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雞西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文件的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為八章。其中第一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指導思想;第二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基本原則;第三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第四章明確了籌資標準和渠道;第五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支付范圍;第六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支付標準;第七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運作模式;第八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經辦方式;第九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支付形式;第十章明確了大病保險的監督管理;第十一章明確了相關工作要求。
二、政策問答
1.哪些人可以申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答:當年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2.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和渠道?
答:2020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每年籌資標準為70元。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所需資金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劃出,個人不再繳費。
3.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支付范圍?
答: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為一個自然年度內自負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線標準以上部分,起付線標準為1.2萬元,年度內參保人員只扣除1次大病保險起付線。
4.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支付標準?
答:符合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照60%予以支付,未按照規定辦理轉診轉院自行外出就醫的人員符合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照30%予以支付。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5.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支付形式?
答:信息系統能夠完成即時結算的實行即時結算;信息系統不能完成即時結算的,由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和商業保險公司進行合署辦公,縣域內實行“一站式”、“一單制”結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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