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印發《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7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深入探索建立適應我國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見》明確,遵循堅持以人為本、獨立運行、保障基本、責任共擔、機制創新、統籌協調等六項原則,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基本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水平和老齡化發展趨勢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推動建立滿足群眾多元需求的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
《意見》明確了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基本政策。一是明確參保對象和保障范圍。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起步,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需求。有條件的地方可隨試點深入,逐步擴大參保對象范圍,調整保障范圍。二是明確資金籌集政策。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合理確定本統籌地區年度籌資總額。明確職工參保人群籌資以單位和個人繳費為主,單位和個人繳費原則上按比例分擔。起步階段,單位繳費可從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出,允許個人賬戶為個人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繳費。探索通過財政等渠道對特殊困難退休職工繳費給予資助。建立籌資動態調整機制。三是明確待遇支付政策。經醫療機構或康復機構規范診療、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以上,經申請通過評估認定的失能參保人員,可按規定享受待遇。基金支付水平總體上控制在70%左右。提出做好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以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的銜接。
《意見》還對基金、服務、經辦等三方面管理服務工作作出要求,明確基金管理參照現行社會保險基金有關制度執行;建立健全長期護理保險管理運行機制,明確保障范圍、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提高服務能力和效率。
此外,同步發布了試點城市名單,明確試點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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