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隨著北京市醫療器械產業的快速發展,以及藥品監管機構改革的不斷深入,監管形勢發生了較大變化。特別是新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企業落實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相繼實施,對醫療器械生產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 為適應新監管形勢,進一步提升醫療器械生產監管效能,市藥監局結合本市醫療器械生產監管實際,于近日修訂發布了《北京市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并將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在修訂工作中,市藥監局深入監管部門和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梳理和研究監督管理中的問題和需求,立足本市器械生產監管實際,以強化監管與優化營商環境為總體思路,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不斷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 修訂后的細則主要包括總則、職責劃分、生產許可和備案管理、生產質量管理、監督檢查的實施和附則6個章節,共50條。按照法規要求和機構改革后各有關單位的職責變化,對市藥監局、市藥監局各分局、各區市場監管部門,以及市藥監局各有關直屬事業單位的職責進行了修改;明確企業對生產條件、品種變化、不良事件等報告要求,以及對管理者代表的設置要求等;為適應新監管形勢,進一步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豐富和明確監管手段,強化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監管工作水平。
??? 下一步,市藥監局將結合細則的發布,不斷完善北京市醫療器械生產監管體系,主動適應新形勢,落實新任務,推進醫療器械監管科學研究,持續探索智慧化監管新模式,提高醫療器械生產監管科學化、法治化、智慧化水平,促進監管能力和產業發展相適應,切實有效推動北京市醫療器械產業快速、健康、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