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行為,確保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項目自主定價后保持相對平穩,市物價局在全面梳理各公立醫院告知的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后,聯合市衛計委于
會上,市物價局錢夏副局長強調了召開價格平衡會的必要性,一是加強放開商品和服務價格的事中事后監管,切實規范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行為的需要;二是指導公立醫院合理制定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自主定價后醫療服務價格保持相對穩定的需要;三是深化我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平穩實施放開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這一政策的需要。同時,錢局長明確了自主制定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應把握的三項原則:一是充分體現醫院自主制定價格的性質不變;二是醫院自主制定價格要盡可能考慮科學性和合理性;三是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規定醫療服務項目的規范執行。
市物價局收費處對前期各公立醫院報送的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告知書進行了匯總分析,就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內涵存在理解偏差,制定價格欠規范等問題,進行了政策解釋與輔導。參會的各家醫院對市物價局指導公立醫院合理制定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之一舉措給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