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臨沂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臨沂市市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實施方案》通知。該實施方案,旨在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引導各級和社會力量增加養老服務有效供給。根據該方案護理型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養老機構運營方、養老護理員、市級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培訓項目等有相應專項補助金。凡是符合對應條件的,可到我市民政部門進行申報。
一、護理型養老機構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項目
(一)項目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由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個人,以新建、擴建以及利用自有房產(含閑置房產)、租賃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設的,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的護理型養老機構、養護院、護理院等項目。居家式、產權式、會員制項目和已享受過養老機構(含護理型)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的項目不在補助范圍。
(二)補助條件
1.項目土地、建設、房產手續齊全。其中,以租賃土地形式新建的項目,土地租賃期應在10年以上;以租賃房屋形式改建的項目,租賃房屋期限應在5年以上。
2.床位應為護理型床位,不少于20張,符合《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認定》(DB37/T3587-2019)、《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建標144-2010)、《護理院基本標準(2011版)》等標準規范。
3.取得衛生健康部門的執業許可或備案證明,配備相應的醫生、護士和護理人員。
4.項目建成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5.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在當地民政或行政審批部門備案(許可),相關信息完整錄入省養老管理平臺。
(三)申報材料
1.護理型養老機構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申請表(附件1)。
2.土地、建設和房屋產權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中,租賃房屋改建的項目,還應提供租賃期限不少于5年的房屋租賃合同。
3.醫療機構醫療執業許可證明或備案證明、醫生、護士人員名單及執業資格證復印件。
4.養老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養老機構備案回執(許可)復印件。
(四)補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按核定護理型床位給予一次性新建、擴建補助或租賃改建補助。每張新建、擴建和利用自有房產(含閑置房產)建設床位市級補助2000元;租賃房屋改建床位市級補助1000元。
二、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項目
(一)補助范圍
2021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政府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新建或依托現有敬老院設施擴建、改造提升的,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
(二)補助條件
1.納入市級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計劃。
2.土地、建設或房產證明材料齊全。
3.床位應為護理型床位,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標準》(建標184-2017)等標準規范,依托現有敬老院改造提升的應達到民發〔2019〕80號規定的22項改造提升基礎指標。
4.項目應已開工或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項目應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在當地民政或行政審批部門備案(許可)。
5.相關信息完整錄入省養老管理平臺。
(三)申報材料
1.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申請表(附件2)。
2.正在建設的新建、擴建項目應提供土地、建設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投入使用的新建、擴建項目應提供土地和房屋產權證明、養老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備案回執或設立許可證復印件;改造提升項目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和施工合同復印件。對因歷史原因無法辦理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的,可由縣級主管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和專業機構出具的房屋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替代。在建的新建、擴建項目投入使用后,應按照投入使用項目要求補充有關材料,進行評估驗收。
(四)補助標準及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按核定護理型床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或改造提升補助。項目開工經審核后預撥70%補助資金,其余30%資金待驗收合格后予以撥付。該補助項目與護理型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項目不重復享受。
每張新建、擴建床位市級補助2000元,改造提升床位補助1000元。
三、養老機構市級運營獎補項目
(一)項目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投入運營,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的民辦養老機構、委托第三方運營的公辦養老機構、政府與第三方合資合作的養老機構,補助對象為實際運營方。居家式、產權式、會員制項目不在補助范圍。
(二)獎補條件
1.投入運營時間滿一年。
2.經評估達到1星級及以上。
3.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在當地民政或行政審批部門備案(許可)。
4.入住老年人信息應錄入省養老管理平臺,并及時更新。
5.入住老年人滿意率達到90%以上。
6.獲得上一次市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養老機構運營獎補時間已達到一年。
(三)申報材料
1.養老機構市級運營獎補申請表(附件3)。
2.養老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備案回執或設立許可證復印件。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委托運營的,還須提供委托運營協議。
3.申報之日前12個月每月入住社會老年人花名冊、機構自評能力等級和收費標準,以上信息需與省養老管理平臺數據一致。
4.具備資質和能力的第三方根據《老年人能力評估》(MZ/T 039-2013)出具的入住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四)獎補標準
對符合以上補助范圍和條件的養老機構,根據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數量及入住時間,按照養老機構1至5星級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差異化獎補。獎補標準為:
1星級養老機構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48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4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72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60元)。
2星級養老機構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72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6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08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90元)。
3星級養老機構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96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8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44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120元)。
4星級養老機構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20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10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80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150元)。
5星級養老機構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44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12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216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180元)。
四、養老護理員市級職業技能等級獎補項目
(一)獎補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中取得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等級的養老護理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在獎補范圍內。
(二)獎補條件
1.所在養老服務機構經當地民政或行政審批部門備案(許可)。
2.持有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技能等級評價機構評價,證書編碼在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網站可查詢)或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培訓結業證書(培訓需2021年后由民政部門統一組織并在結業證書加蓋公章,各類機構、組織自行開展的培訓結業證書不在補助范圍),且從事與證書相對應工作。
3.在養老服務機構、設施中從事養老護理員工作兩年以上。
(三)申報材料
1.養老護理員市級職業技能等級補助申請表(附件4)。
2.申請人身份證件、養老護理員崗位技能等級證明或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培訓結業證書等材料復印件。
3.申請人與所在養老服務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繳納社保材料復印件。
(四)獎補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取得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的養老護理員,分別給予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的一次性獎補。已按照臨民〔2016〕100號文件或本文件申領過市級職業技能等級獎補的,符合更高一級獎補條件的,可補齊相應差額。
五、市級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培訓項目
(一)補助對象
市民政局組織開展的培訓項目。
(二)培訓和補助方式
市級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資金用于開展市級養老服務培訓工作。采取招標方式,擇優確定培訓機構實施培訓。培訓和補助方式根據《臨沂市民政局臨沂市財政局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全市養老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的通知》(臨民函〔2021〕20號)要求確定。
六、規范高效推進項目審批和資金管理工作
(一)分級分類審批
對本方案規定的市級補助項目,由市、縣兩級民政部門按照分級負責、分類審批的原則組織實施。
1.市民政局。負責市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的總體推進、協調督導和備案匯總。
2.縣區民政部門。負責對市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補助項目進行審批。
(二)規范高效推進
各縣區要按照隨時受理、及時審批、即時撥付、年底結算的原則,規范高效推進項目審批。
1.預撥補助資金。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統籌考慮各縣區年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任務、養老服務業發展實際情況、上年度資金使用績效和本年度資金使用需求等因素,于每年年初預撥補助資金。
2.受理審批項目。各縣區民政部門根據項目審批職責,分類受理有關補助申請,于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材料審核和現場勘查。對民政部門已經掌握的和通過數據共享能夠獲取的相關證明材料,應免予提供。對審批通過的補助項目和補助金額,通過民政系統網站或其他公共媒體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報本縣區財政部門撥付補助資金。
3.進行備案結算。以縣區為單位,每年分別于3月底、6月底、9月底、11月底形成匯總表(附件4—8),進行資金審批情況備案,及時掌握資金使用進展。每年12月,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根據各縣區備案情況予以結算。
(三)明確部門分工
1.市民政局負責市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執行和資金結算工作,提出資金預撥意見和分配方案,實施項目備案,設置績效目標并開展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工作。
2.市財政局負責組織預算編制,下達預算指標,牽頭預算績效管理,并配合做好市級資金結算等工作。
3.各縣區民政部門根據審批項目權限,分類做好項目審批、公示、備案、驗收以及績效評價、資金使用監管等工作。
4.各縣區財政部門負責做好預算績效管理,配合做好資金結算等工作。
各縣區民政、財政部門要按照《臨沂市養老和養老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臨財社〔2019〕32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協同配合,健全完善市級補助項目審核的具體辦法,開展市級補助資金績效評價,對擅自改變養老用途、弄虛作假騙取補貼、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補助資金的,一經查實,取消補助資格,并依法進行追償和處理。
(四)明確有關工作
1.各縣區要嚴格落實項目及時受理和審批、即時撥付和定期備案要求,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撥付補助資金,嚴禁年底集中突擊審批項目和撥付資金。
2.養老機構床均綜合建筑面積,根據養老機構具體類型和床位總量,分別按照《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標準》(建標184-2017)、《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建標144-2010)、《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范》(GB50437-2007)(2018年版)等有關標準確定。
養老機構床均綜合建筑面積應不低于30平方米,在床均綜合建筑面積達到上述規定標準的前提下,按照各養老機構實際擁有的床位數量給予補助。
3.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申請設立養老機構的,不需另行設立新的法人,可利用現有法人資格進行備案,并使用醫療機構相關手續申領有關補貼。
醫療機構內設的護理型養老機構,應專門設置功能分區,嚴格區分病床和護理床位,實行物理隔離,不得將病床納入建設和運營補助范圍。
4.各縣區要加強對養老機構運營獎補的監督檢查,委托專業第三方機構開展入住老年人的身體能力評估工作,一經發現通過虛報老年人數、弄虛作假提高老年人護理等級等手段騙取補助資金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5.各縣區要加強對敬老院的統籌規劃,推動敬老院從“一鎮一院”向“縣級和區域敬老院”轉型,對依托現有敬老院改造提升的項目要對照22項基礎改造指標進行驗收,對硬件設施差、不具備改造價值的逐步撤并關停,不得納入市級補助范圍。
6.對市級已補助的項目,不得通過改變機構名稱等形式巧立名目重復申請補助,不得按照新的補助標準找平補差。對市級已補助的普通型養老機構項目,經改造升級為護理型養老機構的,不在本方案的護理型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范圍內。
7.對2021年之前已經開工,納入市級補助范圍并預撥部分市級補助資金的養老機構在建項目,按照原有補助標準結算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但不得超過項目規劃工期后3年。
8.對2021年之前已經開工的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建設項目,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并通過驗收、符合補助條件的,按照原有補助標準給予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
9.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工作的,應由各縣區統一委托,養老機構不得自行委托。各縣區要加強對第三方機構評估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評估存在問題的第三方評估組織,列入失信名單,給予公開通報和嚴肅處理,并及時告知市民政局和登記注冊機關。
10.本方案涉及項目不適用于省財政直管縣。
本方案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特困人員供養設施一次性建設補助項目執行到2022年12月31日)。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除文件中明確規定可以延長補助期限的外,《臨沂市民政局臨沂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臨沂市養老服務業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民〔2016〕100號)同時廢止。
附件:
1.護理型養老機構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申請表
2.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市級一次性建設獎補申請表
3.養老機構市級運營獎補申請表
4.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市級獎補申請表
5.護理型養老機構市級一次性建設補助匯總表
6.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市級一次性建設獎補匯總表
7.養老機構市級運營獎補匯總表
8.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市級補助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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