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組織起草了《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為確保該實施意見的適用性、公平性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以單位名義提出意見的請加蓋公章,個人名義提出意見的請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公開征求時間為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30日。
? 聯系人:呂興政
? 聯系電話(傳真):0851-86826759
? 郵箱:gzszyyjzhc@163.com。?
? 附件: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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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3日
附件
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一系列重要論述,推進我省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施中醫藥強省戰略,促進中醫藥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一)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建設。強化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建立健全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健全評價和績效考核制度。重點建設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省級中醫類醫院,創建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加強市(州)中醫類醫院建設,建設省級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加強縣(市、區、特區)中醫類醫院建設,30萬以上人口的縣級中醫類醫院全部達到二級甲等以上中醫類醫院水平。加強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和專科醫院的中醫科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到2022年,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建成1所獨立建制的公立中醫類醫院,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有條件的專科醫院設置中醫科室,配備中藥房和中醫床位,其他醫療機構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
(二)筑牢基層中醫藥服務陣地。到2022年,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藥綜合服務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均能提供中醫藥服務。擴大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中醫專業醫學生規模,在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中積極招收中醫醫師,鼓勵實行中醫藥人員“縣管鄉用”,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到基層提供服務,保證每個鄉鎮(社區服務中心)至少有1-2名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放寬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醫師職稱晉升條件,鼓勵中醫醫聯體、縣鄉中醫藥服務一體化、醫師多點執業等工作,健全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機制,加強中醫適宜技術培訓,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
(三)加強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加強省中醫藥數據中心建設,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技術,實施“互聯網+中醫藥”行動計劃,促進中醫藥各領域與互聯網全面整合,發展中醫遠程醫療、移動醫療、智慧醫療。利用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等便捷服務,不斷提升中醫藥信息化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中醫藥信息安全防護。所有二級甲等中醫類醫院電子病歷評級達3級以上水平,三級中醫類醫院電子病歷評級達4級以上水平。
二、發揮中醫藥服務顯著優勢
(四)彰顯中醫藥在疾病治療中的獨特優勢。實施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做優做強骨傷、肛腸、兒科、皮科、婦科、針灸、推拿以及心腦血管病、腎病、周圍血管病等專科專病診療,爭取新增一批國家級、省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和一批重點專科培育項目。推動市、縣兩級中醫類醫院開展重點專科建設,形成省、市、縣三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群。著力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質增效”工程,提高縣級中醫類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優勢病種診治和綜合服務能力。篩選發布一批中醫治療優勢病種、適宜技術和療效獨特的中藥品種。大力推廣中醫非藥物療法,充分發揮其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獨特作用。推動貴州省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和中醫經典病房建設。
(五)增強中醫藥在疾病預防中的作用。在推進健康貴州建設中實施“中醫四季養生行動”。擴大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范圍,加強重點人群中醫藥健康服務管理。在重點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廣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推出一批運動保健養生項目及相關產品,推進中醫治未病理念融入人民群眾健康生活。加強中醫類醫院治未病科室建設,西醫醫院中醫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中醫館開展治未病工作。
(六)提升中醫藥特色康復能力。推動中醫類醫院康復科和中醫特色康復醫院建設,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開展中醫康復服務。探索建立二級以上中醫類醫院與社區康復機構雙向轉診機制,在社區康復機構推廣適宜中醫康復技術。促進中醫藥、中華傳統體育與現代康復技術結合,支持中醫康復技能人才的培養。研發、推廣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療效確切、中醫特色突出的康復輔助器具。探索開展中醫家庭病床康復服務。
(七)發揮中醫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作用。完善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和院前急救體系。加強縣級以上中醫類醫院急診急救能力建設,提高中醫藥參與應急救治、疑難疾病和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建立縣級以上公立中醫類醫院獨立傳染病區及ICU、呼吸、生物安全實驗室等科室建設與運行保障機制。建立重大疫情中醫藥人群預防和早期介入治療機制,健全中西醫結合體制機制。建設省、市、縣三級中醫藥應急基地和應急隊伍,加強中醫藥應急能力建設。強化中醫藥特色人才建設,培養中醫急診、重癥、感染專業技術人才,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隊伍。二甲以上中醫類醫院急診、重癥、感染病房達到建設標準,并取得二級以上生物安全實驗室資質。
三、提升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水平
(八)加強中藥材資源保護和質量提升。設立省財政專項資金,實施中藥材資源保護工程,?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制定發布‘黔藥’目錄,保障道地藥材有序開發、永續利用。制定獎補辦法,支持省內道地藥材產地組建產業聯盟,加快“定制藥園”基地建設,把貴州建設成為國內外排名前列的優質中藥材原料供應基地。建立中藥材、中藥飲片全鏈條質量追溯體系,加強中藥全產業鏈的有效監管;建設省級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信息服務平臺。到2022年,基本建立黔產道地藥材生產加工流通技術地方標準體系、質量等級評價制度。
(九)完善中藥注冊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管。改革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制定省級經典名方、民族、民間驗方目錄,推動成果轉化。支持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支持在專科協作、對口幫扶、醫聯體、醫共體等體系中以及突發疫情時期按規范調劑使用中藥制劑。三級甲等中醫類醫院全部建成示范性中藥制劑中心。完善貴州省中藥安全監測體系,加大對中藥生產、流通、使用等單位和環節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鼓勵各級各類中醫醫療機構參與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哨點醫院建設,加快省、市兩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人員職業化、專業化建設。落實中藥生產企業主體責任,著力推進中藥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
(十)促進中醫藥產業融合發展。推進中藥制造業轉型升級示范引領工程,逐步形成大型中藥企業集團和產業集群。壯大培育中藥大品種和馳名商標,打造“黔藥”品牌。制定中藥材流通體系建設規劃,在中藥材主產區、大宗藥材集散地和交通物流中心,建設具有分揀、加工和電子化結算等功能的產地型中藥材加工分揀場所或倉儲物流中心,支持發展中藥材跨境電子商務。推進黔藥炮制與加工技術提升,鼓勵各級探索適合自身經濟發展的中藥材加工企業形式。建設貴州省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與科創中心,推動中醫藥產品研發創新。建立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研發生產中心,引導企業針對中醫優勢病種,創制一批臨床價值大、規模效益明顯的中藥新品種。加大中成藥二次開發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強大競爭力的名方大藥。以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為依托,實施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科技創業者行動,促進中藥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十一)推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打造“中國中醫藥康養之都”品牌。做實黔東南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和貴州遵義市桃花江健康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支持創建一批中醫藥康養旅游基地(項目),推出一批中醫藥康養旅游精品線路。鼓勵社會資本興辦醫康養結合機構,培育一批技術成熟、服務規范、信譽良好的中醫康養保健集團或連鎖機構。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中醫藥健康管理相關的保險產品。鼓勵開展藥膳、食療等研究、開發和利用以及中醫藥保健品、化妝品、保健器械等商品開發。
四、著力建設中醫藥人才隊伍
(十二)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中醫藥人才醫教協同培養機制,引導醫療機構不斷完善適應中醫藥人才成長的人才培養環境。建立健全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以及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終生教育制度。落實省政府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貴州中醫藥大學協議,全面促進貴州中醫藥教育體系各項改革,優化專業結構和學科設置,大力提升中醫藥教育水平。建立省級西學中人才培訓基地,鼓勵西醫學習中醫,允許非中醫類別臨床類別醫師通過考核后提供中醫服務,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聘。各市(州)結合實際成立中醫藥人才培訓基地(中心),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藥職業培訓,支持職業院校開設中醫、中藥、中醫護理、民族醫藥、中醫藥產業、康復保健等專業,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
(十三)優化人才成長途徑。繼續實施國家和省級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項目,培養一批中醫藥傳承人才。實施黔醫人才計劃,重點培育一批中醫藥重點學科、重點專科、重點實驗室、研究室學術帶頭人。加強人才引進和引智工作,引進外省中醫藥專家在我省建立工作室和研究室,支持院士、國醫大師后備人才團隊建設,持續推進省名中醫、市名中醫等高層次人才建設。培養中青年中醫藥人才,作為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后備隊伍。健全與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掛鉤的中醫師承制度、繼續教育制度。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對外合作等專項人才培養項目,培養中藥材種植、中藥炮制、中醫藥健康服務等方面技能人才。完善確有專長人員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發掘和保護民族民間中醫藥人才。
(十四)完善中醫藥人才激勵機制。進一步推進薪酬制度改革,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探索建立符合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的評價體系,逐步建立符合中醫藥不同崗位要求的人才標準。積極申報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抓好省級名中醫評選,推動市級名中醫評選,建立完善中青年中醫藥優秀人才激勵政策,促進優秀中醫藥人才成長。落實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優惠政策,各級政府將每年的中醫藥人才引進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引導優秀人才到基層服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在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推動中醫藥繼承開放創新
(十五)加強中醫藥傳承保護研究。加強古典醫籍精華的梳理和挖掘,加大中藥院內制劑和名老中醫驗方的研發、推廣和應用。建立貴州省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數據庫、保護名錄和保護制度,支持貴州中醫藥大學開展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分中心開展相關工作。加強院士工作站、國醫大師工作室、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工作室建設和流派工作室建設,系統研究名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著書立說,加以傳承;新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工作室和基層名中醫藥專家工作室。推動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基地建設,系統研究中藥專家技術經驗;加強中醫臨床診療技術、養生保健技術、康復技術篩選,完善中醫醫療技術目錄及技術操作規范。
(十六)推進中醫藥開發利用和創新發展。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系,整合中醫藥科技資源,完善中醫藥科研專項制度,建設一批科研支撐平臺。加大對重大疑難疾病、重大傳染病防治的聯合攻關和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藥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重大產品和技術成果。提升省、市級中醫類醫院科研能力,建成一批中醫臨床研究基地。鼓勵中醫藥企業與高新技術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醫類醫院等深度合作,建設產學研醫相結合的中醫醫療產品創新平臺。加強中藥衍生品的開發和中醫特色診療設備、中醫健身器械的研發,開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藥功能性食品和用品、中醫藥醫療器械產品和技術。
(十七)促進民族醫藥加速發展。加強民族醫療機構建設,推動貴州省苗醫醫院建設,支持民族地區建設民族醫醫院,發展民族醫藥特色專科。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民族醫醫療機構。發展民族醫藥特色教育。推進民族醫藥研發創新。加強民族醫藥傳承保護、理論探索、臨床研究。加強民族藥標準建設,提高民族藥質量,提升民族藥品牌形象,不斷推進民族醫藥出山出海。
(十八)傳承弘揚中醫藥文化。將中醫藥文化納入我省文化發展專項規劃。鼓勵中醫藥文化創意開發,各地設立中醫藥文化創意園區,支持舉辦中醫藥文化交流活動,支持中醫藥文化的發掘、保護、傳承。建設一批國家、省級、市級中醫藥文化宣傳基地,支持中醫藥博物館建設,申報一批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開展中醫藥文化遺產認定、記錄、建檔等工作。深入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播新媒體平臺建設,推進中醫藥文化進校園、進課堂。促進中醫藥與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動漫游戲、旅游餐飲、體育演藝等有效融合,開發科學易懂、貼近生活的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和文化精品,將中醫藥文化融入群眾生活。培育一批中醫藥產品知名品牌和企業,逐步形成中醫藥文化產業鏈。新聞單位要加大對中醫藥文化宣傳力度,營造珍視、熱愛、發展中醫藥的社會氛圍。
(十九)推進中醫藥開放發展。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等對外開放發展政策,推進多層次、多領域的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支持海外學生來我省留學,接受短期培訓和臨床實習。培育一批專業化、國際化程度較高的中醫藥服務企業,壯大市場主體。鼓勵中醫藥企業參加國內外健康類展會、專題推介會,支持境內外中醫藥服務貿易平臺建設,開拓國際市場。深化與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加強與臺灣地區中醫藥交流合作,推進黔、川、滇、桂等區域中醫藥融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中醫藥企業和醫療機構到境外開辦中醫機構、連鎖診所和中醫養生保健機構,鼓勵入黔外籍游客參加中醫藥養生保健體驗和服務,推動中醫藥對外服務貿易發展。
六、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
(二十)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中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發揮中醫、西醫兩種醫學在防病治病方面的各自特點和優勢,中西醫并重,中西醫結合,中西藥并用。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制度,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我省衛生健康事業中的作用。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發展中醫藥事業產業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解決中醫藥隊伍建設、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經費投入等實際問題。配齊建強省市縣三級中醫藥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把履行中醫藥發展職責的情況作為對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和干部選拔任用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推動中醫藥發展不力、工作滯后的,對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嚴肅問責。各地要將中醫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全面深化改革重點內容,圍繞以較低費用取得較大健康收益目標,規劃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鼓勵在管理模式、服務模式、產業發展、質量監管等方面先行先試。充分發揮中醫藥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中醫藥發展職責,營造氛圍,形成合力。
(二十一)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對中醫的扶持力度,重點落實對中醫事業的投入政策,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發展多元投入機制。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占同級醫療衛生事業經費的比重不低于中醫診療人次占醫療衛生服務總診療人次的比重。嚴禁截留、挪用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類醫院的投入政策,逐步化解公立中醫類醫院長期債務。允許市、縣兩級政府探索支持公立中醫類醫院建設方式。積極引導各類政府性投資基金和社會資本投入中醫藥事業和產業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藥材生產經營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十二)落實政策保障。完善中醫藥價格和醫保政策,構建覆蓋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服務體系。繼續實行中藥飲片加成銷售政策。合理提高中醫診療技術服務價格,價格調整充分體現中醫藥的人文和技術勞務價值,及時將臨床療效確切的中醫診療技術列入診療服務項目,探索按病種收費,合理制定收費價格。支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提高中醫藥診療服務比例。逐步擴大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的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基層中醫藥適宜項目、民族醫醫療服務項目、“互聯網+”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新增中醫藥技術項目、新批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等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在中藥材種植、中藥制造、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開辦、中藥制劑備案、執業資格等方面簡化審評審批程序。
(二十三)強化督導考核。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本實施意見落實情況納入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層層建立中醫藥發展年度動態考評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每年上一級黨委、政府督查機構對中醫藥發展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 并對下一級黨委、政府和同級各相關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上一級中醫藥部門對下一級中醫藥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考評;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對成員單位履行中醫藥發展相關職能職責情況進行督查考評。
《實施意見》下達30個工作日內,各市、自治州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