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2019年,溫州市洞頭區作為我省縣域醫共體模式下高血壓、糖尿病“兩慢病”基層首診改革試點縣,開展慢性病醫防融合健康管理和基層首診改革試點,并取得一定成效。2020年4月,《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三醫聯動”“六醫統籌”工作的通知》(浙醫改聯席辦〔2020〕2號)中提出,“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為突破口,依托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聯體,實施慢性病等重點疾病分級分類管理”。2015年11月,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做好高血壓、糖尿病分級診療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5〕1026號),要求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和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點城市做好兩慢病分級診療試點工作。在總結溫州市洞頭區的試點經驗基礎上,綜合國家和省里相關工作要求,決定2020年先行在11個地市22個縣(市、區)開展加強高血壓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推進分級診療改革,2022年在全省全面加強高血壓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深化分級診療改革。
二、起草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
2.《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浙委辦委〔2018〕67號)
3.《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三醫聯動”“六醫統籌”工作的通知》(浙醫改聯席辦〔2020〕2號)
4.《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做好高血壓、糖尿病分級診療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5〕1026號)
三、起草經過和征求意見
2020年3-4月,我委基層處牽頭起草,并多次征求委相關處室意見,修改撰寫了《開展高血壓、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基層首診改革方案》(征求修改稿);5月,經與省財政廳和省醫保局有關處室溝通對接,文稿修改為《關于開展高血壓、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分級診療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見稿);5月下旬,文稿書面征求省財政廳、省醫保局和11個市衛生健康委意見;至6月9日,共收到反饋意見20條,其中采納意見12條,未采納意見8條。6月9-17日,修改后的文稿在我委官網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未收到修改意見和建議。委法規處對文件稿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其審查意見均吸收采納。
四、文件的主要內容
文件分“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主要內容、組織管理和保障措施、實施步驟”四個方面。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以高血壓、糖尿病為突破口,依托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聯體,綜合推進醫保支付和基層補償機制改革等配套措施,建立起醫防融合、連續服務和分級診療協同機制,引導兩慢病患者到基層就診和管理。2020年先行在22個縣(市、區)推進改革,2022年在全省全面加強高血壓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深化分級診療改革。
(二)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和職責任務,完善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服務模式,實施“兩慢病”分級診療服務,加強“兩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等四項改革措施。
(三)組織管理和保障措施。衛生健康、財政、醫保等部門加強協作,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積極穩妥實施改革舉措。落實醫保政策,完善“兩慢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強化績效評價,加強信息化建設,促進改革的順利實施。
(四)實施步驟。2020年桐廬縣、慈溪市、溫州市洞頭區、瑞安市、永嘉縣、蒼南縣、文成縣、湖州市(市本級及吳興區、南潯區、德清縣、長興縣、安吉縣)、嘉興市南湖區、海鹽縣、諸暨市、義烏市、永康市、常山縣、開化縣、舟山市普陀區、玉環市、遂昌縣先行推進改革,在2021年8月進行評估。2022年在其他縣(市、區)全面推開這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