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生產企業(或國內一級代理企業):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醫療保險特殊藥品使用管理的通知》(湘人社發〔2018〕43號)規定,為保障我省參保患者特殊用藥需求,切實減輕個人費用負擔,推動國家新版醫保藥品目錄的落地實施,根據我省特藥使用管理情況,現接受相關企業納入我省特藥使用管理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續約范圍
湘醫保辦發〔2019〕17號《關于做好湖南省醫療保險特殊藥品續約品種使用管理的通知》中規定的協議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的藥品及通用名一致且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品。
二、申請時間
申請截止時間:2020年5月18日止
受理地點: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609辦公室
三、所需資料
(一)特藥續約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藥品基本情況,包括基本信息、上市時間、審批信息、批準文號等;
2.藥品臨床療效情況,包括與競品的對比分析;
3.藥品獲批上市以來全國各地價格的變化情況,包括參與國家醫保談判和招標采購價格情況;
4.2018年全年、2019年全年和2020年第一季度在湖南省的進院情況、銷售情況(提供在醫院和藥店銷售的總人次和總金額)及患者人群分析;
5.納入我省特藥使用管理的申請意愿及原因;
6.對特藥患者的服務承諾和惠民措施(逐條、量化);
7.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法人代表授權書》、《承諾書》(見附件1,附件2);
(三)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依據報告(仿制品企業提供)。
四、其它事項
(一)請相關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準備申請資料,資料要求真實準確,數據詳實,提供相關部門和權威機構的依據報告,所有資料須加蓋企業公章,在受理截止時間前提交至我局。對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對資料提供不全、遺漏而超過受理截止時間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我局在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對申請受理的企業進行“一對一”的政策解答和雙向溝通,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具體時間由企業提前預約確定。逾期不參與的企業,視為放棄申請。
(三)各企業在承諾書中須提供申請納入此次醫保特藥談判的最低價,作為談判的重要依據,請各企業慎重填報。
(四)申請資料涉及各企業商業信息,請一律密封提交,我局將嚴格保密。
工作聯系人:醫藥服務管理處?曹亮
聯系電話:0731-84900443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