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衛辦法規函〔2020〕5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衛生健康委(局)、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服務中心: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我省已于1月24日,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為切實解決疫情防控期間消毒產品供應緊張問題,保障全省疫情防控消毒產品供給,本著“程序合規、標準不降、指導到位、提速審批”原則,按照《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要求,對有意愿在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期間生產消毒劑產品并符合生產條件的企業,特事特辦,開通消毒劑生產企業衛生許可審批綠色通道,確保消毒劑產品生產企業以最快速度投入生產。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快做好申請材料審核和現場勘查工作
(一)按照《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企業需提交申請表、工商營業執照、生產場所廠區平面圖、生產車間布局平面圖、生產工藝流程、生產和檢驗設備清單、生產環境和生產用水檢測報告等資料。
(二)接到企業申請后,當日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反饋意見,受理后2日內完成現場勘查,現場勘查通過后當日完成行政審批。
二、嚴格做好消毒劑在疫情防控期間緊急上市工作
緊急上市消毒劑的國內生產企業應當取得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并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部分消毒劑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緊急上市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20〕99號)要求,做好需緊急上市消毒劑的檢測和備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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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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