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醫保分局、市醫保中心,各區財政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有關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好疫情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健康權益,做好疫情防控相關藥品、醫用耗材醫藥采購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國家醫療保障局 財政部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國醫保電〔2020〕5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國醫保電〔2020〕6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粵醫保明電〔2020〕1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的通知》(粵醫保明電〔202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醫療保障力度,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
疫情期間,確認疑似和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國家、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取消住院起付標準。
我市醫保參保人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定的確認疑似和確診患者救治醫療機構(以下簡稱“救治醫療機構”)救治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中央財政和市財政給予安排,所需經費由各救治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市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據實結算,個人無需自付;我市醫保參保人中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異地就醫的,先救治后結算,執行與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相同的報銷標準,報銷比例不降低。
對于非我市醫保參保人,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我市救治醫療機構救治的,先救治后結算,醫療費用中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后的個人負擔部分由中央財政和市財政給予安排,所需經費由各救治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市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據實結算。
經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定的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篩查醫療費用由各醫療機構做好患者信息登記,其中本市參保人的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支付,非本市參保人的費用由全市各醫療機構的同級財政承擔。
二、臨時調整支付方式,確保醫療費用及時順暢結算
全面貫徹落實“兩個確保”,確認疑似和確診的參保患者住院、門診醫療費用均采取按項目付費,不納入醫療機構總額預算控制指標,各救治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控制為由拒絕收治參保患者,不得降低醫療服務質量。
市醫保部門在原醫保預付費用的基礎上,對下列醫療機構再分別撥付醫保疫情防控專項預付金:收治確診患者的醫院、收治確認疑似患者或核酸檢測為陰性但仍需繼續治療患者的醫院、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發熱門診重點醫院。預付金額根據收治不同情形患者分別確定,并視疫情情況追加,各醫療機構應做好預付金的統籌使用。上述醫療機構名單由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定。
對于出院結算的患者,各救治醫療機構應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疾病診斷編碼臨時使用聯合編碼,即主要編碼J12.800加附加編碼B97.200,并及時將參保患者相關費用明細按要求上傳至醫保信息系統,以便市醫保部門及時進行結算。
對異地參保患者,各救治醫療機構應做好患者信息記錄,省內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及時與醫療機構結算,跨省異地就醫醫保支付費用由本市醫保部門先行墊付,疫情結束后全國統一組織清算。
三、建立便捷協同機制,做好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與價格監測工作
各相關單位之間要建立便捷、高效的溝通協調機制,共同做好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供應與價格監測工作。
市醫保部門與相關采購平臺和醫療機構之間保持信息暢通,結合全市疫情防控進展動態,指導醫療機構在省內采購平臺及時采購疫情防控急需藥品、醫用耗材以及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檢測試劑盒等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督導深圳藥品交易平臺全力組織貨源、合理調整備貨倉儲、協調相關配送企業,及時保障我市醫療機構尤其是集中救治醫療機構疫情防控藥品的供應。
醫療機構可通過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財務直報系統報送疫情防控緊缺醫用耗材需求。對于采購平臺缺乏或者不能保證供應的疫情防控緊缺藥品和醫用耗材,醫療機構可按照應急采購的方式,先行網下直接采購、應急使用,待疫情結束后再按照相關規程進行備案處理。
各相關單位均要密切關注疫情防控藥品、醫用耗材的價格和供應變化情況,對于采購供應和價格情況異常的,各相關單位要依法依規及時核實、嚴肅查處。
四、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做好疫情防控相關數據統計工作
市醫保部門按省里統一要求做好“日報送、零報告”工作。市醫保、財政、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信息互通,及時共享救治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重點醫院名單,每日共享疑似、確診患者住院、門診人數、痊愈出院人數等,相關數據于每日中午12:00前發送指定郵箱(詳見附件1-2,聯系人:溫冰,88329089)。我市確認疑似和確診的患者數據以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認數據為準。醫保、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別做好參保患者、非參保患者醫療費用等數據的統計工作。醫療衛生機構應規范疑似和確診患者確認和診療流程,建立相關統計臺賬。
各相關單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向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報告。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參保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情況表
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情況
聯系人:市醫保局 溫冰,0755-88329089
市財政局 伍渭彬,0755-83038890
市衛生健康委 莊沿磊, 0755-88113762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