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民政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衛生健康局、醫保局:?
??? 為推進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的定點結對合作服務,持續提升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質量,提高老年人健康養老水平,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12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浙衛發〔2021〕34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建立養醫聯合體,現就推進養醫聯合體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養醫聯合體是指通過完善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機制,在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等養老服務基礎上,根據簽約協議及機構內老年人需求,提供基本醫療、慢病管理、康復護理、健康管理、康復理療、急癥診治、安寧療護等服務。
全面推進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到2024年5月底前,全市備案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完成簽約結對工作。通過“確定一家簽約合作醫療衛生機構、申辦一個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開展一系列上門醫療衛生服務、開通一條綠色醫療通道、提供一次上門健康體檢服務、培訓一支康養服務隊伍”,努力為養老機構提供專業化的醫療服務,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
二、工作重點
1.確定一家簽約合作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已備案養老機構應與不少于1家醫療衛生機構(至少含1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明確合作方式、合作期限、雙方責任、合作經費等。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在衛生健康部門做好執業備案。
2.申辦一個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愿建盡建”原則,入住50人以上的養老機構應積極創造條件,申辦內設醫療機構;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自愿在養老機構內延伸設置醫務室;支持簽約醫療衛生機構為醫養結合機構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診療服務。規范做好審批手續,為機構老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規模較小的養老機構可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以多種形式開展簽約合作。各級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對規范設置且配備醫護人員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補助力度。
3.開展一系列上門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根據浙衛發〔2022〕11號文件制定的推薦目錄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協商確定服務內容。簽約醫療衛生機構按協議定期開展巡診、隨訪服務、中醫藥服務、遠程醫療服務,按需提供醫療會診、“互聯網+”醫療等。其中巡診、隨訪服務結合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要求開展,超出部分由養老機構根據協議承擔費用。支持并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養老機構內依規設置家庭病床,開展上門采樣、續方配藥、提供中醫技術等家庭病床服務。
4.開通一條綠色醫療通道。各地要完善老年病相關學科病房建設。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簽約后,開通綠色通道,暢通雙向轉診機制。養老機構內老年人需要赴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可優先就診、入住,簡化住院流程。醫療衛生機構內病情穩定,符合出院要求且有入住養老機構需求的老年人,可優先選擇簽約養老機構。優化家庭病床服務,參保人在家庭病床備案期間遇突發疾病,轉其他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就醫時,可按門(急)診醫保待遇直接結算醫療費用。
5.提供一次上門健康體檢服務。結合城鄉參保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費健康體檢項目,簽約醫療衛生機構每年為養老機構內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含未滿60周歲的特困等入住人員),開展1次上門健康體檢(老年人參加職工醫保的,一年內不重復享受體檢服務)。體檢內容可參照《紹興市區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實施方案》中所要求的體檢項目,無法上門開展的體檢項目可到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內完成或用其他項目替代,具體由簽約雙方協商處理。鼓勵向簽約醫療衛生機構購買服務,為養老機構內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開展能力評估。簽約醫療衛生機構要綜合體檢報告、家庭病床建床情況、能力評估等信息,協助養老機構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檔案,征得當事人同意后,與養老機構共享信息。
6.培訓一支康養服務隊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民政部門加強對養老機構內養老服務人員的培訓。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需制定人才培養計劃,選送醫務人員外出進修、輪訓等。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定期為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開展技能培訓及業務指導。簽約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開展簽約服務、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和開展上門服務的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額,單位內部分配時,應向從事一線工作的醫務人員傾斜。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緊密協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自職責抓好落實,因地制宜創新醫養結合機制和服務模式,全面推進養醫聯合體建設。
2.加大醫療保障支持。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做好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及延伸設置醫務室的審批工作。醫保部門要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的條件予以傾斜。落實老年人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開展定點簽約服務,財政部門要根據工作開展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
3.加大政策宣貫力度。各地民政、衛生健康部門依托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及各類平臺廣泛宣傳,通過多種渠道宣傳醫養結合相關文件,提高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以及群眾對醫養結合工作及相關制度的知曉度,為推動養醫聯合體建設營造全民支持理解的社會氛圍,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和幸福感。
本實施方案自2024年2月129日起施行。
紹興市民政局? ? ? ? ? ? ? ??? ?紹興市財政局?
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紹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紹興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
養醫聯合體服務協議
(參考模板)
甲方(養老機構):
乙方(醫療衛生機構):??
為了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的深度融合,以就近原則合理利用優質的醫療資源,更好地保障甲方康養人員的身體健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建立合作關系,在雙向轉診、技術指導、資源共享、共同發展等方面,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立醫療服務站點。甲方內設醫療機構或乙方延伸設置醫務室的,甲方提供固定服務場地,乙方提供? ?次/月,派? ?名中級職稱及以上醫師到甲方進行坐診咨詢、配藥、開具檢查單等醫療服務。診室所需的儀器設備由甲方提供。
二、開展醫療查房服務。乙方提供? ?次/月,派? ?名中級職稱及以上醫師到甲方進行醫療查房等醫療服務。
三、開展醫療護理服務。甲方(內設醫療機構)康養人員需要醫療會診的,由乙方派出中級職稱及以上的醫護人員前來會診,根據《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標準按照正高? ? ?元/次,副高? ? ?元/次,中級? ? ?元/次,會診費由甲方康養人員自費。甲方(無內設醫療機構)康養人員需要就診服務時,由甲方聯系乙方,乙方開通綠色通道,為甲方康養人員提供就診服務。甲方康養人員出現危急情況或生命體征不穩定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呼叫120急救,保障生命安全。
四、完善醫療健康檔案。乙方幫助甲方完善康養人員的健康檔案,將健康體檢、巡診、隨訪情況等及時歸入檔案,幫助、指導甲方完善醫療管理、醫療安全、醫療服務等制度。
五、開設就診綠色通道。甲方康養人員需要赴乙方就診的,乙方給予優先診療,為甲方康養人員提供“先診療后結算”服務;優先保障甲方人員的住院病床;甲方康養人員在乙方就診時產生的醫療費用,由? ? ? ? (甲方康養人員自理、甲方擔保或甲方統一支付)。同時,若甲方康養人員有協議外的上門體檢、診治等服務需求,鼓勵使用“互聯網+”醫療平臺,或由甲方聯系乙方,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出診,產生的出診費、診療費等由甲方康養人員自理。
六、提供醫療業務培訓。乙方為甲方醫護人員提供業務培訓,提高甲方醫護人員對精神心理疾病及慢性病防治的業務水平。
雙方商定,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健康服務費合計人民幣XXX元。年度健康服務費從合作開始起分兩次支付,分別是上、下半年各一次。健康體檢、醫療會診、護理服務等費用在一次性支付服務費的范圍以外支付。??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履行的過程中,如果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XXX民政局、XXX衛生健康委(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 ?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
甲方:? ? ? ? ? ? ? ? ? ? ? ?乙方:? ? ? ? ? ? ? ? ?(簽章)(蓋章)? ? ? ? ? ? ?(簽章)(蓋章) 代表人:(簽名)? ? ? ? ? ? ?代表人:(簽名)?
年? ? 月? ? 日? ? ? ? ? ? ? 年? ? ?月? ? 日
附件2 醫養結合項目服務合作協議(參考模板)
甲方(養老機構)∶
地址:
乙方(醫療衛生機構) ∶
地址:
為拓寬健康養老服務模式,拓展健康養老服務內涵,針對養老機構內行動不便、重癥、失能等患者,建立一站式家庭病床服務,打造“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積極回應廣大老年人不斷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實現養老機構老年群體“病有良醫”,全面提高區域養老健康服務水平。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確定乙方為醫療服務合作單位。
2.為乙方免費提供適宜醫療服務的場所,提供醫療活動必要的后勤保障。
3.配合做好醫療診治工作。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健康檔案、家庭病床建立等工作,規范做好入住老人健康管理。入住老人需要就診時,甲方及時聯系乙方或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主動向醫務人員提供準確的病人信息、病人狀況、服藥記錄、藥物過敏史、既往史、手術史等。
4.加強機構內養老服務人員培訓。定期對機構內養老服務人員進行應急、急救、風險預判等培訓,機構內老人出現突發性急性病癥,甲方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呼叫120急救,聯系老人家屬。妥善保管患者病例資料,及時更新健康檔案。
5.定期安排體檢。甲方每年為入住老人安排一次健康體檢,配合乙方做好健康體檢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康檔案。為老人建立健康檔案,根據個人健康狀況,開展健康狀況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個性化的健康計劃。
2.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詢。按需組織健康教育講座,發放健康教育材料。
3.慢性病規范化管理。根據老人不同健康狀況和需求,為家庭醫生簽約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定期隨訪、用藥指導、健康教育和咨詢服務,每年不少于4次隨訪,使治療方案合理規范化。
4.定期開展體檢。乙方根據協議為甲方提供健康體檢服務。
5.提供家庭病床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甲方患有下列疾病,病情穩定但仍需由醫務人員進行連續觀察治療的康養人員提供家庭病床服務:
(1)腦血管意外癱瘓康復期;
(2)腫瘤術后或放、化療后需支持治療;
(3)高血壓、糖尿病合并慢性嚴重并發癥;
(4)骨折、關節置換術后及外傷需換藥、拆線、康復等;
(5)晚期腫瘤、偏癱患者合并褥瘡感染、尿潴留、吞咽困難的需定期換藥、定期更換尿管、胃管;
(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嚴重肺部疾病。
建立家庭病床后,乙方根據病情對相關患者按照家庭病床服務規范提供醫生查床、護理、告知等服務。其醫保支付范圍包括家庭病床建床費、上門服務費,以及病情需要使用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上述費用按我市醫保政策規定報銷,上級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6.為養老機構內護工提供醫療衛生技術培訓和指導。
三、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以補充協議解決。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XXX民政局、XXX衛生健康委(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代表簽字:? ? ? ? ? ? ? ?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 ? ? ? ? ? ? ? ? ?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