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近日,省藥監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了《江西省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 《規范》分為總則、機構與人員、設施與設備、采購與驗收、儲存與養護、調配與使用、制度與管理、附則等8個章節,共66條。結合江西實際,重點從四個方面規范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行為。一是明確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藥品購進、驗收、儲存、養護及使用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制度,明確各環節中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按時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提交年度自查報告。二是明確醫療機構應當設置專門部門負責藥品質量管理,未設專門部門的,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藥品質量管理。三是明確醫療機構應當積極協助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中藥飲片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履行藥品召回、追回義務。四是明確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覆蓋藥品購進、儲存、使用的全過程追溯體系,開展追溯數據校驗和采集,按規定提供藥品追溯信息。
??? 《規范》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提升我省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水平,規范藥品使用行為,對保證藥品使用環節質量安全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