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衛規信字〔2019〕481號
各有關醫療機構:
?? 按照國家《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18—2020年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和《內蒙古自治區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委托自治區醫學會對2019年下半年申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的單位進行了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等33所醫療機構的49臺件乙類大型醫用設備作出配置許可決定。請各單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辦理配置許可事宜。各盟市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加強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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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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