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醫療保障局,九華山風景區社會保障局,局機關各科室、各直屬單位:
??? 現將《池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認定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池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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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權益,規范全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以下簡稱門診慢特病)認定工作,提高門診慢特病認定效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池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工作。
第三條??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工作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體現優質高效便民的原則,有效解決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周期長、頻次少、待遇享受不及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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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病種申報
第四條?門診慢特病認定病種執行《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病種目錄》,參保人員患有門診慢特病病種目錄規定的疾病,可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
第五條?參保人員申請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應提交基本醫療保險慢特病門診待遇申請表,以及與申請病種相關的病歷資料(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或檢查資料等。
第六條??依托全國一體化醫保政務服務平臺,實行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網上辦理。通過安徽醫保公共服務平臺、皖事通及池州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多渠道接受參保人員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線上申請。
第七條??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暢通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申請線下受理渠道,發揮傳統服務方式兜底作用。優化線下受理經辦管理服務,參保人員現場申請的紙質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通過高拍儀等設備,錄入醫保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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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病種認定
第八條??綜合考慮參保規模、病種結構、疾病發生率等因素,通過醫療機構推薦、市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合理確定門診慢特病病種鑒定專家人員數量和結構,滿足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工作需要。
第九條??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線上申請提交后,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對本地區參保人員門診慢特病申報材料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預審。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說明審核不通過理由。材料預審通過的,以線上推送的方式將申請材料隨機推送至鑒定專家庫相關專業組,由鑒定專家在線上審核端進行待遇認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認定意見。
第十條??經鑒定專家認定符合待遇享受標準的,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應根據認定意見予以審核確認并及時錄入醫保信息系統。受理、認定、錄入全部流程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確保參保人員及時享受待遇。
第十一條??門診慢特病線上申請未通過材料預審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員,并告知原因。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結論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員,并提供線上查詢、電話查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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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服務保障
第十二條??各級醫保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將加快推進本地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線上辦理工作,作為進一步為民辦實事的具體舉措,不斷提升醫保經辦服務效能,著力為參保群眾提供規范化、便利化、智慧化的醫保經辦服務。
第十三條??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加強門診慢特病鑒定專家培訓,解讀病種認定標準、口徑,培訓線上認定操作流程。鑒定專家開展鑒定時,應按照規定支付鑒定費用,鑒定費用由申請人員所在參保地醫保部門承擔。
第十四條??探索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聯網結算的就診記錄等作為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材料,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快速受理機制。
第十五條??門診慢特病種認定已下放至定點醫療機構的縣區,可繼續保留傳統線下認定渠道。根據參保人員需求,經具備鑒定資質定點醫療機構認定,符合待遇享受標準的,醫保部門應根據認定意見予以審核確認并及時錄入醫保信息系統。做好特殊情形組織鑒定專家開展線下認定的經辦管理服務。
第十六條??市級醫保經辦機構負責統籌指導全市門診慢特病種認定工作,制定全市統一規范的經辦流程,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行風建設考核范圍。對于線上受理比例低、認定時間長、工作落實進度慢的縣區,予以督導提醒。
第十七條??各級醫保部門及時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宣傳解讀,不斷優化醫保經辦管理服務流程,引導參保群眾線上辦理門診慢特病病種認定,提升參保群眾醫療保障工作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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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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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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