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銅陵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許可審批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藥品經營許可審批工作作出全面、系統規范,有效提升藥品審批服務質效。
??? 《意見》明確了審批許可受理和決定時間,藥品經營許可審批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經技術審查和現場檢查,符合條件的,準予許可,并自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頒發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許可事項變更的(除經營范圍核減事項申請),發證機關自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準予變更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并自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頒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 《意見》細化了藥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事項范圍,規定僅從事乙類非處方藥零售活動和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登記事項兩種情形可以采取告知承諾方式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自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個月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組織開展技術審查和現場檢查,發現承諾不實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撤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意見》進一步明確不適用告知承諾審批的三種情形,規定對于申請人提交虛假申報材料及作出不實承諾的情形將記入申請人、被許可人誠信檔案。
??? 下一步,銅陵市市場監管局將緊扣行風建設三年攻堅專項行動“深化拓展年”有關要求,持續優化藥品經營許可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縮短審批時間、降低辦事成本,最大限度提升企業群眾辦事效率,營造便民、為民政務服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