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 《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深入實施《金華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推進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老有康養”攻堅行動,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有質量有尊嚴有活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堅持基礎性、普惠性、共擔性、系統性原則,加快建成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到2025年,“居家+社區機構+智慧養老”家門口養老模式基本形成,統分結合、醫養康養融合、資源整合的生活照料舒心、醫療養護省心、優質服務放心的“三合三心”目標基本實現,打造幸福頤養樣板市。
二、工作任務
(一)構建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
1.加快落實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定落實《金華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見附件)。2023年,各縣(市、區)在市定標準的基礎上,發布落實基本養老服務具體實施方案、清單。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由相關部門提出修訂意見,按程序報批后以部門名義印發實施。(責任單位:市“浙里康養”專班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加大特殊困難老年人保障。聚焦失能老年人照護,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推進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建設,提供家庭養老指導服務。到2025年,護理型床位占比達60%,每萬名老年人擁有認知障礙照護床位20張。聚焦經濟困難老年人兜底保障,健全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落實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和照料護理費用。聚焦高齡老年人生活保障,為所有80周歲以上金華戶籍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80周歲至99周歲每人每月不少于60元,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殘聯,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3.落實精準服務主動響應機制。實施老年人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可申請免費評估一次,80周歲以下老年人每兩年可申請免費評估一次,評估費用財政給予保障。加強“網格化”探訪關愛服務,實現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經濟困難等老年人探訪關愛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浙里康養”專班成員單位)
4.加強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各縣(市、區)建立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健全完善養老服務補助、扶持等政策,全面落實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加大并規范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運行補貼,強化養老護理員崗位津貼的財政補助力度。民政、財政部門適時研究出臺基本養老服務補助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二)提升養老機構服務運行能力。
5.培育一批高品質養老服務標桿機構。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政府投入資源或者出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含光榮院)要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推進公辦養老機構體制改革、入住方式改革,試點開展公建公營養老機構國有企業化改革。制訂“品字標”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到2025年,爭創養老服務標桿機構8家以上,市本級、各縣(市、區)至少建有1所具有醫養康養結合功能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公辦機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殘聯、市國資委)
6.培育一批普惠型民辦養老機構。落實普惠型養老機構標準,鼓勵民辦養老機構提供普惠養老服務。民辦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政府根據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相應費用。養老服務機構享受與居民用戶同等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價格政策。繼續實施綜合保險補助,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保費,在省級補助基礎上市(縣)財政補助三分之一;對營利性機構保費減半補助。(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7.建設基于“愛心卡”制度的新型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全面推行養老服務“愛心卡”制度,出臺實施辦法,制定動態管理制度,全方位提供助餐、助醫、助潔、助購等服務。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提升行動,定期組織綜合評估和星級評定。深化“統分結合”居家養老服務模式,推進“居家+社區+機構”服務融合,鼓勵養老機構、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專業化服務向社區延伸,實現服務規范有效。各縣(市、區)因地制宜,發揮村(社區)議事協商機制,通過自建自營、合作經營、招標確定等方式,引進專業機構采取項目化或連鎖化的運行模式,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化、社會化水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在省級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配套補助。到2025年,“愛心卡”基本實現全覆蓋,助餐村(社區)覆蓋率達到8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8.打造長三角醫養康養名城。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一體化或毗鄰建設,構建以社區護理服務中心、居家護理服務站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為基礎的醫養結合新型養老服務模式。到2025年,實現康養聯合體鄉鎮(街道)全覆蓋,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個安寧療護病區、1個康復輔具適配服務平臺,基層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不少于3家,醫養結合示范項目不少于10家。(責任單位:市“浙里康養”專班成員單位)
(三)強化基本養老服務設施保障。
9.實施“機構跟著老人走”行動。加強資源整合,推進養老服務設施與醫療衛生設施、文化體育設施等專項規劃銜接,分區分級規劃設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組織實施金華市區和蘭溪市、東陽市、義烏市、永康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年底前浦江縣、武義縣、磐安縣完成專項規劃編制,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資規局)
10.實施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提升達標行動。貫徹落實《金華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按標準配置鄉鎮(街道)、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推進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四同步”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解決已建成住宅小區配置問題。到2025年,完成已建成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整改配置,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資規局、市建設局)
11.實施適老化環境提升改造行動。繼續推進困難家庭適老化改造,做到應改盡改。采取政府補貼、家庭自付的資金分擔機制,引導社會化專業機構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適老化改造服務。優先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改造,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適的環境。持續推進城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程,到2025年完成300臺以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殘聯)
(四)強化基本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12.實施人才培訓提升行動計劃。到2025年,每萬老年人擁有持證養老護理員達到27人,其中高級以上護理員比例不低于18%,持證養老護理員中持救護員證不低于70%。強化農村養老服務機構護理員培訓,特困供養機構應按完全失能人員1∶3、部分失能人員1∶6、自理人員1∶15的比例配備護理人員。推選養老護理員參加“八婺金匠”評選。(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13.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為老服務。發揮為老服務組織作用,支持引導開展“銀齡互助”活動,鼓勵持證社會工作者開展老年社會工作。鼓勵公益創投設立為老惠老項目,形成“機構+社會組織+慈善資源”多元參與的養老服務模式。到2025年,培育10家為老服務品牌社會組織,打造20個以上慈善專項助老公益項目。(責任單位:市“浙里康養”專班成員單位)
(五)提升智慧養老服務應用能力。
14.迭代智慧養老服務平臺。加強與省建“浙里康養”平臺對接,探索建設“家庭照護床位”、養老服務“愛心卡”具有金華特色的康養服務場景。到2025年,建成20家智慧養老院,智慧養老服務向老年人有效延伸。(責任單位:市“浙里康養”專班成員單位)
15.推廣智慧養老服務應用場景。推動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養老領域的應用,開展老年人智能產品應用培訓。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保留線下服務途徑,努力消除老年人“數字鴻溝”,為老年人提供優先、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市“浙里康養”專班成員單位)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建統領多方協同助力“浙里康養”,把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罢憷锟叼B”工作專班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研究并推動解決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形成“市級指導抓、縣級統籌抓、鄉級具體抓、村級主動抓”的工作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要強化基本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加強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究責任。開展基本養老服務統計監測工作,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項目統計調查和滿意度測評制度,定期發布基本養老服務統計數據。
(三)強化氛圍營造。要主動做好基本養老服務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公開基本養老服務信息,暢通意見建議反饋渠道,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積極推廣孝老敬老文化,總結宣傳養老服務先進做法,努力營造幸福養老的社會氛圍。
四、其他事項
本意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金華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附件
金華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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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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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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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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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
(列第一為牽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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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待遇享受年齡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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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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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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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符合條件的參保老年人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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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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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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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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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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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符合條件的參保老年人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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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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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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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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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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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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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年、80周歲以下老年人每兩年可申請免費評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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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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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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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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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居家照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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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老年人居家養老提供相關活動場所和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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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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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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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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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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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65周歲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費提供一次健康體檢,免費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健康指導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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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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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衛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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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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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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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法律服務需求的老年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法律援助;老年人首次辦理證明、確認遺囑公證的,80周歲以上免費,70周歲至80周歲的減半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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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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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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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歲及
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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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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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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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發放長壽保健補助金(不重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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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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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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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困難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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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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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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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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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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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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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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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繳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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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特困、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邊緣等家庭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提供繳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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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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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醫保局、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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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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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適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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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關標準,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家庭提供適老化改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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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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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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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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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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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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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居家養老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檔,參照省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執行;家庭不具備照料條件、經縣級民政部門批準納入機構養老的,參照特困供養人員護理費標準執行。低保邊緣家庭失能老年人按照不低于上述低保家庭老年人50%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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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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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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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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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養老
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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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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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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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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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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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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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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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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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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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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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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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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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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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選擇在家供養的特困老年人,由縣級民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分散供養,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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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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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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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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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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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需要集中供養的特困老年人,由縣級政府民政部門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則,就近安排到相應的供養服務機構,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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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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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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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難
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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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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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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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常住的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經濟困難等老年人,采取電話問候、上門巡訪等形式,提供精神關懷、需求信息對接、日常生活照料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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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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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浙里康養”專班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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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
特殊家庭
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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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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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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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條件下優先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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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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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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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殘疾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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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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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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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老年人提供生活補貼,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老年人和三級、四級智力、精神殘疾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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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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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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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
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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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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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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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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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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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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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家和
社會作出
特殊貢獻的
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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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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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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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殘疾軍人、退役軍人、“三屬”人員中的老年人提供集中供養、醫療等保障,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提供適度價格優惠。沒有興建光榮院的地區,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孤老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殘疾軍人供養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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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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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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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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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享受
居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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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安排殘疾軍人、退役軍人、“三屬”人員中的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日常照料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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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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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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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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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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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見義勇為致殘導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家庭供養困難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落實供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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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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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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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為浙江戶籍的外地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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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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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父母投靠
成年子女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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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與城鎮地區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并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父母,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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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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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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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標*號的為金華市增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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