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國辦發〔2019〕10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9〕6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實施意見》(通政辦發〔2019〕86號)文件精神,積極穩妥推進我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現將有關合并實施事項公告如下:
1. 2020年4月1日起,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包括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2. 2020年4月1日起,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并入后,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即按原生育保險1%和醫療保險10%(單位8%+個人2%)比例之和的11%征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單獨征收生育保險費。符合階段性減征職工醫療保險費的單位,在減征期內繼續享受階段性減征政策,即2020年6月前,企業單位繳納部分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實行減半征收(單位8%調減為4%),其征繳比例為7%。
3. 有關生育保險費補繳的處理。2020年3月31日前實施的生育保險費補繳仍按生育保險險種單列處理;2020年4月1日起,生育保險費實施的補繳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合并處理。
4.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后,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5. 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代繳職工基本醫保費人員,已進入協保(保養)等一次性繳費單位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仍按原職工醫療保險費率繳費,不征收生育保險費,并按原規定享受相關生育保險待遇。
6. 未盡事宜,由市醫保局、人社局、稅務局解釋。
咨詢電話:12333、12366。
南通市醫療保障局?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南通市稅務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