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中心發〔2019〕78號
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升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方便定點醫療機構申報北京市公費醫療直管醫療照顧人員(以下簡稱醫照人員)醫療費用,經研究,對北京市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進行升級,實現了醫照人員住院費用審核信息化,取消醫照人員住院費用部分紙介申報材料,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嚴格遵照執行。
?? 一、定點醫療機構申報醫照人員持卡結算住院費用,不再提供《北京市公費醫療醫照人員住院費用結算單》。
?? 二、定點醫療機構申報的其他材料及向醫照人員提供的材料,仍按照《關于北京市公費醫療直管醫療照顧人員持卡就醫、醫療費用結算流程有關問題的通知》(京醫保發〔2011〕99號)的規定執行。
?? 三、本通知自2019年9月30日起執行。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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