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22〕1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支持廣州南沙放寬市場準入與加強監管體制改革的意見》(發改體改〔2023〕178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4〕9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辦規〔2024〕1號)的有關精神,推動南沙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建設一流醫療產業創新中心,打造“大灣區醫藥港”,成為具有影響力國際化醫療服務高地,特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廣州南沙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設置細胞和基因技術應用獎勵、龍頭企業獎勵、潔凈生產車間建設獎勵、臨床試驗獎勵、注冊證獎勵、研發生產場地租金補貼、新質增長獎勵、CRO/CMO/CDMO企業獎勵、場景應用獎勵等9個方面的扶持獎勵措施,覆蓋了生物醫藥企業發展的全生命周期,兼顧聚焦了企業的核心需求,進一步培育企業壯大發展,吸引企業到南沙投資發展。
??1.細胞和基因技術應用獎勵。支持細胞和基因治療企業開展限制類細胞移植治療技術的臨床應用;支持港澳企業開展人體干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之外的醫學研究。同時,鼓勵外企開展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的開發與應用,按其外資入資金額2%的比例給予獎勵。
??2.龍頭企業獎勵。對頭部企業在南沙投資新建生產、研發基地固定資產投資2億以上,按固定資產投資的10%獎勵,最高可達1億元。
??3.潔凈生產車間建設獎勵。對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500萬以上的,按購置或租用場地分別給予固定資產投資25%、15%的獎勵。
??4.臨床試驗獎勵。一是靠前支持,提升企業獲得感,企業獲得臨床試驗許可,即可獲得獎勵,1類藥物獎勵200萬、2類藥物獎勵100萬;二是鼓勵產業化,在廣州市對企業臨床試驗研發補貼支持政策的基礎上,南沙對完成Ⅲ期臨床試驗的1類、2類藥物分別再疊加獎勵1500萬、800萬。
??5.注冊證獎勵。對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給予300萬獎勵(三類體外診斷試劑給予50萬元獎勵)。對創新型醫療器械給予重點關注,對第二類、第三類創新型醫療器械注冊證,分別獎勵100萬、500萬。
??對取得新獸藥注冊證的第一類、第二類產品,分別獎勵100萬元、60萬元。
??6.研發生產場地租金補貼。對具備一定研發投入實力和市場開拓能力的企業,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連續3年補貼租金的50%。
??7.新質增長獎勵。鼓勵生物醫藥企業成為新質生產力的“主力軍”,按每新增2000萬工業產值,給予10萬獎勵,上不封頂。
??8.CRO/CMO/CDMO企業獎勵。加速構筑生物醫藥產業生態,通過平臺企業助力產業化進程,對CRO/CMO/CDMO企業,按合同結算金額的5%給予獎勵。
??9.場景應用獎勵。針對南沙高端醫療機構、科研機構相對集中的特點,著力進一步激發區內醫療、科研機構與生物醫藥企業的互動活力,充分釋放市場場景。一方面按合同結算額的1%給予機構獎勵;另一方面,對提供新藥臨床試驗服務的機構,按服務收入金額的5%給予獎勵。
??三、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本辦法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