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沈陽市“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沈陽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沈陽市“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化我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7〕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堅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堅持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堅持突出重點、試點示范、循序推進。到2020年,建立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比較完善的醫療服務體系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及綜合監管體系、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適應人民群眾的多層次醫療衛生需求,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健康保障。到“十三五”末期,城鄉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066歲,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1/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下降到55‰以下,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下降到30%左右。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完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1.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實我市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相關政策措施,2018年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方式改革試點。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對中醫藥服務的支持政策,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和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普遍實施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
2.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健全基本醫保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機制。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加快整合基本醫保管理機構。完善醫保參保繳費政策,逐步建立穩定可持續的多渠道籌資機制。逐步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與居民收入相掛鉤的動態籌資機制。到2020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責任單位:市編委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財政局)
3.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保待遇動態調整機制。明確醫保待遇確定和調整的政策權限、調整依據和決策程序,明確基本醫保的保障邊界,合理確定基本醫保待遇標準。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改進個人賬戶,開展門診費用統籌。加快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加快建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機制,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加強參保地與就醫地協作,方便群眾結算,減少群眾“跑腿”“墊資”。到2020年,建立醫保基金調劑平衡機制,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
4.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推動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采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合理確定合規醫療費用范圍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險對困難群眾支付的精準性。完善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有效銜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務。鼓勵和支持商業健康保險機構參與醫保經辦服務。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等多種形式的醫療執業保險。大力發展消費型健康保險。支持商業健康保險加快發展。鼓勵企業和居民參加商業健康保險。(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財政局)
(二)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1.完善藥物政策體系。推動醫藥分開。醫療機構應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處方外流,患者可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健全醫保藥品支付標準,逐步按通用名制定藥品支付標準。探索建立醫院總藥師制度,完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藥師管理制度。建立藥物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和兒童用藥臨床綜合評價機制,提高合理用藥水平。(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
2.深化藥品供應領域和流通體制改革。推動企業提高創新和研發能力。鼓勵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物創新。加快醫療器械產品轉型升級,培育高端自主品牌。建立健全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機制。完善兒童用藥、衛生應急藥品保障機制。加大藥品、耗材流通行業結構調整力度。推動藥品流通企業兼并重組,推進區域藥品配送城鄉一體化。推動流通企業建設和完善供應鏈集成系統。支持藥品、耗材零售企業開展多元化、差異化經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計生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大數據局)
3.完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制度。落實省級平臺網上藥品集中采購機制,落實公立醫院藥品分類采購,實行同城同價。做好基層和公立醫院藥品采購銜接。實施藥品采購“兩票制”(藥品從藥廠賣到一級經銷商開一次發票,經銷商賣到醫院再開一次發票)改革,嚴格按合同回款。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主體地位,促進醫療機構主動控制藥品、耗材價格。(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
4.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成果,推動基本藥物在目錄、標識、價格、配送、配備使用等方面實行統一政策。加強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完善基本藥物供應體系。(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三)加快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1.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重點落實《沈陽區域衛生規劃(2015-2020年)》和《沈陽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7-2020年)》,進一步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落實《沈陽市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建設,滿足人民群眾首診看中醫的需求。強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加強區、縣(市)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建設和學科建設。推廣應用基層衛生適宜技術。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到2020年,力爭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以及70%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縣(市)政府)
2.推進醫聯體建設,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落實我市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加快將醫聯體構建成為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發展共同體,形成責、權、利明晰的區域協同服務模式。探索醫聯體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等方式,形成順暢的轉診機制。到2020年,形成較為完善的醫聯體政策體系,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落實我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城鄉居民與家庭醫生團隊簽約。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政府)
3.明確功能定位,引導形成科學就醫模式。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范圍,形成“小病在基層、大病到醫院、康復回基層”的合理就醫格局。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推行日間手術。加強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建設。(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殘聯,各區、縣(市)政府)
(四)加快建立綜合監管制度。
1.深化醫藥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構建多元化的監管體系。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監管主導、第三方廣泛參與、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和社會監督為補充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建立健全社會共治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和宣傳教育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2.強化全行業綜合監管。健全醫藥衛生法規規章和標準,推動監管重心轉向全行業監管。實行屬地化監督。推行“雙隨機”抽查。加強醫保智能審核技術應用,實現全面、及時、高效監控。完善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控機制,發揮醫保對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控制作用。加大對騙保欺詐等醫保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建立完善藥品信息追溯體系,強化藥品質量監管。嚴控藥品購銷渠道。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掛靠經營、“走票”、商業賄賂、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藥品價格行為監管。加強對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建立違法違紀“黑名單”制度。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促進社會辦醫健康發展。到2020年,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實現100%覆蓋。(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服務業委、發展改革委、法制辦、工商局,市委宣傳部)
3.引導規范第三方評價和行業自律。推動醫療機構考核評價由政府主導逐步向獨立第三方評價轉變。強化行業自律,規范成員行為。規范醫療機構建立內審制度,加強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糾。(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五)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醫院管理制度。到2020年,初步實現醫院管理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基本建立權責明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扎實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鞏固破除以藥補醫成果,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基本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推進公立醫院內部改革,依法制訂章程。進一步健全完善醫院決策機制、民主管理制度、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財務資產管理制度、績效考核制度、人才培養培訓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加強醫院文化建設,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切實加強黨組織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2.建立健全醫院治理體系。明確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舉辦職能,統籌履行政府辦醫職責。政府行使公立醫院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收益權等,審議公立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實施、收支預算等,逐步減少對醫院人事編制、科室設定、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明確政府對醫院的監管職能,建立健全綜合監管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和行業自我管理。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實行院長負責制。規范公立醫院改制,原則上政府舉辦的傳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病防治院、婦幼保健院和婦產醫院、兒童醫院、中醫醫院(民族醫院)等不進行改制。(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編委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3.健全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創新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方式,完善編制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主要內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在績效工資分配上,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探索公立醫院實行目標年薪制和協議薪酬。公立醫院主管部門確定院長薪酬水平,與醫院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水平保持合理比例關系。(責任單位:市編委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計生委)
4.完善公立醫院考評機制,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落實《沈陽市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評管理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醫院績效評價體系,落實到科室和醫務人員,對不同崗位、職級醫務人員實行分類考核。落實我市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相關政策措施,到2020年醫療費用增長幅度穩定在合理水平。(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縣(市)政府)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1.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推進發展健康服務產業。落實我市加快推進社會辦醫進程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落實面對所有醫療機構同等對待的政策措施。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鼓勵社會力量投向滿足群眾多元需求的服務領域。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提供簽約醫療服務,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康復護理、老年病和臨終關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到2020年,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健康服務業,擴大健康服務相關支撐產業規模,優化健康服務業發展環境。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健康產業投入。發揮商業健康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引導商業保險機構以出資新建等方式興辦醫療、養老、健康體檢等健康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金融辦、衛生計生委、民政局、財政局)
2.積極發展基于互聯網的健康服務,促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與健康服務深度融合。加強區域醫療衛生信息平臺建設,規范和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融合共享、開放應用。加快智慧醫院建設。加快推進健康旅游產業發展。切實推進中醫藥與養老、旅游等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大數據局、經濟和信息化委)
3.健全完善人才培養使用和激勵評價機制。健全醫務人員培訓培養制度。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深化醫學教育改革。到2020年,所有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師均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初步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推進基層藥學人員培養使用。大力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培訓力度。到2020年,城鄉每萬名居民有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建立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4.創新衛生人才使用機制,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推行公開招聘制度,實行全員聘用制度,實現人員分類管理。改善從業環境和薪酬待遇,建立巡回醫療制度,促進醫療資源向基層和農村流動。繼續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制定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作總量核定辦法。合理確定醫療衛生機構編外人員待遇,逐步實現同崗同薪同待遇。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分配可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政策,績效工資分配向基層傾斜。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完善職稱晉升體系和職稱晉升辦法,增加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比例并向基層傾斜。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編委辦)
5.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到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機制基本完善。推進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健全專業公共衛生人員激勵機制,建立有利于防治結合的運行新機制。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內部改革重組,實現保健和臨床有機融合。完善對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補償機制。推進居民健康卡、社會保障卡等應用集成,推動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一體化的電子健康服務。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建立衛生人員榮譽制度。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衛生與健康工作精神,增強醫務人員職業榮譽感。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從嚴查處涉醫突發案件,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完善醫療糾紛調解機制,健全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醫療風險分擔“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到2020年,醫療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加強黨對醫改工作的領導。各地區要由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親自負責醫改工作。將醫改納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各地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區具體方案,各有關部門要細化配套措施。加強各級各類醫藥衛生機構黨組織建設。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增強改革執行力。(責任單位:市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二)強化督查評估。健全督查評估制度,開展監督檢查和評估分析,強化結果運用和激勵問責。支持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圍繞深化醫改建言獻策,就重要改革任務的落實開展民主監督。(責任單位:市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三)強化責任落實。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加大政府衛生投入力度,到2020年,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公立醫院的長期債務。(責任單位:市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四)強化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發展健康文化,加強健康知識傳播,提升公眾健康素養水平。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發揚醫務人員職業精神。發揮統一戰線優勢,最大限度凝聚共識,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責任單位:市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五)強化改革探索。尊重和發揚基層首創精神,主動作為、勇于攻堅,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建立完善常態化調研機制,切實加強指導,總結推廣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經驗上升為政策。(責任單位:市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