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衛健中醫〔2019〕12號
各區(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屬各單位,社會辦各醫院,中醫藥工作相關社會組織:
現將《2019年深圳市中醫藥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市衛生健康委
2019年3月31日
2019年深圳市中醫藥工作要點
以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和對中醫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統領,落實《中醫藥法》和上級有關會議精神,按照把深圳“建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的新定位,抓住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發展機遇,努力建設一流的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城市,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醫療高地,為廣東省乃至全國中醫藥樹立改革創新樣板和標桿。
一、完善政策法規,加強中醫藥行業管理
(一)完善中醫藥管理政策法規。落實《中醫藥法》,協調推動制定鼓勵中醫藥服務的醫保傾斜政策。修訂發布《深圳經濟特區中醫藥條例》。起草《深圳市純中醫治療醫院設置標準》《深圳市中醫門診類醫療機構(中醫門診部、中醫館、診所等)基本標準》和《深圳市名優中醫管理辦法》。制訂《深圳市醫療機構中醫治未病工作規范》《深圳市中醫藥健康文化宣教旅游基地建設評定規范》和《肢體障礙患者社區中醫康復規范》等中醫藥管理深圳標準。
(二)加強中醫藥全行業管理。完善中醫權責清單,承接好省中醫藥局委托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組織做好中醫師承、確有專長、醫術確有專長等人員醫師資格報名審核工作,以及國家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建立市等級中醫醫院評審專家庫,制訂體現中醫藥特色、有利于中醫藥發展的公立中醫類醫院績效評價指標,建設5個市級中醫專業質量控制中心,加強醫療機構中醫藥質量管理。發揮中醫藥發展咨詢專委會智囊作用。加強中醫類社會組織規范管理,發揮其學術交流、橋梁紐帶和行業自律等作用。
二、完善中醫藥體系,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三)健全市區中醫藥管理體系。寶安區衛生健康局成立獨立中醫科,加強各區衛生健康局中醫科人員配置,明確各級中醫藥管理人員職責,提高中醫藥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優化市區中醫院為龍頭骨干、綜合醫院中醫藥為樞紐、社康中心為網底、社會辦中醫機構為補充的中醫藥服務體系。推進市中醫院新大樓和光明院區、深圳平樂骨傷科醫院坪山新院區建設,完善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醫院新大樓、羅湖區中醫院新院區管理,加快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轉型建設和南山區、龍華區中醫院立項建設,推進鹽田區、大鵬新區中西醫結合分院建設。加快市中醫院區域中藥制劑中心建設。完善社康機構中醫藥科室建設,滿足基層中醫藥服務需求,推進中醫分級診療工作。新建1-2家中醫類醫院和市名中醫診療中心。
三、深化醫改中醫藥工作,推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
(五)推進中醫院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按照國家《關于開展制定醫院章程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推進公立中醫院章程制定,建立落實13項核心管理制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做好三級公立中醫類醫院績效考核。
(六)探索多模式醫聯體建設。深入總結我市寶安和羅湖區中醫藥融入醫改模式的創新經驗和亮點,支持龍崗區依托區中醫院成立區中醫醫療集團,推進1總院-4分院-20社康中心建設。在“羅湖模式”醫聯體建設中進一步發揮中醫藥作用,強化區中醫院基層中醫藥龍頭地位,強化基層中醫藥服務和人才隊伍體系建設,強化基層中醫藥服務內容及服務量占比。推進中醫藥專科聯盟發展,成立市中醫醫療聯盟和中醫護理區域聯盟,新增6個以上中醫專科聯盟,實現醫護教研資源共享、優質資源下沉、醫護技術同質,中藥制劑流通使用、攜手共贏的目標。
(七)推進中醫藥優勢病種付費方式改革。組織市針灸學會和市中醫院等單位探索中醫針灸技術服務分級定價工作。推進市中醫院等探索開展DRGs試點和中醫優勢病種付費方式,支持寶安中醫院集團大力推進“中醫藥創新之都”建設,完善“總額管理、節余留用”醫保支付機制。
(八)探索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新模式。發揮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作用,試點創建寶安純中醫治療醫院,在中醫醫院運行機制、中醫藥服務價格定制、醫保資金支付等方面大膽創新,力爭有所突破,為全國純中醫醫院建設探索經驗。
(九)創建龍崗區全國中醫藥典型示范區。支持龍崗區出臺深入推進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實施意見,創建以“三共享兩獲得一滿意”為目標的全國中醫藥典型示范區,將中醫藥融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打造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樣板,為全國中醫藥政策制定探索經驗。
(十)繼續推進社會辦中醫試點工作。推進落實鼓勵社會辦醫政策,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連鎖中醫醫療機構,支持和指導1-2家新建或轉型社會辦中醫類醫院建設。發揮市區非公醫療機構行業協會作用,規范和加強社會辦中醫類醫療機構行業自律和質量管理。
(十一)繼續推進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推進國家中藥標準化項目建設和中藥編碼規則等國標制定和實施。推進“互聯網+中醫藥”服務,完善中醫院智能便民服務系統,加快中醫“治未病”平臺建設,建設深圳“12361”工程中醫藥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四、加強內涵建設,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十二)加強中醫醫療高地建設。充分發揮引進的25個高層次中醫“三名工程”團隊的技術引領和傳幫帶作用,加速培養本土中醫藥專科人才隊伍。制定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績效評估標準,加強國家、省和市新一輪80個市級中醫重點專科建設,打造中醫藥特色專科品牌。推進市中醫院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項目、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國家區域性中醫(肝病)診療中心建設,構建粵港澳中醫藥高層次交流與合作平臺。推動平安集團在深創建國家中醫藥標準研究院及檢測中心。
(十三)持續推動中醫藥傳承發展。推動完善中醫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啟動第五批市級名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傳承工作,新建10個以上市名中醫藥傳承工作室,發揮在深名中醫藥專家的傳幫帶作用。
(十四)加強中醫護理專科能力建設。新建5-7個市中醫專科護理培訓基地,舉辦2期中醫專科護理培訓班,培養中醫特色優勢明顯的專科護理人才,探索開展中醫護理專科門診,為患者提供優質中醫特色護理技術服務。舉辦中醫藥健康你我他---深圳市5.12中醫護理進社區活動。
(十五)加強基層中醫藥技能培訓。制定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考核標準,加強24個市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基地建設。舉辦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推廣高級師資班和臨床帶教技能提高班,提高培訓帶教水平。舉辦中成藥合理使用培訓班,規范非中醫類醫師臨床中成藥使用。舉辦基層中醫藥人員臨床技能進修提高班,提高基層中醫人員臨證技能。舉辦中醫重點專科骨干管理培訓班,加強中醫重點專科管理水平。
(十六)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深圳市及南山、福田、寶安、龍崗、光明等5區通過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國家復審。推進Ⅰ類社康機構設置中醫藥綜合服務區、Ⅱ類社康機構設置中醫科,社康站提供中醫藥服務“三個100%”。完善中醫專家下社康和對口幫扶機制,推進家庭醫生提供中醫藥服務,提高社區中醫藥服務能力。新建20個市級基層中醫藥能力提升工程優選建設項目并發揮示范引領作用。11個市區中醫藥和治未病指導中心加強對基層中醫藥工作督導。
(十七)推進非中醫類醫院中醫藥建設。督導推進公立非中醫類醫院(含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專科醫院等)中醫藥達標建設,遴選2-4個達標單位納入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優選項目建設。推動市區慢病服務機構開展中醫藥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慢性病防控的作用。
(十八)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的主導作用。落實《深圳市中醫治未病三年行動計劃》,制訂《深圳市醫療機構中醫治未病工作規范》,推進和規范醫療機構治未病服務開展。按照《廣東省中醫治未病分級管理方案》開展分級管理,推進中醫治未病服務模式創新發展。11個市區中醫藥和治未病指導中心加強對中醫治未病工作督導,推進中醫治未病融入健康管理、健康促進、慢病防治管理、婦兒保健、精神衛生等公共衛生均等化服務項目,發揮中醫藥在預防保健中的主導作用。依托北京中醫藥大學深圳醫院中醫治未病體質研究院和王琦國醫大師團隊,建立市中醫治未病質控中心,加強全市中醫治未病質量管理。加強“治未病”基因檢測實驗平臺建設。
(十九)拓展中醫特色康復、養生保健服務。鼓勵醫療機構發展中醫康復服務,鼓勵養生保健機構、養老機構依法規范開展中醫特色康復、養生保健、健康養老等醫養結合服務。支持中醫醫療機構與民政部門合作,開展殘疾人中醫康復、老年人中醫健康養老等服務。推動寶安中醫院(集團)建設中醫藥老齡健康養老示范社區,推動羅湖區中醫院蓮塘新院“醫養護一體化”發展。拓展中醫特色康復養生保健服務,開展全市中醫藥健康服務調研工作,舉辦深圳市健康服務鵬城論壇。
五、加強中醫藥宣傳和對外交流合作
(二十)加強中醫藥知識科普宣傳。推進《深圳市中醫藥健康文化推進行動計劃》實施,成立市中醫藥宣講團,推進中醫藥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工作。充分利用宣傳欄、報刊等傳統方式和視頻、網絡等現代媒體,開展中醫藥文化和養生保健科普宣傳,普及提升市民中醫藥健康養生素養。組織開展“健康會客室—中醫大講堂”活動,組織舉辦深圳中醫中藥中國行、紀念世界傳統醫藥日等系列活動,依托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醫院編輯出版中醫養生科普書籍。
(二十一)加強中醫藥文化宣教旅游基地建設。以深圳創建國家全域旅游城市為契機,推進既有4家市級中醫藥文化宣教基地建設發展和規范管理,評審新增3-5家市級中醫藥文化宣教基地,開展第二屆市中醫藥文化推進月宣教基地開放日活動,并做好中醫藥文化宣教與旅游的有機結合。
(二十二)推進中醫藥灣區合作和對外交流。舉辦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衛生與健康大會中醫藥分論壇、粵港澳大灣區中醫治未病論壇等活動,依托北京中醫藥大學深圳醫院成立粵港澳大灣區中醫治未病創新聯盟,發揮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中醫藥國際交流中心、市中醫院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臨床傳承創新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傳統醫藥國際交流中心、國際中醫藥人才培訓中心等機構作用,深化臨床研究、中藥研發、教學合作、學術交流等工作,助推“一帶一路”以醫帶藥、以藥促商、以商帶貿發展海外中醫藥市場。
六、加強行業黨建,推進中醫藥廉政作風建設
(二十三)落實黨建和行風建設主體責任。督促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類社會組織,嚴格按照上級黨委、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加強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加強行業作風建設主體責任,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弘揚大醫精誠,不斷提升中醫藥行業整體形象,樹立中醫藥行業良好精神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