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市醫療保障信息中心,各縣(區)醫療保障局:
我市市、縣(區)兩級醫療保障部門組建并陸續承接醫療救助工作以來,經過1年多時間的摸索、磨合,目前已順利完成職能移交,確保了救助對象按規定享受待遇,并實現了住院救助前臺“一單制”結算。醫療救助作為政府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建設中的托底性制度安排,具有穩定社會、構建和諧的重大民生保障意義,去年以來,國家、省有關部門對醫療救助基金的使用績效評價和業務經辦“標準化、精細化、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為理順工作關系,促進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更加高效、規范、科學、公正,助力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現就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相關業務經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明確工作職責
我市醫療救助業務經辦原則上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應明確一個業務科室牽頭、其他相關科室配合,開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優化我市醫療救助業務經辦規程和辦事流程;
(二)與市民政、財政、殘聯、扶貧開發、衛生健康等部門對接,做好全市救助對象資助參保、就醫管理、費用審核、基金結算等工作的統籌安排及實施指導;
(三)做好全市醫療救助基金的歸集、分配、預決算和會計核算等工作。
(四)負責全市醫療救助經辦工作的計劃、總結、統計報表、業務臺賬、信息收集、運行分析、績效評價等工作;
(五)負責醫療救助對象在市中心醫院等6家醫療機構就醫的費用審核結算和市本級參保單位醫療救助對象墊付費住院的手工報銷工作;
(六)負責對縣(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經辦醫療救助業務的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
(七)完成市醫療保障局和市級有關部門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及其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在市醫療保障局和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的指導下,主動與本縣(區)民政、財政、殘聯、扶貧開發、衛生健康等部門對接,做好本級財政投入資金協調、轄區內救助對象數據交換核實、組織參保、待遇給付日常業務經辦及群眾來信來訪答復等工作。
市醫療保障信息中心按照“安全、便民”的原則,加強需求調研,做好全市醫療救助業務運行的信息化支撐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和市、縣(區)兩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要認真學習國家、省、市社會救助、醫療救助等政策法規,積極主動做好我市醫療救助政策規定及業務經辦規程的宣傳工作,切實做到救助對象“參保全覆蓋、待遇全落實”。
三、積極建言獻策
為確保職能職責劃轉工作平穩有序,2019年,市、縣(區)兩級醫療保障部門在“保持交接期間政策穩定”的原則下承接醫療救助工作,從移交后工作開展過程中反映出的情況看,下一步有必要及時對我市醫療救助政策規定進行適當的修訂、完善,并為未來提高醫療救助統籌層次做相關準備。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市醫療保障信息中心、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及其經辦機構,要在充分理解醫療救助制度功能定位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廣泛收集修訂、完善我市醫療救助政策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向局待遇保障與法規科反饋。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