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健康是健康中國、健康廣西、健康南寧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廣西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健康廣西行動(2020—2030年)》《南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健康南寧行動實施方案》等要求,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結合我市職業健康工作實際,制定了《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公開征求意見稿)》,規劃期為2021-2025年,現將《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公開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方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請在2022年10月2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 一、登錄南寧市行政立法和決策公開征求意見平臺網站提出意見、建議。網址鏈接:http://117.141.131.185:8001/po/f/view-7-33b9ea81a299477086f6fd8d8948d821.html。。
???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gxnnwsjk@163.com。
??? 三、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南寧市青秀區長湖路26號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疾控科,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公開征求意見稿)》的意見”,郵政編碼:530000。
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0月11日
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公開征求意見稿)
職業健康是健康中國、健康廣西、健康南寧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南寧市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廣西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健康廣西行動(2020—2030年)》《南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健康南寧行動實施方案》等要求,結合我市職業健康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21-2025年。
一、規劃背景
《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實施以來,南寧市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區和南寧市的部署要求,強化組織領導,改革監管體制,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粉塵源頭治理管控力度進一步增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范圍逐步擴大,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治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能力逐步提升,職業病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急性職業中毒、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
隨著健康廣西與健康南寧行動的深入實施,“十四五”期間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工作面臨新的形勢與問題,主要表現在:一、職業健康危害呈現多樣性。隨著產業升級與生產技術水平提高,新型職業病危害因素對職業工人健康的損害日益突出,新的職業病和職業相關疾病逐漸增多,即面臨粉塵、噪聲等傳統職業病危害侵襲,又面臨行為和身心疾病、肌肉骨骼疾病、非特異性呼吸系統疾病、心腦血管與代謝性疾病等職業相關疾病威脅,也需面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等傳染性疾病帶來的新挑戰;二、職業健康管理需求升級。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勞動者日益增長的職業健康需求與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職業健康監管力量和技術服務支撐能力薄弱。人員配備不足、專業人才缺乏、設備裝備不齊全等問題突出,信息化建設滯后,不能滿足職業健康工作要求,不能滿足職業健康工作要求;四、職業病防治體系建設不完善。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及勞動者個人等四方責任有待強化,特別是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患者救治救助等工作存在困難,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存在薄弱環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堅持以勞動者健康為核心,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按照“持續管、系統抓”工作總要求,強化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勞動者個人責任,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推進健康南寧行動開展,全面提升南寧市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監督管理,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落實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采取技術升級、完善管理制度等措施,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提高勞動者防護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
堅持突出重點,精準防控。以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重點行業、重點人群為切入點,對職業危害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加強重點行業的職業性有害因素監測;持續推進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電離輻射等職業危害的治理和監管,重點幫扶中小微型企業,支持企業建立有效的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實現科學防控。
堅持科技創新,綜合施策。注重科技創新在職業健康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鼓勵利用現有的科學技術平臺運用于職業健康防控領域,推動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培養,結合現有的職業病防護體系、監測評估制度和技術支撐能力,建立“以職業健康為中心”新的職業危害防護工作機制,推動職業健康工作高質量發展。
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嚴格執行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壓實政府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勞動者個人自我防護責任,合力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全市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不斷改善,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塵肺病、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和健康水平顯著提高。
“十四五”職業病防治指標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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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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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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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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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參保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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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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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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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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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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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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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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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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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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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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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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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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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醫療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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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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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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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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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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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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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肺病患者集中鄉鎮康復服務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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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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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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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違法案件查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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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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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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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轄區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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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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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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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轄區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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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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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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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取得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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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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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四方責任,完善防治責任體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政府民生工程,制定各城區的職業病防治規劃,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跨部門、跨地區的重大問題,推動職業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負有職業病防治職責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職,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各級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齊抓共管格局。用人單位要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評價、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組織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配備合格的防護用品等責任,確保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要求,依法落實職業病患者的相關待遇,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勞動者承擔個人防護責任,掌握職業病危害防護知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自覺、正確佩戴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放射工作人員還要按照規定佩戴個人劑量計。
(二)建立源頭治理體系,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
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制訂行業規劃、標準規范、技術改造、產業轉型升級、中小微企業幫扶、企業安全健康文化建設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健康防護工作,結合新政策調整,建立多部門參與的職業危害源頭治理體系;以礦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強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日常監測、定期檢測、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等工作,加強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的公示與警示。督促用人單位開展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確保勞動者能夠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提高勞動者對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后果的知曉程度。嚴格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依法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配合開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工作。規范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管理,推動企業依法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用人單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應明確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督促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督促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促進工作,及時應對產業轉型、技術進步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問題。轄區內職業病防治機構負責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各縣(區)、開發區要加強對轄區內“健康企業”建設的業務指導。
(三)完善監管機制,強化監督執法體系
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市、縣級職業健康監管部門要根據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職責任務相匹配原則,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內容,確保機構設置合理,人員科學配備,基層末端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加強對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放射診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以高毒物質、高危粉塵、高強度噪聲等為重點,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整治,落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的淘汰、限制目錄管理制度。推進分類分級監督執法,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的執法模式。實施監督執法能力提升項目,建設職業健康執法實訓基地,通過制定規范的執法規程、設立案例庫等方式加強監督執法培訓,提高執法人員專業能力和執法水平。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
(四)整合資源,完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
健全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體系,依托市級職業病防治機構和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專業機構,建立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網絡。優化職業病防治工作機制,完善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跨部門、跨地區的重大問題,推動職業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將職業病防治工作落實情況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考核。完善職業病診斷和體檢機構建設,充分發揮職業病綜合醫院的作用,同時加大市級職業病診斷治療機構建設力度,促進職業病治療與康復技術的發展,進一步提升職業病診斷和鑒定水平。繼續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建設,各縣(市、區)、開發區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實現“診斷不出市,體檢不出縣”,提高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職業病篩查、診療、康復能力。
(五)多元化政策保障,完善救治救助保障體系
全面推進用人單位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推行工傷保險費率與職業病危害程度掛鉤浮動制度;在重點行業推行平等協商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建立健全職業病救助保障政策,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加強職業病救治救助工作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相結合,將職業病救治納入防止因病返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避免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因職業病返貧。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業病病人,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醫療和生活保障費用,逐步形成政府救助與社會關愛相結合的工作格局。鼓勵有條件轄區政府為符合條件的職業病人提供診治補貼;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六)加強信息化網絡體系建設,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效率
加大職業健康“互聯網+”建設力度,探索“互聯網+職業衛生監管”新模式,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對接觸點位的有害因素進行實時在線監測,為監管工作提供科學數據參考。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稅務、市場監管、醫保、礦山安全監察等部門間的聯系,推進職業病防治體系內各部門業務數據融合,實現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質量控制等數據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強化數據統計分析與應用,充分發揮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決策中的作用,提高決策效率。
(七)加大人才培養,強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
以教用協同、供需平衡為目標,建立職業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和激勵制度,組建市級職業健康專家庫,發揮專家引領作用,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職業病防治機構進行職業健康基礎性科研合作,加強早期職業健康損害、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重點職業病監測、疾病早期篩查、干預及診療康復、疾病負擔、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等領域的研究,深化產學研融合,培養職業健康專業技術骨干、學科帶頭人和領軍人才。建立落后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淘汰和限制名錄等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加強治本政策研究,引導礦山、有色、冶金、建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用人單位進行技術和工藝改造、設備更新、材料替代,鼓勵推廣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新科技成果的應用,同時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幫扶行動,加強新興危害的識別、評價與控制。
(八)加強宣傳引導,構建社會共治體系
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氛圍。推進將職業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組織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學校、鄉村、社區和機構等“五進”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推動有條件的地區或用人單位建設職業健康體驗館等科普宣教平臺,組織編制和發布重點職業病防治核心信息,出版、推介一批重點職業病防治科普讀物,制作職業病防治警示教育視頻、公益宣傳短片和知識普及手冊。鼓勵社會組織和用人單位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完善職業健康、傳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等健康服務,積極傳播健康先進理念和文化。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普及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防護知識,提升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落實重點職業人群健康素養監測統計調查制度。持續開展健康企業建設、“安康杯”競賽和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把“健康企業”納入“健康城市”創建活動,發揮“健康城市—健康企業—健康達人”示范效應,在各種評優評先活動中對獲得“健康企業”“職業健康達人”稱號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優先考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方責任
各縣(市、區)、開發區要高度重視,統一負責、領導本地區的職業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南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對縣級黨委、政府考核體系,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各部門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多措并舉,進一步提升職業健康工作合力。針對各行業勞動者的主要職業健康問題,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四方代表參與的職業健康工作長效機制。
(二)加強政策引導,形成統一推進局面
在“健康廣西”“平安廣西”和“健康南寧”政策引導下,將職業健康工作融入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鄉村振興等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綜合運用金融、社保、稅收、保險等政策措施,調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
(三)健全投入機制,確保工作經費
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加大對職業病防治、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職業健康檢查、放射衛生、診斷裝備、宣傳教育以及職業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工作計劃,分年度、有步驟地將資金用于職業健康工作各項主要任務。人社和民政部門要加大工傷保險和救助經費投入力度。用人單位要加大職業健康工作經費投入,保障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培訓等的費用。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專款專用,嚴禁濫用、挪用專項資金。建立多渠道籌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職業健康工作。
(四)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營造全民健康氛圍
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職業健康保護行動對于促進勞動者健康的重要意義,編制群眾喜聞樂見的解讀材料和文藝作品,充分發揮“健康企業”“健康達人”的示范引領作用,充分調動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等參與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尤其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踐行“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廣泛開展職業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工作。
(五)建立考評機制,完成規劃目標
各縣(市、區)、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職業病防治特點和本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規劃,明確職業病防治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工作局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專項督查,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別開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評估,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