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衛生健康委,海南醫學院各附屬醫院,委直屬醫療機構,駐瓊部隊和武警醫院,社會辦醫療機構,省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委醫療管理服務指導中心:
???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根據《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限制類技術目錄和臨床應用管理規范(2022年版)的通知》、《海南省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對進一步加強我省限制類醫療技術管理要求如下。
一、結合我省實際,在執行國家限制類技術目錄 2022年版)基礎上,將血管介入、內鏡等 25 項技術納入省級限制類醫療技術目錄(第一批),按照《海南省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二、各醫療機構擬開展“限制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的,應根據相關醫療技術臨床管理規范進行自我評估,符合條件的可以開展,并于開展首例臨床應用技術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向省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備案。
三、經評估符合備案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到核發其《醫療機構許可證》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做好副本以及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系統中的備注工作。
四、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已開展“限制類醫療技術”的醫療機構立即向省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申請備案。未按規定備案的一經發現,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五、醫療機構開展的限制類醫療技術目錄和限制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應當納入本機構院務公開范疇,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限制類技術臨床應用情況包括限制類醫療技術名稱、完成備案時間、已經開展的病例數、質量安全情況等。
六、開展我省限制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規范化培訓基地評審工作,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予以備案并承擔限制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規范化培訓工作。
七、加強醫務人員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規范化培訓,開展限制類技術的醫師應當按照相關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規范要求接受規范化培訓并考核合格。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