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 《啟東市加快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產業發展實施意見》已經十八屆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啟東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啟東市加快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產業發展實施意見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發展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產業的決策部署,加快創新資源和產業資源集聚,推動我市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啟東市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從事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行業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的企業及機構(以下統稱“生物醫藥企業”)。重點支持藥品和高端醫療器械。
藥品主要包括新機制、新靶點和新結構化學藥、抗體藥物、抗體偶聯藥物、核酸藥物、基因工程藥物、全新結構蛋白及多肽藥物、新型疫苗、臨床優勢突出的特色中藥及個性化治療藥物等。
高端醫療器械主要包括植介入器械、全降解血管支架、生物再生材料等高端、高值耗材,影像設備、手術精準定位與導航系統、醫療機器人、康復器械等高端診療設備,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高通量基因測序儀、五分類血細胞分析儀等創新型臨床體外診斷設備和配套試劑等。
第三條藥品
(一)對企業自主研發且承諾在本市轉化的創新藥(含化學藥創新藥、生物制品創新藥、中藥創新藥),按其研發進度分階段給予資助。對進入Ⅰ、Ⅱ、Ⅲ期臨床試驗研究的,分別給予200萬元、400萬元、700萬元的資助。對獲得藥品注冊證書的,給予70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二)對企業自主研發且承諾在本市轉化的改良型新藥(含化學藥改良型新藥、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藥、中藥改良型新藥),按其研發進度分階段給予資助。對進入Ⅰ、Ⅱ、Ⅲ期臨床試驗研究的,分別給予150萬元、300萬元、450萬元的資助。對獲得藥品注冊證書的,給予50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三)對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且承諾在本市轉化的藥品,每個品種(不同規格視為一個品種,下同)給予20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四)對取得藥品注冊證書且承諾在本市轉化的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同名同方藥,每個品種給予10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第四條高端醫療器械
(一)企業研發的醫療器械產品獲得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的,每個產品(同系列不同規格視為一個產品,下同)給予5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二)對首次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第三類)且承諾將在我市生產的醫療器械產品,給予研發投入的40%補助,其中植入式醫療器械等高值醫用耗材每個產品最高給予600萬元的資助;其他三類醫療器械每個產品最高給予300萬元的資助;單個企業年度最高1800萬元。(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醫保局、衛生健康委)
(三)對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且承諾在本市轉化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進行資助。對符合本條第一項所列范圍,或經過專家評審認定的創新產品,每個產品給予60萬元的資助,單個企業每年累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醫保局、衛生健康委)
(四)對承諾在本市轉化的本條第(三)款不支持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在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后12個月內(或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內)該品種應稅銷售不低于500萬元的,每個品種給予10萬元的資助,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稅務局)
第五條 產品國際化認證
(一)對新取得歐洲藥品管理局(EM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等機構批準獲得境外上市資質的藥品,每個品種給予100萬元資助。每個品種獲不同國家批準境外上市的,只獎勵一次,單個品種不予累加。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二)對取得歐盟、美國、英國、日本等對應國內第三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等級市場準入認證,并承諾在本市轉化的高端醫療器械產品[符合本條第一項所列范圍,或經過專家評審認定的創新產品,或取得認證12個月內(或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內)該品種出口銷售收入不低于100萬美元],每個產品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資助。同一產品獲得多個市場主體認證的只資助一次。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稅務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商務局,啟東海關)
第六條特殊食品
對取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且承諾在本市轉化的,每個品種給予5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第七條獸藥
對獲得新獸藥注冊證且承諾在本市轉化的,每個品種給予5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第八條跨界融合發展
支持生物醫藥產業與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相融合,加強信息化項目建設。對企業(包括工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信息化項目,軟硬件投資總額超過200萬元,并列入市數字化轉型項目計劃已建成運行的,按確認后開票不含稅金額給予15%的補助(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85%,軟件部分投入不低于30%)。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第九條藥物產業化
本條政策支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獲取藥品注冊證,在我市落地轉化的,新供地項目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租賃型項目立項備案)后24個月內,實際設備投入總額在4000萬元(含)以上的產業化項目。
(一)對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在我市落地轉化的產業化項目,按項目實際設備投入的2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屬地區鎮,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二)對取得藥品注冊證書的仿制藥、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同名同方藥,在我市落地轉化的產業化項目,按項目實際設備投入的15%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屬地區鎮,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三)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獸藥、保健食品在我市落地轉化的項目,按項目實際設備投入的1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屬地區鎮,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
第十條高端醫療器械產業化
本條政策支持新供地項目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租賃型項目立項備案)后24個月內,實際設備投入總額在2000萬元(含)以上的產業化項目。
(一)對醫療器械注冊人獲取醫療器械注冊證的創新醫療器械或第三類醫療器械,在我市落地轉化的產業化項目,按項目實際設備投入的2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屬地區鎮,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二)對在我市取得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且承諾在本市轉化的產業化項目,按項目實際設備投入的15%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屬地區鎮,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第十一條委托生產
(一)對我市規模企業獲得啟東市外非關聯關系的藥品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授權,生產其所持有藥械產品,且單品種年度委托合同金額超過200萬元的。對受托方按每個品種實際交易費用(以交易發票為準,并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審計,下同)的6%給予資助,單品種三年累計資助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以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為限。(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財政局)
(二)對我市藥品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非關聯關系的本市生物醫藥規模企業生產其所持有藥械產品,且單品種年度委托合同金額超過200萬元的。對委托方按每個品種實際交易費用5%給予資助,單品種三年累計資助不超過500萬元;對受托方按每個品種實際交易費用的6%給予資助,單品種三年累計資助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或機構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以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為限。(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財政局)
第十二條其他落地項目及技術改造項目
新落地開工的其他藥品(含獸藥、特醫食品)、醫療器械、生物技術、保健食品、精準醫療等產業項目,及現有生物醫藥規模企業新開工的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投入在300萬元以上(含,下同)的,按照項目實際設備投資額按比例進行資助。其中設備投入3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的,分別按照實際設備投資額的8%、10%、12%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屬地區鎮)
第十三條潔凈車間建設
對現有的藥品(含獸藥、特醫食品)、醫療器械生產(含委托生產,下同)規模企業新建并首次通過有資質第三方檢測驗收的潔凈車間,或新建的藥品(含獸藥、特醫食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首次通過有資質第三方檢測驗收的潔凈車間,按照不同等級進行資助。D和C等級(達到400平方米及以上)潔凈車間每平米資助200元,B和A等級(達到100平方米及以上)潔凈車間每平方米資助1600元。單個企業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D、C等級潔凈車間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醫保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屬地區鎮)
第十四條規?;l展
對項目竣工投產(開出第一張增值稅發票)后的前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年度應稅銷售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規模企業,按照晉級補差原則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8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進入中國醫藥工業百強企業的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以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為限。(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稅務局、市場監管局,屬地區鎮)
第十五條醫藥流通企業
對新引進的在本地注冊獨立法人單位的生物醫藥流通企業,當年入庫稅收總額達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時,按照晉級補差原則分別給予3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
第十六條公共平臺
(一)支持生物醫藥重要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建設,對于新建的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機構、藥物(含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有特殊專業要求的臨床研究醫院、生物醫藥產業中試及生產平臺、實驗動物服務平臺、檢驗檢測平臺、生物大分子篩選平臺、轉化醫學研究中心、醫療大數據臨床研究應用中心、精準醫學研究中心、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服務機構(CDMO)、生物醫藥物流平臺等公共服務平臺,經認定后,在項目立項后24個月內,購置的專用儀器總額給予不超過30%,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助。其中前12個月內完成不低于500萬元專用儀器投入,資助專用儀器購置額的15%,總計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專用儀器并完成200萬元服務開票收入后再資助專用儀器購置總額的15%。(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啟東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屬地區鎮)
(二)對于經認定的已建成運營的生物醫藥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其上年度為非關聯關系的本市生物醫藥企業實際服務費用(以服務發票為準,并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審計,下同)的10%予以資助,每年最高不超過800萬元。資助以公共服務平臺對地方財政貢獻為限。(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啟東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屬地區鎮)
第十七條外包服務
支持本市藥物(含醫療器械)非臨床安全性評價機構(GLP)、藥物(含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GCP)、合同研發機構(CRO)、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等研發或生產服務機構,為非關聯關系的本市生物醫藥企業提供服務,按年度實際服務費用的3%給予資助,單個機構每年最高資助100萬元。資助以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為限。(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第十八條資質認證
(一)首次取得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認證項目達到3大項、5大項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資助;取得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GCP)資格認證的,每新增1個專業學科給予50萬元資助;首次取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二)對首次獲得國際實驗動物評估和認可委員會(AAALAC)、世界衛生組織(WHO)、亞太地區倫理委員會(FERCAP/SIDCER)、美國人體研究保護項目認證協會(AAHRPP)認證的本市生物醫藥企業和機構,按項目單位實際申報費用支出(僅指認證費用)的1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第十九條臨床推廣應用
對新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獨家品種或獨家劑型,給予每個品種50萬元的資助。對新進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獨家品種,可給予每個品種2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醫保局;配合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
第二十條首臺獎勵
對經認定的醫療器械首臺(套)產品,獲得國家級認定的給予50萬元資助,獲得省級認定的給予20萬元資助。(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財政局)
第二十一條產業攻關項目資助
對獲得國家、省級科技類獎項的第一完成單位,按補助資金1:1給予獎勵;參與申報國家級、省級科技類項目并獲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積極參與南通“揭榜掛帥”攻堅計劃項目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協議成交額的75%分階段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500萬元。對承擔我市“東疆科技計劃”產業技術攻關項目的企業,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第二十二條 資本支持
打造有利于生物醫藥和醫療健康產業落戶的資本生態,投資并促成相關創新項目落戶啟東。
(一)鼓勵風險投資機構引進優秀醫療器械及生物醫藥企業落戶。風險投資機構對企業落戶啟東起到關鍵作用的(關鍵作用的認定標準:由政府直接出具書面文件),按機構對該企業第一筆實際投資(實際投資不包括啟東市各級政府、國有企業出資部分)的3%給予獎勵,單筆投資獲得獎勵不超過300萬元,單個機構每年資助不超過800萬。上述風險投資機構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屬地區鎮)
(二)支持優質生物醫藥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降低上市掛牌推進成本。對在資本市場實現上市的生物醫藥和醫療健康企業,分階段給予每家600萬元的資助,實現新三板掛牌的給予150萬元的資助。對已上市的啟東市外企業將總部遷入啟東的,給予企業6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屬地區鎮)
第二十三條金融支撐
鼓勵本市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促進本市生物醫藥產業發展。
(一)鼓勵有資質的擔保公司給予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貸款擔保(擔保費率不超過 1%),由市財政按擔保責任比例給予年化1%的擔保補貼,涉及單個企業的擔保補貼不超過三年,總額不超過200萬元。與上級獎補資金不同時享受。(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二)鼓勵企業和研發機構購買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定制化綜合保險產品,按實際繳納保費的50%予以資助。每個企業或研發機構當年度保險費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
第二十四條綠色生產
鼓勵規范化收集、分類、暫存及處置危險廢物,對生物醫藥研發生產中小企業,按照危廢處置費用的50%給予資助,同一企業每年最高5萬元,支持年限為3年。鼓勵配強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對專業園區實施的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建設項目,獲得經營許可后,按照項目實際設備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對企業實施的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建設項目,經驗收通過后,按照項目實際設備投入3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牽頭單位:啟東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
第二十五條用地保障
加大土地資源精準定向供給力度,對新藥創制、高端醫療器械、生物技術等領域的重大生物醫藥項目,在符合區鎮規劃和土地征收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滿足用地指標。(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財政局,屬地區鎮)
第二十六條載體政策
對新引進的、具有國內先進技術的生物醫藥企業、生物醫藥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租用創新載體或標準廠房的,經認定,可按每年房租總額給予一定比例資助,最多資助5年。如購置創新載體內的生產用房,經認定,可按照購置總額給予一定比例資助。(責任單位:屬地區鎮;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
第二十七條人才支持
(一)加大對生物醫藥類創新創業項目支持力度,對入選本市“東疆英才計劃”的生物醫藥產業人才項目,按同檔次的上限額度給予獎勵,最高1000萬元。對生物醫藥企業引進創新人才從我市申報入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以及相當層次人才計劃的,最高給予人才本人及用人單位各1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人才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科技局)
(二)支持人才定向委培。鼓勵市內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企業與相關高校、科研院所、高職和中職院校合作培養專業技術人才,對通過定制化委托培養并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的市內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單位:市人才辦、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屬地區鎮)
(三)對我市生物醫藥企業全職引進年薪24萬元以上(不含股權分紅)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在其與企業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給予個稅獎補(與安居補貼就高不重復)。其中,社保在啟東繳納的(含不受社保限制的),按個人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的100%標準給予獎補;社保在其他地區繳納的,按個人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的60%標準給予獎補。每人每年最高 15萬元,連續補貼三年。(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才辦、財政局,屬地區鎮)
(四)對生物醫藥企業全職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雙一流本科畢業生三年內分別給予每年4.8萬元、3萬元、1.8萬元安居補貼和40萬元、20萬元、8萬元購房補貼。對引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專畢業生的生活津貼資助標準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政策執行。全面放開學歷、專業和企業規模限制,并對上海、北京、廣州、深圳人才全職來啟工作且年薪20萬以上的,在人才補貼政策上取消社保限制。(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人才辦、財政局,屬地區鎮)
第二十八條其他事項
(一)申報程序。項目獎勵實行申報制,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區鎮提出申請,所在區鎮對申報單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市生物醫藥辦公室;市生物醫藥辦公室統一受理申報材料,根據工作職責,交由相應牽頭單位召集配合單位進行聯合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后兌現。
(二)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同一項目、同一事項涉及兩項以上扶持條款的,或者同時符合啟東市其他扶持政策(含上級部門要求啟東市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另有規定的除外。獲得扶持資金或政策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本條的重大項目由市政府大項目辦認定。
(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秵|市加快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產業發展實施意見(試行)》(啟政發〔2020〕51號)同時廢止。在本意見實施之前已享受我市“一事一議”扶持政策的生物醫藥企業,按照當時投資協議中的約定和政策執行。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南通市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適用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