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深圳市社區健康服務機構設置標準,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社區健康服務機構設置標準》,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4日
深圳市社區健康服務機構設置標準
??社區健康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社康機構)是主要為轄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和居民健康管理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社康機構分為社區醫院、社區健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社康中心)和社區健康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康站)。本設置標準適用于本市社康機構的執業登記。
??社康機構是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應當堅持公益性,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均可申辦社康機構。依法取得主體資格的社康機構名稱應當與主體資格登記的名稱一致,主體資格登記的地址應當作為其執業登記的地址;其他社康機構的名稱和地址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本設置標準自2021年1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社區健康服務機構設置標準的通知》(深衛計規〔2018〕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