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人民群眾: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廣大群眾健康,特將全區“疫情”期間醫保業務辦事指南公布如下:
一、各項醫療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疫情”期間,我局將按月撥付醫療待遇,確保參保人權益。2019年度醫藥費用需窗口手工報銷的,可暫不辦理報銷手續。2020年度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新參保人員,可通過“支付寶”、“微信”“渝快辦”等方式進行網上選檔繳費。到市內三級醫院和市外醫院就醫的通過電話備案。備案電話:44590799。
二、強化經辦大廳防控措施
“疫情”期間,窗口工作人員將按規定配戴口罩和手套,同時,懇請到經辦大廳辦事的群眾配戴口罩并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避免交叉感染。
三、推行“不見面”服務
請廣大群眾辦理個人業務時,充分利用辦公電話進行政策咨詢和業務辦理(業務電話見附件)。也可通過“重慶醫保”微信公眾號查詢政策。
四、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
我局對逾期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等業務將及時受理。用人單位或個人未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疫情期不計入參保業務辦理時限,允許疫情結束后補繳,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允許參保人逾期辦理自 2020 年 1 月 21日之日起的參保登記、參保接續補繳、用人單位退休人員不足年限補繳等業務,參保人在疫情防控期間逾期辦理新生兒參保登記、參保人停斷保接續補繳、用人單位退休人員不足年限補繳等手續的,在疫情解除前,疫情防控期時間不計入新生兒出生之日起 90 日內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和參保人3個月內接續補繳、用人單位退休人員 3 個月內不足年限補繳手續等辦理時間的計算。參保人可在疫情解除后接續計算辦理時限,并補辦相關手續,按規定完成補辦手續后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和待遇享受;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附件: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業務咨詢電話
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附件:
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業務咨詢電話
序號
|
業務名稱
|
咨詢電話
|
備注
|
1
|
醫療保險參保
|
44590797
|
?
|
2
|
醫療保險待遇
|
44590799
|
?
|
3
|
稽核
|
44567560
|
?
|
4
|
醫療救助
|
816530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