜〔2018〕72號規定的編碼規則編制。同時,啟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明細(電子)式樣(附件3),配合電子票據使用。考慮到系統升級改造、票據管理實際情況,原則上設置一年過渡期,在2020年底前各地區原有票據式樣和全國統一的票據式樣并行。
(二)做好信息系統改造和對接
各地區財政部門要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保障工作,實現本地區系統與財政部系統對接,做到全國醫療收費電子票據一站式查詢、真偽查驗和報銷入賬。
各地區衛生健康部門要督促本地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落實信息系統改造、業務流程調整工作,按規定使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醫療收費票據。
各地區醫保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要求,實現與財政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及時將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入賬報銷等信息反饋財政部門,并利用醫保網絡通道實現與醫療機構信息傳輸,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應用工作。
各醫療衛生機構要改造信息系統,調整業務流程,實現與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系統對接,按規定啟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票據,積極推進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
(三)規范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報銷入賬及歸檔
根據財綜〔2018〕72號規定,滿足《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條件的單位,可以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數據文件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并按照電子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歸檔保管。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入賬報銷單位,應及時將入賬狀態、入賬時間、入賬金額等信息反饋至財政部門。不滿足《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條件的單位,可使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版式文件打印件入賬,并對電子票據及版式文件打印件進行歸檔保管,同時建立版式文件打印件與電子票據的檢索關系。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確保票據真實可靠,防止票據重復入賬報銷。
二、規范全國統一醫療收費票據填列
醫療衛生機構在開具醫療收費票據時,應規范填列醫療收費項目、其他信息等內容。其中,交款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應填列患者有效證件號碼,并隱去涉及患者隱私的部分字段。
(一)規范醫療門診收費票據填列
醫療門診收費票據填列的收費項目包括診察費、檢查費、化驗費、治療費、手術費、衛生材料費、西藥費、中藥飲片、中成藥費、一般診療費、掛號費,以及《政府會計制度》和《醫院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財會〔2018〕24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財會〔2018〕25號)所列其他門急診收費項目;“其他信息”欄填列的項目信息包括業務流水號、醫療機構類型、性別、門診號、就診日期、醫保類型、醫保編號、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其他支付、個人賬戶支付、個人現金支付、個人自付、個人自費等。
醫療衛生機構在開具醫療門診收費票據時,應按照上述收費項目中有發生的項目及其明細順序填列,先填列本次有發生的全部收費項目,再按照有發生的項目順序填列每項項目所包含的具體明細。明細項目較多,填寫不下時,應將全部明細項目列入醫療收費明細。
(二)規范醫療住院收費票據填列
醫療住院收費票據填列的收費項目包括床位費、診察費、檢查費、化驗費、治療費、手術費、護理費、衛生材料費、西藥費、中藥飲片、中成藥費、一般診療費,以及《政府會計制度》和《醫院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財會〔2018〕24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財會〔2018〕25號)所列其他住院收費項目;“其他信息”欄填列的項目信息包括業務流水號、醫療機構類型、性別、病歷號、住院號、住院科別、住院時間、預繳金額、補繳金額、退費金額、醫保類型、醫保編號、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其他支付、個人賬戶支付、個人現金支付、個人自付、個人自費等。
醫療衛生機構在開具醫療住院收費票據時,應按照上述收費項目中有發生的項目順序填列,并將每項項目所包含的具體明細列入醫療收費明細。
(三)明確“其他信息”欄項目信息
業務流水號:醫療衛生機構收費系統自動生成的流水號碼。
醫療機構類型: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衛生部關于修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有關內容的通知》確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類別。
醫保類型:取值范圍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其他醫療保險等。
醫保編號:參保人在醫保系統中的唯一標識。
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金額。
其他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補充、企業補充等基金或資金支付的金額。
個人賬戶支付:按政策規定用個人賬戶支付參保人的醫療費用(含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和目錄范圍外的費用)。
個人現金支付:個人通過現金、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渠道支付的金額。
個人自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由個人負擔的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自付部分的金額;開展按病種、病組、床日等打包付費方式且由患者定額付費的費用。該項為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項。
個人自費: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照有關規定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而全部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上述部分項目勾稽關系:金額合計=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其他支付+個人賬戶支付+個人現金支付
全國統一的“其他信息”欄項目應如附件6所示一一填列,各地區可以根據管理實際,增加個性化其他項目信息,并接續填列。“其他信息”欄項目信息屬于醫療衛生信息的,其含義和內容由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分別負責解釋;屬于醫療保險信息的,其含義和內容由醫保部門負責解釋。
三、進一步強化保障措施
(一)抓好落實工作。各地區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應通力配合,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相關系統升級改造與對接工作,按規定啟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醫療收費票據,推進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
(二)加強溝通交流。各地區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要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并加強與醫療衛生機構、交款人以及入賬報銷單位溝通交流,全面客觀了解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三)做好宣傳工作。各地區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要充分運用媒體、網絡等宣傳渠道,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宣傳工作,提高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公眾認知度,切實提高醫療收費票據流轉運用效率,實現便民利民服務目標。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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