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醫改字〔2019〕2號
各設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現將《關于學習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改經驗 進一步加大醫改攻堅力度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江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關于學習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改經驗
進一步加大醫改攻堅力度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通知》(國醫改發〔2019〕2號)精神,充分發揮典型經驗的示范帶動作用,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學習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改經驗,進一步加大醫改攻堅力度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圍繞“一個轉變、兩個重點”(推動衛生健康工作從以治病為中心轉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著力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認真學習福建省和三明市的擔當精神和改革勇氣,以榜樣的力量推動醫改走深走實,加快完善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大力推進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努力實現衛生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
二、重點任務
(一)切實加強醫改組織領導。
1.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要求,由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將醫改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級醫改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集中議策改革重要事項,形成強有力的工作推進機制。(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任務只列牽頭部門,不列參與部門,下同)
2.深化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要統籌履行舉辦職責,全面落實投入政策,在醫療價格、人事薪酬、藥品流通、醫保支付等方面為公立醫院改革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加強對公立醫院的績效考核,將醫院機構設置、中層干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經營管理自主權充分下放。公立醫院要圍繞政府辦醫目標,全面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完善院級黨組織會議和院長辦公會議的議事決策制度,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相互制衡的治理機制。(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分別負責)
3.2019年12月底前,制定健康江西行動的具體實施意見,統籌推進實施健康江西行動和深化醫改工作,確保健康江西行動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全面落實政府投入責任。
4.各級政府嚴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54號)文件精神,主動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按其隸屬明確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中央、省屬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市縣政府委托的公共衛生、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任務,由市縣財政給予合理補助;省或市縣所屬醫療衛生機構承擔上級財權事權任務的,由上級財政給予合理補助。(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共同負責)
5.進一步規范財政補助方式,在公立醫療機構改革期間,統籌中央補助資金和省級預算資金,根據工作任務量、補助標準、績效考核等因素分配轉移支付資金。(省財政廳負責)
6.對截至2018年8月已納入財政部監測平臺統計的公立醫院、鄉鎮衛生院隱性債務,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要求,按照制定的隱性債務化解實施方案,通過安排年度預算資金、盤活存量財政資金、妥善處理存量資產等方式償還債務,嚴禁公立醫院違法違規舉債。(省財政廳負責)
(三)加大藥品耗材集中采購改革力度。
7.2019年12月底前,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試點25種藥品的采購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及時執行國家擴大組織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品種范圍中選結果。(省醫保局負責)
8.以設區市為單位(省直醫療機構單列)在全省組成12個采購聯盟,以聯盟地區公立醫療機構為集中采購主體,探索跨區域聯盟集中帶量采購。采購聯盟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帶量采購的藥品費用,由對應的省級或市級醫保經辦機構采取代為預付及考核撥付的方式,與供貨企業直接結算中選藥品貨款。(省醫保局負責)
9.從未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中,遴選部分臨床用量大、采購金額高且競爭較為充分的藥品,優先選擇國家基本藥物,組織實施帶量采購。針對臨床用量較大、采購金額較高、臨床使用較成熟、多家企業生產的高值醫用耗材,按類別探索集中采購。(省醫保局負責)
10.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基金總額控制下的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醫療機構使用中選的價格適宜的藥品,降低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成本。(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四)嚴格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和藥品耗材使用監管。
11.2020年,開展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深入開展“奉人民為上、視群眾為友、與健康同行”專題活動,落實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提升患者就醫滿意度。推進全省22家公立醫院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試點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強化公立醫院內部運營管理,積極發揮總會計師作用。(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2.2020年,按照國家制定的高值醫用耗材重點治理清單和有關工作要求,規范高值醫用耗材臨床使用。2019年12月底前,制定出臺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制品)并公布。(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分別負責)
13.加強醫療機構用藥目錄管理和規范,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要求,指導推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時調整優化用藥目錄,規范藥品使用。堅持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主體地位,2020年12月底前各級醫療機構國家基本藥物配備品種和金額占比均達到我省規定要求。重點監控超常使用的藥品,不合理使用的輔助性、營養性高價藥品以及高值醫用耗材。(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對納入全省可調劑使用目錄的醫療制劑,可在醫聯體、醫療集團、專科聯盟內調劑使用。(省中醫藥局負責)
14.通過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嚴格藥品耗材使用監管等多種方式,優化公立醫院收入結構,合理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例。密切監測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收入占比及變化情況,各地每年3月上旬將上年度監測結果報省衛生健康委,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監測結果的分析和運用。(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15.推進公立醫院藥師管理制度改革,采取院內產生和委派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在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開展總藥師制度試點工作,促進合理用藥與用藥安全管理、藥學服務標準化建設、藥事規范化管理、藥師人才培養、藥學學科發展等,提高藥事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五)及時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16.各地要抓住開展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取消醫用耗材加成等改革窗口期,通過騰籠換鳥的方式,及時相應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支持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和薪酬制度改革。
17.2019年12月底前全省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財政適當補助、做好同醫保支付銜接等方式妥善解決。(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18.2020年,各地要按照設置啟動條件、評估觸發實施、確定調價空間、遴選調價項目、合理調整價格、醫保支付銜接、跟蹤監測考核的原則要求,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并組織實施,持續優化醫療服務比價關系,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省醫保局負責)
19.2020—2022年,各地要每年進行調價評估,達到啟動條件的要及時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動態調整力度,與“三醫”聯動改革緊密銜接。加強對各地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指導,加大對工作滯后地區的督促力度。(省醫保局負責)
(六)加大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創新力度。
20.創新編制管理方式,在保留現有事業編制的基礎上,鼓勵各地探索實行人員總量管理試點。合理核定公立醫院人員總量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動總量內人員在崗位設置、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由財政按不低于現行補助水平列入財政預算進行補助。(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21.2020年2月底前,全面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注重改革質量。完善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政策,按照“兩個允許”及有關規定等要求,優化公立醫院薪酬結構,合理確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對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實行年薪制,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薪酬制度。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收支形成結余的,可按照“兩個允許”及有關規定等要求,統籌用于人員薪酬支出。對高層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標任務繁重、承擔教學科研任務以及需要重點建設的公立醫院或績效考核結果優秀的公立醫院,適當提高薪酬水平。支持、引導醫務人員進行科技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2.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及時利用好降低藥品耗材費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等增加的醫院可支配收入,積極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嚴禁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醫務人員薪酬不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收入掛鉤。(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地要密切監測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及變化情況,每年3月上旬將上年度監測結果報省衛生健康委。(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七)推進醫保精細化管理。
23.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探索醫保精細化管理的有效方式,鼓勵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組付費國家試點和基于大數據技術的按病種分值付費。合理確定、動態調整醫保基金總額預算指標和按病種付費等的支付標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更好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醫保支付方式。(省醫保局負責)
24.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管理辦法,探索個人賬戶資金自愿購買商業保險和個性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嚴格控制醫保支付范圍外的費用,逐步縮小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與實際報銷比例之間的差距。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加快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完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制度,促進醫養融合發展。加強醫保基金中長期測算,將醫保基金結存保持在合理水平。改進醫保經辦管理,推進醫保支付由“后付制”轉為“預付制”,加快醫保資金支付進度,建立醫保資金撥付考核問責機制,減輕醫院資金墊付壓力。(省醫保局、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25.健全全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推動全省三級醫療機構和部分二級醫療機構接入省醫療保險結算系統,全面實現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費用統一清算,為參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異地就醫服務。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與國家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聯網,推進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省醫保局負責)
26.完善大病保險政策,將大病保險向職工醫保參保人群延伸,穩步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并適當向困難群體傾斜。對困難群體下調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標準,將因病致貧的重病患者納入醫療救助。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切實發揮托底救急作用。積極推進健康扶貧工程,完善相關保障和傾斜政策,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省醫保局、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八)構建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27.強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剛性約束,把符合規劃作為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的前置條件和公立醫院建設準入、立項的必備條件。將規劃落實情況列入市、縣政府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并與財政專項資金安排掛鉤。將區域公立醫院床位數設置指標分解到轄區內單體醫療機構,按規定建立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分級備案和公示制度。(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8.按照“規劃發展、分區包段、防治結合、行業監管”的思路,加快推進醫聯體建設。在城市,主要由市級醫院牽頭,重點發展緊密型醫療集團;在縣域,按照縣鄉一體化、鄉村一體化的原則,發展縣域醫療共同體。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醫院和民營醫院牽頭組建醫共體。(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2020年做好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總結評估工作,適時擴大試點范圍。(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積極探索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等縱向合作服務模式實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省醫保局負責)
29.在緊密型醫聯體內實行相同專業同等人數雙向交流,交流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幫助基層醫療機構加快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下派幫扶對象為三級醫療機構中級職稱及以上人員,縣級醫療機構擔任住院醫師(技師)3年以上人員,上派學習的對象為縣級醫療機構初級職稱以上人員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取得醫師資格的人員。(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0.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為突破口,強化基層醫防融合,積極采取“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有效方式,做細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逐步提高簽約服務費標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分擔,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分別負責)
31.進一步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渠道補償機制,探索實行公益一類財政供給,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管理。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各地要落實鄉村醫生各項補助政策,不得截留、挪用、擠占鄉村醫生相關經費。鼓勵地方采取有效方式妥善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32.落實中西醫并重,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堅決破除阻礙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到2022年,基本實現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力爭實現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省中醫藥局負責)
(九)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發展。
33.出臺江西省優化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工作實施細則,明確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流程、事項清單和各環節時限,優化審批工作程序,建立社會辦醫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一家牽頭、一窗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行模式。(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34.嚴格控制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為社會辦醫留足發展空間,各地在新增或調整醫療衛生資源時,首先考慮由社會力量舉辦或運營有關醫療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規劃限制。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實行告知承諾制,取消床位規模要求。(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5.鼓勵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和康復、護理、精神衛生等短缺專科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研究制定連鎖化、集團化醫學影像中心設置標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的醫學影像中心向連鎖化、規模化、集團化發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強化責任擔當,狠抓推動落實。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要親自抓、親自研究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差別化探索。各地要在本實施意見印發后3個月內,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本地區相關部門具體任務并組織實施。
(二)加強指導評估。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建立改革臺帳,督促各地、各單位按照進度安排,落實各項改革任務,建立深化醫改工作進展定期通報制度。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地區要切實擔起試點和示范的責任,先行先試,敢于攻堅,加快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三)加強政策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做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積極開展醫改業務培訓,提高政策執行力,引導廣大醫務人員支持和參與改革,發揮改革主力軍作用。加強醫改隊伍建設,為擔當者擔當,讓有為者有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