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中心、市醫保稽核與信息中心,各縣(市、區)醫保局、財政局、醫保管理部,各有關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我省待遇清單制度,鼓勵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自2024年6月18日起調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住院待遇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基本醫保報銷比例縣級醫療機構提升3個百分點(達到83%),市內市、縣兩級中醫院在同級醫院的基礎上再提升2個百分點(市級達到67%,縣級達到85%)。
??二、市醫保中心、市醫保稽核與信息中心要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在規定時間節點前完成醫保信息系統改造與相關經辦服務調整,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住院待遇政策調整如期執行,確保群眾待遇落實到位。?
??三、市、縣兩級醫保經辦機構要結合做好基本醫保參保擴面工作,突出宣傳重點,把利好政策的有效落實作為政策宣傳的落腳點,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廣播等新聞媒體,多渠道、多形式積極開展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宣傳,進一步提高參保群眾政策知曉率,并做好政策調整后的醫保基金運行情況監測分析工作。?????
??本文件有效期?10 年,由寧德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寧德市醫療保障局
寧德市財政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