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醫保函〔2019〕88號
各市醫療保障局: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l9〕2號)、國家醫保局等9部門《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范圍的實施意見》(醫保發〔2019〕56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l9〕26號)精神,為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實施準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
??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是黨中央、國務院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改革的重大舉措。各級醫保部門要充分認識試點擴圍工作對于降低群眾藥費負擔、凈化醫藥行
業生態、優化臨床用藥結構、促進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意義,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加強領導,強化監督,層層壓實責任。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積極會同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合力,扎實、穩妥、有序推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工作。
二、準確把握政策要求
?? 各級醫保部門要全面、深入學習國家和我省出臺的各項政策性文件,準確把握試點擴圍相關政策和要求,做到政策落實不走樣、不打折,確保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結果于2019年12月在我省落地實施。
三、明確各項準備工作任務
? (一)制定配套措施。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盡快制定補充采購文件,對中選藥品掛網、未中選藥品采購、配送關系建立等有關事宜予以明確。各市醫保局要在2019年11月底前制定醫?;痤A付辦法、監督藥品回款制度、采購數量監測等配套措施,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完善中選藥品配備使用、質量監管措施落實。
? (二)明確首年約定采購量。根據國家組織試點擴圍結果和各市前期上報采購量情況,25種藥品全省首年約定采購量(附件)已明確。各市醫保局要將首年約定采購量明確到各縣(市、區),由各縣(市、區)醫保局明確到轄區內各醫療機構,并向同級衛生健康部門通報。由各醫療機構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按明確的采購量填寫首年約定采購量,各縣(市、區)醫保局核實確認。
? (三)做好數據測算和醫?;痤A付工作。各級醫保部門要認真開展數據測算,按照首年約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轄區內醫療機構,并在試點擴圍結果執行前撥付到位。
? (四)落實藥款結算監管機制。依托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開通醫療機構25種藥品藥款結算電子單據上傳系統,醫療機構從中選藥品交貨驗收之日起至第二個月末完成支付藥款,并在結算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上傳電子結算單。各級醫保部門對不按時結算藥款、不上傳結算單的醫療機構,按照我省試點擴圍有關規定處理。
? (五)組織簽訂帶量采購合同。為切實減輕醫療機構、醫藥企業負擔,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各醫療機構書面委托其所在市的藥品采購聯合體與企業簽訂25種藥品帶量采購合同,由醫療機構和聯合體分別將委托書、采購合同掃描上傳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省醫保局將制定委托書、購銷合同文本,各級醫保部門要做好醫療機構委托書上傳和合同簽訂的組織協調工作。
? (六)全面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各級醫保部門要開展對醫保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宣傳培訓工作,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制作宣傳板、印發宣傳頁等方式,宣傳解讀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的政策要求、重要意義,做到機構全覆蓋、人員全覆蓋,提高醫務人員貫徹落實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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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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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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