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按照《黑龍江省解決醫療保障扶貧工作安排突出問題整改實施方案》(黑醫保發〔2019〕48號)的相關要求,為在上級部門提供傾斜資金期間使用好醫療救助財政補助傾斜資金,解決困難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門診醫療救助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門診醫療救助對象范圍
因患病需要長期服藥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導致自付費用較高的下列人群:
(一)特困供養人員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簡稱重點救助對象,下同)及在救助站受助的流浪乞討人員。
(二)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簡稱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下同)。
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根據《黑龍江省申請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認定暫行辦法》中“可參考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掌握”。
(三)因病致貧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下同)。
(四)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五)縣(市)、區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人員可納入救助范圍。
因病致貧家庭認定標準:因病致貧家庭自申請求助之日起,前一年家庭總收入扣除家庭自付醫療費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收入醫療救助對象認定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低保家庭財產認定標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認定應符合《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二、門診醫療救助報銷政策
凡患有經市、縣(市)、醫療機構確診的十四種慢性病需長期服藥的救助對象:
(一)救助標準
門診救助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因病致貧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其他醫療救助對象各病種年度門診救助限額100元。患有兩種(含兩種)以上門診救助病種的,按照一個門診救助病種限額額度享受門診救助待遇。
(二)救助病種
具體包括:高血壓(III期以上)、風濕性心臟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房顫、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冠心病搭橋、冠心病支架、冠心病換瓣、冠心病起搏器)、活動性結核病、腦血管病后遺癥(合并肢體功能障礙)、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合并癥、肺源性心臟病(慢性心力衰竭)、類風濕性關節炎(有嚴重肢體功能障礙)、慢性活動性肝炎、重癥肌無力(含運動神經元病)、各種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III期以上)。
以上門診救助政策于2019年12月1日起實行。
雞西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