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衛辦婦幼發〔2020〕11號
各盟市衛生健康委,委直屬各相關醫療機構:
?? 為進一步做好兒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診治,指導各級醫療機構規范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國家《關于做好兒童和孕產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發〔2020〕17號)要求,我委組織自治區婦幼保健院、自治區兒童醫院、自治區婦幼保健協會兒科專業委員會等專業機構,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以及最新的世界衛生組織WHO有關2019-nCoV感染的處置要求,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兒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技術指引(第一版)》和《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機構兒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指引(第一版)》。現印發給你們,供各地參考。
?? 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婦幼處,根據疫情進展和相關最新規范適時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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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兒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技術指引(第一版)
2.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機構兒童新型冠狀病毒感防控指引(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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