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長白山管委會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中醫藥管理局,梅河口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中醫藥管理局:
??現將《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詳見附件)印發你們,請你們按照職責分工加緊嚴密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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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醫療保障局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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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扎實落實《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要求,現就充分發揮醫療保障制度優勢,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總結并提出以下支持措施。
??一、加強中醫藥機構協議管理
??1.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履約能力評估,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少數民族醫,下同)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及養老等相關單位內設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范圍。對全部使用中醫醫療技術和方法的中醫備案診所及中醫個體診所在履約能力評估時予以適當傾斜。(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及各地醫保部門分別負責)
??2.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范圍,提升中醫醫療機構區域輻射力和影響力。(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及各地醫保部門分別負責)
??3.開展互聯網診療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按規定與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簽訂補充協議后,將其提供的“互聯網+”中醫藥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及各地醫保部門分別負責)
??4.深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支持具有中醫藥健康養老特色的醫養結合機構發展,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范圍,促進中醫藥與醫養結合產業融合發展。(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及各地醫保部門分別負責)
??二、強化中醫藥服務價格管理
??5.建立目標導向的中醫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機制,優化現有中醫價格項目,完善新增中醫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政策,豐富中醫價格項目。對來源于古代經典、至今仍廣泛應用、療效確切的中醫傳統技術以及創新性、經濟性優勢突出的中醫新技術,簡化新增價格項目審核程序,開辟綠色通道。(省醫保局價格招采處負責)
??6.建立健全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及時開展調價評估,在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中重點考慮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優先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勢突出、體現勞務價值、應用歷史悠久,成本和價格明顯偏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范圍。(省醫保局價格招采處負責)
??三、支持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7.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基本醫保中藥飲片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做好與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中藥飲片部分)的互補銜接。按程序及時將除國家明確的不得納入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有炮制標準、臨床認可的中藥飲片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對公立醫療機構從正規渠道采購的中藥飲片,繼續按照實際購進價格順加不超過25%銷售。(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價格招采處分別負責)
??8.逐步擴大我省基本醫保中藥配方顆粒支付范圍,按程序將更多符合條件的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目錄。開展中藥配方顆粒省級掛網采購,促進交易公開透明。(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價格招采處分別負責)
??9.醫療機構制劑可實行自主定價,并繼續開展醫療機構制劑醫保準入談判。同時對納入醫保目錄且藥監部門批準的允許在醫聯體間調劑使用的制劑均予以支付,有效保障上下級醫院間的用藥銜接,助力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和基層中醫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提升。(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負責)
??10.以省級或省際區域聯盟為基礎,開展中成藥帶量采購,促進中成藥生產企業高質量發展。(省醫保局價格招采處負責)
??11.通過面向包括中藥在內的藥品生產企業開展醫保藥品目錄準入及集中采購政策宣講、定期舉辦座談會、答復相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引導,有的放矢引導和支持醫藥產業發展。(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價格招采處及各地醫保部門分別負責)
??四、完善適合中醫藥特點的支付政策
??12.支持中醫技術發展,對新增的療效確切、體現中醫特色優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及時納入我省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負責)
??13.加強醫保總額預算管理,根據中醫醫療機構的特點合理確定總額指標,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中醫藥服務的支持力度。支持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組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并對其在總額預算上適當傾斜。(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及各地醫保部門分別負責、同級衛健及中醫藥管理部門配合)
??14.推進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結合《吉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推進,逐步將中醫醫療機構納入DRG/DIP付費管理。對適合納入的病種通過中醫診斷編碼轉化為西醫診斷編碼入組付費;遴選并建立中醫優勢病種庫,在權重(分值)等方面予以傾斜。鼓勵建設中醫日間病房,開展中醫日間治療,遴選中醫日間治療病種并參照住院推行DRG/DIP付費。遴選包括中醫在內的基層病種,對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實行同標準支付,促進分級診療及基層醫療機構開展中醫藥服務。(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及各地醫保部門負責、同級衛健及中醫藥管理部門配合)
??15.支持定點中醫醫療機構在其診療范圍內承擔醫保門診慢特病的診療,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落實《關于印發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疾病中醫診療方案的通知》(吉中醫藥聯發〔2020〕5號)要求,對通過鑒定的門診慢性病患者,采用中醫診療方案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該醫保門診慢性病的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予以執行。(省醫保局待遇保障處負責)
??五、加強基金監管及部門聯動
??16.適應中醫藥服務管理特點,健全常態化日常監管機制,指導推進定點中醫藥機構落實基金使用主體責任,規范醫保基金使用。(省醫保局基金監管處及各地醫保部門分別負責)
??17.加強醫保、衛健及中醫藥管理等部門間協調,強化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及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等方面的政策聯動,合力抓好工作落實,共促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共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