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 全面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合理限定行政處罰裁量幅度,是醫療保障行政執法機關規范行政權力和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根據湖北省醫療保障局《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湖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鄂醫保發〔2023〕54號),我們起草了《潛江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二、適用范圍
???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本辦法。
??? 三、主要內容
??? 一是明確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應當堅持過罰相當、公平公正、程序正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 二是明確了實施法律、法規、規章設定的一定幅度的罰款,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從重處罰的標準。
??? 三是明確了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按下限標準實施處罰、從輕處罰、從重處罰、按上限標準實施處罰的適用情形。
??? 四是明確了濫用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責任及其監督制度。