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衛醫函〔2020〕34號
各地級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
為應對春節假期后的就診高峰,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發生醫療機構內感染,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醫療救治組研究制定了“感染防控十項措施”。請各地級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切實壓實“三大責任”(衛生健康局局長/委主任責任、定點救治醫院院長責任和收治科室主任責任),確保將感染防控工作落到實處。
一、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新冠肺炎感染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必須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足夠保障,全力以赴預防和控制醫療機構內感染。要加大感染控制科專職人員配備力度。
二、建立感染防控監督員制度,嚴格監督穿戴防護用品、防護物資管理、工作人員防護、環境消殺效果和突發情況的緊急處置。
三、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每日掌握并追蹤密切接觸疑似或確診病例醫務人員工作暴露及身體狀況,醫務人員強制報告個人健康狀況,做到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
四、醫療機構必須建立重點部門如預檢分診、發熱門診、隔離病區、隔離重癥監護室工作人員調配制度,合理調配人力資源和班次安排,避免醫務人員過度勞累。
五、醫療機構必須制定新冠肺炎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和指引。
六、醫療機構必須多次、反復開展全員培訓,嚴格院內考核工作,做到所有崗位所有人員掌握感控相關知識并運用到位。所有病區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重點部門必須增加演練頻次。
七、醫療機構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科學、正確做好個人防護,根據不同崗位、不同區域、不同操作,做到分區、分級防護,確保防護到位。
八、根據新冠病毒傳播途徑,采取正確、嚴格的消毒隔離措施。正確、合理佩戴口罩。嚴格把握5個手衛生指征,落實七步洗手法,增加穿戴防護用品前、脫摘防護用品前中后、離開病區前等的手衛生指征。
九、嚴格落實新冠肺炎醫療廢物和污水規范處置工作。
十、由于管理、監督不到位,未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或者發生醫院感染未及時采取控制措施,造成醫療機構感染或暴發、傳染病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嚴肅問責。
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醫療救治組
(代 章)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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