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為聚焦減輕群眾疾病醫療后顧之憂,最大程度發揮醫保基金的保障效益,持續落實惠民政策,提高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待遇,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爭取盡早達到國家、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目標,8月1日起,對我市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進行調整。
???二、具體實施內容
??(1)調整住院待遇
??1.參保居民住院報銷比例在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由90%提高到92%、二級醫療機構由75%提高到80%、三級醫療機構由50%提高到55%、統籌區外(市外)醫療機構由40%提高到45%。
??2.新羅區的參保居民在龍巖人民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由原來的70%提高到75%。
??3.參保居民在本市二、三級中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比同級別綜合性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增加3個百分點(含單病種)。
??(2)調整按病種和DRG收付費報銷比例
??1.提高按病種收付費報銷比例。參保居民在統籌區內(市內)住院按病種收付費報銷比例在三級醫療機構由45%提高到53%、二級醫療機構由65%提高到70%,統籌區外(市外)住院按病種收付費報銷比例由三級醫療機構35%、二級醫療機構40%、一級醫療機構45%統一調整為53%。
??2.提高DRG收付費報銷比例。參保居民在省內DRG試點醫院報銷比例由40%調整為53%。
??此次調整為原住院報銷比例有提高的,其他醫療機構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