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的建立及賬戶資金劃入政策性強,其記賬辦法是否科學合理關系全體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和基本醫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市城鎮職工醫保參保單位繳費總額中劃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份額已遠超國務院、省政府文件規定“30%左右”的比例。為維護國家、省基本醫保政策的嚴肅性,確保制度可持續發展,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和全體參保人員的長遠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四川省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意見》(川府發〔1999〕30號)相關規定,按照省政府及省醫保局領導的要求和市政府領導的決定,擬對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記賬辦法進行規范。我局組織全市醫療保障業內人士經較長時間的認真調研、反復測算及多輪討論,提出了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記賬辦法”的三個方案(見附件4),現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10天: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5日)。敬請我市各位網民在認真研讀附件1、2、3的基礎上,從此鏈接(http://ylbzj.panzhihua.gov.cn/hdjl/wsdc/dcxx/index.shtml?surveyId=2289)的三個備選方案中選出一個自己認為較優方案提交。
附件1:
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摘錄)
國發〔1998〕44號
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和重要保障。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各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任務和原則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二、蓋范圍和繳費辦法
……
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塑。
三、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
六、妥善解決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
……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
附件2:
四川省人民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意見》的通知
川府發【1999】3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級各部門,中央在川單位:
現將《四川省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意見》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八日
四川省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意見(摘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需求,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特提出我省貫徹意見。
一、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原則
……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要與我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
四、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一般為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繳費總額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相互擠占。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具體劃分方式由各統等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可采用個人賬戶支付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主要支付住院醫療費用的劃分辦法。
……
附件3:
規范我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記賬辦法的背景及有關問題解答
一、背景
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制度自2001年7月建立并啟動實施,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職工及其退休人員建立個人醫療賬戶(簡稱“個人賬戶”),個人賬資金用于參保人員的小病治療(即:普通門診醫療和藥店購藥),包干使用、結余滾存。計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來源于兩部分:一是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醫保費全部計入本人個人賬戶,二是統籌地區全部用人單位繳費總額的30%劃入參保人員(包括全體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在當時全市參保單位在職職工、退休人員供養結構良好、并鼓勵吸引用人單位盡早參加基本醫保的背景下,我市制定了個人賬戶計入資金與參保人員年齡掛鉤并實行雙重照顧(即:計入賬戶資金在已經與年齡成正比的情況下,又再次按年齡增加記賬系數)的辦法。這種個人賬戶記賬辦法,在基本醫保制度改革初期對于廢止公費、勞保醫療制度,快速建立新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確實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調動了部分用人單位的參保積極性。但是,隨著我市人口老齡化加劇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連續十五年調增等諸多因素影響,2010年以來,我市職工醫保基金總收入中劃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所占比例越來越大,至2018年,全市參保單位繳納的醫保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已達42.83%,遠超國務院、省政府文件規定的30%比例,加上職工個人繳費全部進入本人賬戶,全市職工醫保當期總收入中已有超過54%的資金劃入了個人賬戶,出現了“大部分基金用來管小病(門診)、小部分基金用來管大病(住院)”的不正常現象。在個人賬戶擠占統籌基金、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等多因素影響下,2013年以來,我市職工醫保統籌基金連續多年當期收不抵支,至2017年底累計結余使用告罄,并且還拖欠市內定點醫療機構較大額度的醫療費用,嚴重影響了醫療機構的資金周轉和參保人員的住院醫療待遇保障。我市職工醫保已處于崩盤的邊緣,制度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
2018年初,省政府領導來攀調研和今年3月省醫保局領導來攀督導工作時,均嚴厲指出我市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總額中劃入個人賬戶的份額已嚴重突破國務院、省政府文件規定的標準,要求我市盡快糾正!市委、市政府相關領導也明確表示我市將適時修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記賬辦法,讓參保單位繳費總額中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份額回歸國務院、省政府文件規定的比例。因此,規范我市職工醫保現行個人賬戶記賬辦法已勢在必行、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二、有關問題解答
(一)什么是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由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企業、個人經濟承受能力以及醫療衛生資源狀況而主辦的,為參保人員提供基礎性醫療經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其主要功能是對參保人員因患病而引起的直接醫療費用進行適當的經濟補償。
政府建立的這種醫療風險補償制度,之所以被稱為“基本醫療保險”,是因為這種保險只能在參保人員患病時提供目前經濟條件下醫保基金支付得起的、適宜的治療技術和醫療服務需求。個性化的高端醫療服務需求和高、精、尖治療技術通常不屬于基本醫保的保障范圍。
(二)基本醫療保險應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川府發【1999】30號)明確了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低水平,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雙方負擔,統賬結合;基金以收定支,收支相抵,略有結余;社會醫療保險承擔有限責任。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從哪里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來自于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雙方共同繳費。國務院、省政府文件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在職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攀枝花市為7.5%)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本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其基本養老金(退休費)也不作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
由于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基本原則,各級政府財政不預算資金注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也不對基本醫保基金的收支缺口進行兜底彌補。
(四)國家、省對市州的醫保基金收支缺口有調劑嗎?
目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僅實現了市(地)級統籌,各統籌地區不向省上和國家上解醫保調劑金,國家和省上也不對市州醫保基金的收支缺口進行調劑和轉移支付。各級政府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的投入主要體現為對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進行個人繳費補助(2019年的補助標準已達到每人每年520元)。
(五)什么是職工醫保“統賬結合”管理模式?
“統賬結合”是國務院確定的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金分配及管理模式。按照這種管理模式,統籌地區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共同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分為兩部分:大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小部分劃入參保人員的個人醫療帳戶。
(六)什么是職工醫保個人醫療帳戶?
個人醫療帳戶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統帳結合”原則,為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建立的專用醫療帳戶,簡稱“個人帳戶”。記入個人帳戶的資金單獨建帳管理,作為參保人員基本醫療的專項經費。
(七)什么是職工醫保統籌基金?
統籌地區用人單位繳納醫保費總額的少部分資金劃入全體參保人員的個人帳戶,其余大部分資金則為基本醫保“統籌基金”。
(八)“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各自的用途是什么?
個人帳戶資金“管小病”。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藥品的費用和在定點醫療機構看門診的醫療費用,也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費用。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均歸個人所有,包干使用,超支自理,余額可以跨年度結轉使用,但不得提取現金或挪作他用。
統籌基金“管大病”。用于支付參保人員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和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補助。
(九)建立個人帳戶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建立醫療費用的個人積累機制,有利于強化參保人員的自我保障意識,促使參保人員年輕健康時就為自己年老多病時儲蓄醫療費用,以平時的點滴積累應對未來的集中支出,有助于維護社會穩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積少成多,有備無患”。
二是轉變人們的醫療消費意識,提高參保人員的個人責任感,將過去公費、勞保醫療時代“看病不花自己的錢不心疼”的醫療消費心理,逐步轉變為自我約束的醫療消費行為。
(十)統籌地區征收的醫保基金中拿出多少錢來劃入參保人員個人帳戶?
國務院、省政府文件規定,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保費全部進入本人個人賬戶,統籌地區用人單位按政府規定的籌資比例繳納的醫保費中,拿出30%左右記入全體參保人員的個人帳戶,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基金情況、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和參保人員年齡等因素確定。
(十一)為什么記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不是越多越好?
基本醫保基金“首先是要管大病(住院)、其次才是管小病(門診)”,這里的“管”不是“包攬”,而是“基金支付能力范圍內的適度醫療風險分擔”。如果我們把籌集的大部分醫保基金拿來劃入個人帳戶用于“管小病”,剩下的少部分作為統籌基金用來“管大病”,顯然既違背國務院、省政府確定的“統帳結合”基本原則,又必將使住院病員得不到基本的醫療保障。因此,在基金總量確定并有限的情況下,記入個人賬戶的資金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適度。在職退休供養比(統籌地區繳納醫保費的在職職工人數除以不繳醫保費的退休人員人數的比值)低或統籌基金結余處于警戒線以下(支撐時間小于3個月)的地區,原則上應控制在統籌地區參保單位繳納醫保費總額的30%以內。
這就好比一個家庭開銷中的食物用度支出安排,如果不分主次,把大部分的錢拿來買水果、零食,剩下少部分的錢將無法保證米、面、肉、蔬菜等主要生活物資的購買需要。
(十二)現行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劃入資金是如何計帳的?
我市現行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劃入資金的計算公式為:
本人繳費工資基數(退休人員為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下同)×2%+本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當月實足年齡×系數÷100
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退休費)低于全市上年度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退休費)80%的,按80%計算;高于300%的,按300%計算。
公式中的“系數”為0.015,50至59歲的參保人員增加0.01,60至69歲的增加0.02,70歲以上的增加0.03。
(十三)我市用人單位繳納醫保費總額中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在全省處于何種水平?
據四川省醫保局公布的數據,2018年我市職工醫保單位繳納醫保費總額中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已達42.83%,為全省最高(注:全省平均比例 21.1 %,全國平均比例 25.8 %)。
市州
|
在職退休供養比
|
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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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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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42.83
|
宜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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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39.65
|
眉山市
|
2.61:1
|
39.53
|
自貢市
|
1.13:1
|
38.46(2018年初已做政策調整)
|
內江市
|
1.43:1
|
36.99
|
達州市
|
1.52:1
|
35.77
|
廣安市
|
2.32:1
|
35.29
|
涼山州
|
1.9:1
|
32.82
|
綿陽市
|
2.29:1
|
32.08
|
資陽市
|
1.66:1
|
32.03
|
遂寧市
|
1.79:1
|
31.08
|
阿壩州
|
1.74:1
|
30.63
|
雅安市
|
2.01:1
|
30.03
|
南充市
|
2.03:1
|
29.02
|
德陽市
|
2.3:1
|
28.75
|
瀘州市
|
1.84:1
|
25.40
|
廣元市
|
1.90:1
|
24.55
|
巴中市
|
1.98:1
|
22.53
|
甘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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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
|
20.46
|
樂山市
|
1.52:1
|
9.61
|
成都市
|
3.09:1
|
8.61
|
?
(十四)為什么要對現行職工醫保個人帳戶記賬辦法進行規范?
2001年,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時設計的個人賬戶記賬辦法,為了增加新制度的吸引力和體現對老年人的照顧,在已經將參保人員年齡作為記賬正比例因素的情況下,又對50歲以上人員大幅度另外增加系數,這種雙重照顧,在當時在職退休供養比較高(3.5:1,即3.5個在職職工繳費供養1個退休人員)的背景下,這種記賬辦法雖有缺陷但也尚未暴露出大的問題。后來隨著我市退休人員大量增多,在職退休供養比持續惡化(目前僅為1.3:1,為四川省倒數第二,全省為2.33:1),加之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記賬的基本養老金基數連續十幾年調增,結果導致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份額逐年增大,至2018年已達42.83%,遠超國務院、省政府文件規定30%左右的比例,如果把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醫保費全部計入本人個人賬戶部分算上,我市職工醫保當期征收基金總額中已有近55%的錢劃到了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上。也就是說,現在我們每征收的1元醫保基金中,已經有5角5分劃到了大家的醫保卡上,用來管“小病”(門診),剩下的4角5分錢拿來管“大病”(住院)。
這種基金分配帶來的結果就是:每年好不容易征收的到的職工醫保基金中,雖然已經拿出了超過50%的錢劃到大家醫保卡上,但由于我們有近36萬建賬人數,平均每人每月劃到醫保卡上的錢還不到173元,絕大多數的參保人員(特別是退休人員)還是覺得離他們的心理預期差得很遠。而另一方面,剩下少部分的統籌基金根本無法保證參保人員的住院醫療和特殊門診醫療補助支付需要。我市職工醫保統籌基金自2013年以來已經連續出現當期收不抵支并且歷年累計結余也全部用完。這就出現了醫保統籌基金不能按時足額支付醫院為參保人員墊付的住院醫療費,醫院資金周轉困難又一定程度影響藥品和醫用材料的采購,這種情況如果繼續下去,最終必然反過來影響參保人員的住院醫療救治。
因此,改革我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記賬辦法,讓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份額回歸到國務院、省政府文件規定的比例范圍內,已刻不容緩、勢在必行,這是全體參保人員眼前既得小利益與長遠大利益的取舍,是對已經出現偏差的不合理記賬辦法進行理性的調整和糾正。
(十五)為什么不采取提高單位繳費比例的方式來解決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收不抵支的問題?
我市現行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比例為7.5%,在四川省21個市州中位居第二(內江市8%,為全省最高),加之我市是以鋼鐵、煤炭等過剩產能為主的重工業城市,近年來,經濟轉型的壓力很大,攀鋼、攀煤、攀枝花鋼城集團總公司等大企業經營十分困難,短期內難以完全走出困境。近年來國務院、省政府相繼出臺文件,要求減輕企業負擔,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在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這些年都采取階段性降低費率和允許困難企業協議緩交等方式支持其渡難關的情況下,醫療保險要想采取提高繳費比例的方式來增加統籌基金收入,顯然既不現實,也不適宜。
(十六)我市職工醫保個人帳戶記賬辦法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一是嚴格將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份額控制在30%以內;二是仍然要對年齡大的參保人員給予適當照顧但不搞多重照顧。
(十七)新的記賬辦法對參保人員既得利益有何影響?
按新的個人賬戶記賬辦法(三種方案)記賬后,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記賬金額總體呈現減少趨勢,其中,絕大部分建賬人員每月計入其個人賬戶的資金都會比原來減少,也有少部分建賬人員每月計入其個人賬戶的資金會比原來略有增加。以2018年數據測算,方案一、方案二平均每人每月將減少計入資金31元左右,方案三平均每人每月將減少計入資金40元左右。
(十八)如何理解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遵循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基本原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總量有限,其可持續發展必須充分考量制度設計的初衷,確保醫保基金“個人帳戶管小病(門診),統籌基金管大病(住院)”,過量資金劃入個人賬戶,勢必縮減醫保統籌基金規模,將直接影響保障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的基本需求,影響統籌基金的承壓能力。平衡個人賬戶、統籌基金的協調分配,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根本要求之一。對因現行個人賬戶記賬辦法不夠科學嚴謹而帶來的不合理的短期既得利益進行及時的、理性的調整和修正,帶來的是全體參保人員根本利益保證的長久持續,也是國家、單位、個人的共同愿望,符合增強群眾獲得感的愿景。
附件4:
攀枝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記賬辦調整法備選方案
方案一
在職人員個人賬戶劃入金額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基礎金額;二是增發金額。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金額由三部分構成:一是基礎金額;二是照顧金額;三是增發金額。
基礎金額計入辦法:在職人員個人按2%比例繳納的醫保費全部記入本人個人賬戶;退休人員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低于全市上年度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80%的按80%計算,高于全市上年度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300%的按300%計算,下同),按2 %的比例先從全市參保單位繳費總額的30%中劃入其個人賬戶。
退休人員照顧金額計入辦法:上年度全市參保單位繳費總額的30%減去先劃入退休人員賬戶的基礎金額后,從剩余部分中以退休人員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再按0.5%照顧劃入其個人賬戶。
增發金額計入辦法:上年度全市參保單位繳費總額的30%依次減去劃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基礎金額和照顧金額后,剩余部分除以全部建賬人員年齡之和得出每1歲的增發金額數值,再乘以參保人員本人實足年齡(在職人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的出生年月為準計算,退休人員以退休審批機關批準退休市確認的出生年月為準計算,下同)即得到該參保人員的增發金額。
方案二
全體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記入資金均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基礎金額;二是增發金額。
基礎金額計入辦法:在職人員個人按2%比例繳納的醫保費全部記入本人個人賬戶;退休人員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2 %的比例先從全市參保單位繳費總額的30%中劃入其個人賬戶。
增發金額計入辦法:上年度全市參保單位繳費總額的30%依次減去劃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基礎金額后,剩余部分除以全部建賬人員年齡之和得出每1歲的增發金額數值,再乘以參保人員本人實足年齡即得到該參保人員的增發金額。
方案三
在職人員按本人當年繳費基數的2.3%計入本人賬戶。
退休人員按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2.8%計入本人賬戶。
三個方案的優缺點說明:
一、方案一、方案二計帳辦法雖然相對復雜,但能將全市參保單位繳費總額中劃入個人賬戶的基金份額完全控制在國務院、省政府政策規定的30%以內,并且計算辦法較為精細合理。
二、方案一從全市參保單位繳費總額的30%中單獨拿出一部分資金對退休人員進行照顧性傾斜劃賬,相比方案二、三更有利于得到退休人員的理解和支持。當然,其缺點是在職職工現行個人賬戶既得利益下降較多,會一定程度打擊在職職工(尤其是勞動年齡內的靈活就業人員)的參加職工醫保的積極性。
三、方案三雖然計算辦法簡單明了,也便于宣傳解釋,但在我市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劇、基金總收入增幅趨緩的現實情況下,仍可能會在短期內再次出現全市參保單位繳費總額中劃入個人賬戶的份額突破30%從而擠占統籌基金影響參保人員大病風險防控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