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自4月初部署開展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以來,全區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聚焦藥品經營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深化跨部門聯動協作、嚴格執法監督檢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等舉措,筑牢藥品質量安全防線,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 呼和浩特市:
??? 強化風險隱患排查,實施穿透式監管
??? 呼和浩特市持續深化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聚焦非法渠道購進銷售藥品、違法銷售過期和假劣藥品、違規銷售處方藥、執業藥師不能在崗有效履職、網絡渠道非法購進銷售藥品等突出問題,采取監檢結合、檢稽結合的方式,實施穿透式監管。綜合運用現場檢查、網絡監測等手段,對重點企業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深挖違法線索,突出案件查辦,精準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力震懾。截至目前,共檢查藥品零售企業609家,抽樣檢驗56批次,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59份,查辦案件63起,移交案件線索6起。
??? 通遼市:
??? 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嚴打“回流藥”
??? 嚴厲打擊“回流藥”是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遼市市場監管局與衛健、醫保、公安三部門協同聯動,于4月21日發布嚴禁購銷使用“回流藥”的聯合公告。公告以三個“嚴禁”劃出高壓線——嚴禁購銷使用“回流藥”、嚴禁非法渠道購藥、嚴禁醫務人員參與倒賣,構建起從源頭到終端的立體防線;公告明確處罰力度彰顯震懾力——涉事單位最高可處貨值30倍罰款并吊銷證照,醫務人員違規最高吊銷執業資格,涉案超5萬元即入刑追責,詐騙犯罪最高面臨7年重刑,形成“不敢違、不能違”的法治威懾。同時,該局突出重點合規檢查,指導各旗縣市場監管局組成檢查組,對上年度新開辦及換發許可證的藥品零售企業,從質量管理與職責、人員管理、文件、設施與設備、采購與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管理、售后管理等8個方面開展GSP符合性檢查。檢查過程中,向企業開展《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宣貫,督促企業全面貫徹執行藥品監管新規定,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 烏海市:
??? 強化跨區域、跨部門協同聯動,織密藥品監管防線
??? 烏海市強化跨區域監管協作,深化跨部門聯動,多舉措織密藥品監管防線。一是與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擬定跨區域藥品監管協同執法協議,旨在整合執法資源、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執法效果共享的監管格局。二是與烏海市醫保局聯合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對全市3%零售藥店執業藥師在崗履職情況、藥品購進、驗收、儲存、銷售等情況和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支付資質進行抽查。三是發揮“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工作機制作用,督促經營企業落實藥品追溯責任。依托烏海市醫保局集采平臺,分析研判重復掃描追溯碼信息,共同梳理并雙向推送涉及零售藥店93條問題線索。烏海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相關企業限期整改,對執業藥師“掛證”等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對“掛證”執業藥師進行閉環處置。
??? 包頭市:
??? 強化市旗兩級聯動,開展全流程檢查
??? 包頭市強化市旗兩級聯動,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目標,在全市范圍內對重點藥品經營企業開展從購進到銷售“體檢式”全流程檢查。重點對通過網絡渠道非法銷售藥品、購銷醫保回流藥品、連鎖門店違反規定從總部以外其他渠道購進藥品、執業藥師“掛證”、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超范圍經營等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檢查排查。目前已檢查藥品零售企業532家,排查化解風險隱患32條,責令整改53家,立案調查7起。
??? 下一步,全區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將持續推進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鞏固行動成果,防止問題反彈。一是加強跨部門、跨區域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嚴厲打擊藥品經營領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公眾對藥品安全的認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引導公眾理性購藥、安全用藥。三是強化藥品經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督促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確保藥品質量安全。四是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不斷完善藥品經營環節監管制度,提升監管效能,為公眾用藥安全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